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叔小海‧Θώθ
行政院周四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對於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包含羈押、審判、刑求、監禁、處決等場所或相連場域,以訂定獨立專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方式,藉由空間保存及歷史事件記憶,促進社會溝通反省,毀損公有不義遺址原建物或遺構者,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民報 Taiwan People News | 毀損台北原天馬茶房、新竹原旭橋、原台北郵局等不義遺址將重...
掰噗~
噢不(Русский)
機器狼🐺毛裝初心者
機器狼也想要住在捷運站旁邊 (*´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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