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_Guan
看完憲法法庭的影片,好累……
但是不能不看
A_Guan
蔡宗珍大法官:
「我想請教的問題比較簡單,也就是立法院的代表是不是想要根本的挑戰釋字585號解釋,針對319真調會當時釋憲標的所建立的暫時處份所做成的基本原則?」
以為大法官跟他們的受眾一樣法盲嗎?釋字585號不是像他們那樣斷章取義去使用的
A_Guan
尤伯祥大法官:
您(黃國昌)找一下您的答辯書,找到了嗎?第10頁。「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這樣的陳述在我看起來是以問答問啊。
貴院增訂不得反質詢,目的就是要禁止被質詢以問答問,而您的答辯書這樣的辯解方式,我不禁有這樣的疑惑,也許本項規定所要禁止的情況就是你答辯書的這種說法。
你們現在可不可以給反質詢下一個定義?或者你主張他是不確定法律概念,那至少也要有概念核心。
如果照你答辯書,我的理解,你是指,反質詢是行政官員質詢立法委員。我有點疑惑,沒有行政官員質詢立委的環節,那反質詢如何可能發生,不可能發生那幹嘛訂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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