美女作家
最後整理一下我的看法。

今天最初的、最大的討論點是私訊嗎?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我可不可以封鎖對方的問題。人到底有沒有權利在自己的頁面上,封鎖一個與我討論的事情不符、自說自話的人。

現在一直在討論私訊,其實就是要把我塑造成一個說謊的人。我不認為這件事的邏輯是合理的。匿名噗把這件事說成「我沒私訊你,但你說有私訊,所以你說謊」,但因果關係不是這樣。

粉絲頁就是會收到各式各樣包括廣告、詐騙與陌生人的私訊。這是四月發生的事,事實就是我現在回去翻查時,才想起後台的訊息從二月底到五月都刪光了。我當時也的確沒有想到要留存它,私訊在這件事上因為沒有公然的特質,不具備訴訟的證據效力,這是我沒有特別留下它的原因。

(下收
美女作家
是因為我真的做了壞事所以討厭我,還是先討厭了我所以我做的事必然是壞事呢?每個人都有喜惡的自由,但在喜惡的自由中,我認為並沒有刻意將對方塑造成道德敗類的自由。

這件事自始至終,就是我可不可以封鎖對方的問題。要因為這件事把我踩成我站在戀童那邊,我無法接受。我有點覺得,做人的判斷並不是站在有沒有封鎖誰、刪除誰、或有沒有記錯某個訊息,人是一種長期信用的累積。

我猜想匿名噗裡面絕大部分是我不認識的人,可能也有我認識的人,我只想說,我不認為判斷一個人是這樣,但如果各位要這樣判斷我,我也尊重各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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