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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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Jul 10, 2024 7:36 AM
Wed, Jul 10, 2024 7: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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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噗]
@hchsien - 『承辦檢察官丁煥哲沒日沒夜積極查,2度搜索狼師住處,從多支手機查獲逾600部私密影...
北市私幼師涉性侵6童遭訴 檢再查扣大量性影像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恐怖幼兒園性侵案!受害人暴增 幼兒園長之子藏逾600部私拍女童不雅片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
北市幼兒園淫師屢犯!兒少權法淪加害人保護傘 林月琴:速修法補破網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
垃圾狼師根本應該被公布👎👎👎該死
「台北市一家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去年底遭本刊踢爆後,又有多名家長報警,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風暴有擴大之勢,但礙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媒體依法不能揭露細節,因此外界無從得知是哪家幼兒園出問題,更遑論要如何防範把小孩送入虎口。
針對本案,承辦檢察官丁煥哲沒日沒夜積極查,2度搜索狼師住處,從多支手機查獲逾600部私密影片,赫然發現有女童下體被侵入的特寫畫面,拍攝時間都在1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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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Jul 10, 2024 7:37 AM
@eunice6927 - [轉噗] 垃圾趕快毀滅。 「台北市一家幼兒園今年驚爆男教保員性侵6名女童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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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Wed, Jul 10, 2024 7:37 AM
再次凸顯現行法令對兒少遭性侵報導的限縮,反成為保護加害人的條款。
台北市某幼兒園去年驚傳多名女童遭擔任教保員的園長之子性侵,台北地檢署先前已針對6名女童受害部分,以加重性交等罪將他起訴,法院定於下個月宣判,但全案在本刊報導之後,案情如滾雪球般擴大,不僅陸續有10多名女童家長報案,北檢分案偵辦也已經進入最後的收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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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Jul 10, 2024 7:38 AM
「有受害家長淚訴,2022年狼師遭調查後,他們無從得知此事,且幼兒園仍持續對外招生,該名狼師也繼續在幼兒園任職,若能在事件發生後就有相關資訊被揭露,『我們也不會將孩子送入虎口』。
此案引起社會各界討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是否合理,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該法原為保護兒少隱私,避免二次傷害,但近年托嬰中心、幼兒園及校園不當對待事件頻傳,現行條文雖立意良善,但實際狀況卻是媒體不得揭露加害人資訊,等同變相保護加害人,讓其他人繼續受害。
林月琴、李坤城及林楚茵等立委上月28日邀集民間兒少團體召開公聽會,討論《兒少權法》第69條修法建議,達成4點共識,一是有必要通過修法或行政指導方式,對兒少權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兒虐部分,制定相關例示框架和例外條款,以符合公共利益、示警與兼顧潛在受害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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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Jul 10, 2024 7:39 AM
二是呼籲媒體制定自律公約,針對揭弊型報導訂定相關查證、審議機制,經主管機關核定後,為媒體提供報導空間。三為建議參考國外相關案例,針對加害的學校或已成年的加害人進行姓名、長相的畫面公布,避免有其他受害人出現或變相保護加害人。
最後一項則是對『家外兒虐(家庭成員以外者施予的兒童虐待)』制定揭弊除外條款,以便在保障兒少隱私的同時,能夠進行必要的揭弊報導,保護更多兒童的權益,示警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公聽會中,多位社團代表也表示,以台北市這起幼兒園狼師案為例,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廣泛注意,由此可見揭露幼兒性騷案的相關資訊,經媒體適度報導,反而更能保護弱勢的幼童,防止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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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Wed, Jul 10, 2024 7:46 AM
600部影片曝光!北市幼兒園園長之子涉侵害20女童 拍攝日期「都在1年內」
台北幼兒園長之子性侵案擴大 還涉嫌偷拍20女童百片性影像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受害女童增至20人 狼師還偷拍600多支私密片--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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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Thu, Jul 11, 2024 7:45 PM
Thu, Jul 11, 2024 7:45 PM
7/11
北市幼園性侵案延燒!園長曾經營托嬰中心 社會局曝稽查結果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猥褻、性侵女童,去年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檢方日前發現加害人涉嫌偷拍20多名女童,並查扣600多部性影像。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表示,此案幼兒園園長也同時經營托嬰中心,她向社會局確認了解,卻只得到含糊推託的回答,媒體受限《兒少法》只能模糊報導,導致不知情家長持續送托,呼籲市府透過修法,或由警察、教育兩局合作解決此案。
對此,社會局回應,有關幼兒園調查部分,由教育局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調查,並協助幼兒園幼兒轉托等後續相關服務;該幼兒園負責人於去年10月已將托嬰中心轉賣,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目前並未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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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Thu, Jul 11, 2024 7:45 PM
社會局說明,於2023年7月底接獲該幼兒園之負責人,同時亦有在本市經營托嬰中心,雖行為人非托嬰中心專職托育人員,基於謹慎,為第一時間確保托嬰中心兒童安全,社會局立即向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未查有不當對待行為,審慎起見,仍於2023年8月將監視器畫面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查辦在案。除主動調閱監視器畫面外,社會局亦立即致電幼童家長說明托嬰中心負責人所開之幼兒園案件狀況,並關心幼童被照顧狀況,依家長需求持續提供相關協助。
社會局指出,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2023年10月將托嬰中心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也逐一通知家長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並再次告知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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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Thu, Jul 11, 2024 7:45 PM
另變更負責人後,社會局同時於官網清楚標明該托嬰中心變更情事。為維護幼兒收托安全,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直至目前並無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的情況。
社會局表示,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少法》處6萬至6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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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Fri, Jul 12, 2024 10:28 PM
Sat, Jul 13, 2024 7:55 AM
【新聞內幕】手機藏超過600部私密片 幼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爆量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幼兒園性侵擴大2】園長媽矢口否認乖兒犯案 極惡狼師擠牙膏式認罪無悔意 - 鏡週刊 Mirror Med...
【幼兒園性侵擴大3】兒少權法淪加害人保護傘 立委林月琴:速修法補破網 - 鏡週刊 Mirror M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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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ea - 這網頁我去年11/8就看過了 當時的媒體報導 2023/11/08 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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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Jul 13, 2024 8:01 AM
@charlie_six on Plu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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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Jul 13, 2024 8:56 AM
7/13
北市幼兒園師涉性侵6童、檢警查扣大量性影像 蔣萬安:已廢止許可 | 地方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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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Jul 13, 2024 9:00 AM
@nosweat0911 - 突破盲點 #台北幼稚園 幼稚園園長兒子拍了600多部影片,我不覺得這只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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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Sat, Jul 13, 2024 3:07 PM
幼兒園淪性侵溫床…園長疑用員工名另開托嬰中心 北市社會局說明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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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狼師根本應該被公布👎👎👎該死
「台北市一家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去年底遭本刊踢爆後,又有多名家長報警,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風暴有擴大之勢,但礙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媒體依法不能揭露細節,因此外界無從得知是哪家幼兒園出問題,更遑論要如何防範把小孩送入虎口。
針對本案,承辦檢察官丁煥哲沒日沒夜積極查,2度搜索狼師住處,從多支手機查獲逾600部私密影片,赫然發現有女童下體被侵入的特寫畫面,拍攝時間都在1年內,
台北市某幼兒園去年驚傳多名女童遭擔任教保員的園長之子性侵,台北地檢署先前已針對6名女童受害部分,以加重性交等罪將他起訴,法院定於下個月宣判,但全案在本刊報導之後,案情如滾雪球般擴大,不僅陸續有10多名女童家長報案,北檢分案偵辦也已經進入最後的收網階段。」
此案引起社會各界討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是否合理,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該法原為保護兒少隱私,避免二次傷害,但近年托嬰中心、幼兒園及校園不當對待事件頻傳,現行條文雖立意良善,但實際狀況卻是媒體不得揭露加害人資訊,等同變相保護加害人,讓其他人繼續受害。
林月琴、李坤城及林楚茵等立委上月28日邀集民間兒少團體召開公聽會,討論《兒少權法》第69條修法建議,達成4點共識,一是有必要通過修法或行政指導方式,對兒少權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兒虐部分,制定相關例示框架和例外條款,以符合公共利益、示警與兼顧潛在受害者的知情權。
最後一項則是對『家外兒虐(家庭成員以外者施予的兒童虐待)』制定揭弊除外條款,以便在保障兒少隱私的同時,能夠進行必要的揭弊報導,保護更多兒童的權益,示警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公聽會中,多位社團代表也表示,以台北市這起幼兒園狼師案為例,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廣泛注意,由此可見揭露幼兒性騷案的相關資訊,經媒體適度報導,反而更能保護弱勢的幼童,防止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猥褻、性侵女童,去年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檢方日前發現加害人涉嫌偷拍20多名女童,並查扣600多部性影像。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表示,此案幼兒園園長也同時經營托嬰中心,她向社會局確認了解,卻只得到含糊推託的回答,媒體受限《兒少法》只能模糊報導,導致不知情家長持續送托,呼籲市府透過修法,或由警察、教育兩局合作解決此案。
對此,社會局回應,有關幼兒園調查部分,由教育局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調查,並協助幼兒園幼兒轉托等後續相關服務;該幼兒園負責人於去年10月已將托嬰中心轉賣,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目前並未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情事。
社會局指出,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2023年10月將托嬰中心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也逐一通知家長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並再次告知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
社會局表示,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少法》處6萬至6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
[轉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