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ಠ_ಠ - 這次排翁的事想好奇0邦擁有的版權到底到哪啊? 照理來說這個ip權力最大的應該是集英社/東立?...
非粉絲,認真討論
其實我也有跟噗主同樣的疑問,就是台灣代理商的「版權範圍」到哪裡?
是「只有動畫」有取得權利,還是漫畫(原作)、動畫、廣播劇、舞台劇、創辦活動等都有?
未經准許的二創不是灰色地帶,是侵權,只是版權主體要不要提告的問題。所以拜託不要再跟我討論二創侵權這個點,我的問題是「版權範圍」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說灰色地帶不太對,應該說混沌地帶吧?
畢竟除卻羚邦這樣之外,還有像是馬娘這樣明確鼓勵二創並且標示規範的
這種就算合法了吧,總之就是白的黑的被混為一談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是說版權範圍
雖然只是憑印象
不過如果只有動畫的版權的話,應該是沒有權利審查二創喔
主要是還要細分成人物版權,假設角色是動畫原創,或者原作角色穿著動畫原創造型衣服,那這種的羚邦就有權利主張版權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我舉個例子,蝙蝠俠有原作漫畫版和樂高版
假設你畫人類樣子的布魯斯韋恩穿著你自己設計的原創衣服,那麼 原作漫畫才能控訴你
如果你是讓樂高造型的布魯斯韋恩穿的話那就是樂高公司可以控訴
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 但如果版權方起訴,就沒有所謂灰色地帶跟混沌地帶。著作財產權原則上是告訴乃論。
馬娘如果有明確鼓勵二創且表示規範的就算合法=版權方已知並不起訴=安全上壘→我覺得這個就沒問題喔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 所以說是黑色跟白色混在一起,仔細看有允許的跟不允許的,但是這些通通被算在二創
所以才說是混沌地帶
洛湘❆夾縫中找糖❆
您好,路過進來討論,不好意思打擾噗主了
想請教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假設:
官方沒有明訂二創規範=默認二創侵權
A作品是一部漫改動畫,動畫改編的內容只有原作前半段,被動畫代理商代理進口,動畫代理商只擁有「動畫」部份的版權
假如我今天畫了一位原作漫畫後期出場,動畫完全連個影子都還沒出現過的角色二創
動畫代理商是無法控訴我侵權的,只有原作版權方能主張這個權力
請問這樣的理解是正確的嗎?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洛湘❆夾縫中找糖❆ : 是的,角色版權要個別看
動畫公司是不能主張擁有還沒出現在動畫的角色的版權
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 等等,你說的是指現在的二創分為未經准許,跟已經准許的。但我是說未經准許的。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是說先打個預防針,我不是法律相關科系出身的,只是大學上過些版權課
然後除了本來版權這類的東西就被拆分的很細之外,台灣的版權法還蠻亂的所以蠻麻煩的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 我知道,只是說一般在講二創的話合法跟違法的都會被算做同類的東西
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洛湘❆夾縫中找糖❆ : 嗯對,我剛剛就是在想,假設我今天一個原作黨,我是否能主張我的二創內容來自漫畫,跟動畫無關?這樣的感覺吧
當然,如果說代理商擔心同人場的內容會包含動畫的話,那我倒是可以理解動畫代理商取消同人場的原因
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 因為一般大家默認二創都是未經准許的吧哈哈哈辛苦了,已經准許的二創目前也不多,二創者在創作的時候也是很頭痛,要擔心版權方會不會某天突然出警(
水母吐泡泡ଳᐝ大唧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 學到了。噗首也設定為未經准許的二創了。謝謝
乂爻㸚
不告而取謂之賊。
代理商好歹是正規取得授權的,二創沒有取得授權,還反過來指責正規被授權的代理商怎麼可以阻止「竊取行為的正當性」,這很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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