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陷過往的愚者
《兒少條例》在修法前,相對較為容易被定罪,即造成「兒少性剝削」;修法後將除了「無法肉眼辨別之擬真圖畫」、「以真實存在之兒少為創作背景之圖畫」外,其餘虛擬圖畫內容回歸上述之《刑法》第235條適用。

因此在法案生效後,若虛擬創作未涉及真實、擬真兒少,且具有完善過橋機制,便無觸法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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