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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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所有外國籍(包含中國籍配偶)都必需宣誓效忠我國(不論你認為是台灣或中華民國) 、坐滿移民監、考試過關才能入籍,並且一律平等不該有歧視。畢竟台灣本地人拿到身份證、投票權也是要14年、20年,憑什麼中國人比較短。

但是,我之前轉發的中國籍配偶離婚率45%不正確。在此澄清,也希望看到此文的人協助澄清。因為真實數據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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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離婚率是其他國籍的 1.65x,驚人的71%

我上網找了內政部的結婚離婚統計通報,由於它屬於長期追蹤數字,所以每週通報不一樣的統計。結婚統計是113年第16週的;離婚統計是112年第40週的。

離婚是個複雜的統計,有很多變數包含:結婚幾年才離的「婚齡」;其實結婚也有「再婚」這種變數。而統計週報不同區間的統計也不一樣
掰噗~
囧吱吱
~龜苓膏~
因此我決定用比較模糊化的方式比較:近十年中/非中國籍的結/離婚數加總。加總再相除,得到中籍離婚率是非中國籍離婚率 1.65倍 這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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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異國婚姻離婚率婚齡是常數,依國籍不同

在無法看到中台、越台、美台、馬台 的結/離 婚逐年統計的情況下,我只能先假設「跨國婚姻」的文化認知衝突、個性家庭背景衝突 最終會趨於常數,而且高於本國籍婚姻。

這是參考了「台台」婚配,可以明確看到「雙方皆為本國籍」的離婚對數,每年恆定在 4.1萬~4.4 萬 對。惟結婚對數是逐年下降。

在103年至112年間,「雙方本國籍」的結婚登記對數總和為1,169,116對。102年至111年間,「雙方本國籍」的離婚/終止結婚對數總和為430,265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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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苓膏~
▋台台「十年總計」離婚率36.80% ,中台 71%

計算方式相同、計算區間相同,在這個假設下,我計算「台與台」的近十年總計「雙方本國籍」的離婚率約為36.80%。

「十年總計」離婚率列表:
非中與台 = 43%
台 與 台 = 36.8%
中 與 台 = 71%

與 台台離婚率比較:
台 與 台 ,是1 單位。
非中與台 ,是 1.17 倍 (異國婚姻,較高是正常)

中 與 台 ,是 1.93 倍 。

. 中配將近是本國人近兩倍的離婚率 中籍配偶在台的離婚率有沒有異常高? 各位自己判斷。 .
酪梨壽司
會娶中配的大多是台商或榮民,不知道中配真正在台居留的日數是多少,可能基本上也是常年待在中國?
萌貝貝ing/布得布愛B07
離婚就該回中國
端木哀
萌貝貝ing/布得布愛B07 : 如果還未取得身分證就是回中共,但是取得的話就不會回去了。
萌貝貝ing/布得布愛B07
端木哀 : 所以一堆來台結婚拿到身分證就離婚
真的覺得中國憑啥這麼容易可以取得投票權
端木哀
萌貝貝ing/布得布愛B07 : 有問題的是不用取消國籍跟年分過短。
萌貝貝ing/布得布愛B07
端木哀 : 只能修兩岸人民關係法
中配看那個,其他看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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