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我支持廢死
但性侵犯要切雞雞
刑責重大犯罪者鞭刑
lizard7318
台女要當兵
cola2574
犯罪心理有一說法是當性犯罪人不舉而他又想發洩性衝動時,他可能會用其他工具進行方案,像是棍子、酒瓶都是有案例的,而且殺傷力更大
salmon4415
我支持性侵犯 切斷雞雞外砍斷手筋跟腳筋,四肢無力狀態再放出去
shabu9410
樓上+1有很多性侵案其實都是有各種性器官以外的作案工具
shabu9410
樓上上
puppy4266
cola2574: 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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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廢死
但如果走上嚴格執行死刑的道路的話,我支持在法警執行死刑前性侵受害者有資格去切加害者的ㄐㄐ。
pear4823
之前不是有部電影,犯罪者要失去身體的一部份直到家屬原諒他,不原諒每次手術他就得失去身體的一部分
這個刑罰啊也是可以的
salmon4415
如果要廢死
那應該要把會加害人的犯罪生物身體先無力化

動物都會拔爪子跟牙齒了
自己先不當人的生物,還會危害社會治安,無力化大家都快樂
soba3569
那,女性的性侵犯呢?
salmon4415
soba3569:
腳筋手筋大家都有阿,砍阿
bagel583
soba3569: 問就是縫起來
udon5625
支持廢死但要終生監禁
cake4558
性侵犯在台灣是備受法官理解與呵護的加害者,不會切ㄐㄐ的
muffin7610
性侵害定罪率僅1成,表示近9成都是台女誣告想拿一桶金,跟詐騙犯沒兩樣,支持縫起來免得再有受害者
puppy4266
看看有多少加害者證據不足不起訴就知道有多惡劣了,勿忘男人也有機會成為被害者
queen3376
性侵被誣告被害者,在新聞中往往會被公布姓氏,惡劣的加害者則用小美、小芳暱稱,真的很不公平
corn1885
支持切雞雞,不然就是電子腳鐐然後對未成年下手的不能靠近學區或補習班多的地方,不然就是公布姓名與照片,禁止改名與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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