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6:49 AM
Wed, Jul 10, 2024 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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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審理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 爭點題綱、出席名單看這裡【直播】 | 政治 | 中央社 CNA
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聲請案及相關併案合計4件聲請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等案...
聽吳宗憲的陳述血壓整個都上來了,什麼叫行政機關是可以選擇性的提供資料?那些都是可公開誰都能調閱的資料,還好意思拿KMT抹黑造謠的疫苗來舉例說不知道死多少人??!
蛤??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6:58 AM
雞昌的發言完就是在表演欸,你可以就事論事嗎?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6:59 AM
算了,反正時間有限,這樣灌水過去也好,他的陳述比吳宗憲還沒料耶。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06 AM
翁曉玲在說什麼?
什麼叫縱使有發生?蛤蛤蛤?
又來了,覺得有疑慮或權益受損叫你去提
行政救濟
,我都懶得翻白眼放棄吐槽了。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09 AM
哇,
翁直接警告大法官耶
,好猛哦!
吳翁黃三個連莊下來就吳一個比較能打,至少人家就法論法,剩下兩個…一個在表演,另一個就好大的官威,我的媽。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12 AM
避免國會的權限被架空????
三小啦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13 AM
蛤蛤蛤蛤蛤?少數總統?民主的正當性???
我的媽陳清秀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14 AM
權利義務???
你們好意思說權利義務?好意思好意思?
這人以為自己在上政論節目嗎?這是憲法法庭耶????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17 AM
我聽得都眼神死了,大法官們的心情不知道做何感想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49 AM
尤大伯祥法官Nice辣!!!
請黃現場定義何謂反質詢wwwwwwwwwww
用黃的答辯書來舉例超讚wwwwwwwwwwwww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7:50 AM
憲法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參存。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8:02 AM
天啊,翁和黃是在比誰讓大法官比較痛苦嗎?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8:12 AM
Wed, Jul 10, 2024 11:05 AM
黃一直自顧自地講自己想講的,沒人問即時的定義好嗎?除了最後回答能不能怎樣外都在表演ry
被他逃掉反質詢定義(失落)
論痛苦指數來看黃略勝一籌。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9:21 AM
Wed, Jul 10, 2024 9:21 AM
@taiwandreamer on Threads
立法者制訂法律後,一般來說,立法者的意志不是客觀法律效力認定的主要依據,立院也不可能壟斷或主導法律解釋權。
但是立院職權行使法是立院涉己職權行使的法律規定,則必然成為例外。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cat90459
Wed, Jul 10, 2024 9: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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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找一下您的答辯書,找到了嗎?第10頁。「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這樣的陳述在我看起來是以問答問啊。
貴院增訂不得反質詢,目的就是要禁止被質詢以問答問,而您的答辯書這樣的辯解方式,我不禁有這樣的疑惑,也許本項規定所要禁止的情況就是你答辯書的這種說法。
你們現在可不可以給反質詢下一個定義?或者你主張他是不確定法律概念,那至少也要有概念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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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
什麼叫縱使有發生?蛤蛤蛤?
又來了,覺得有疑慮或權益受損叫你去提行政救濟,我都懶得翻白眼放棄吐槽了。
吳翁黃三個連莊下來就吳一個比較能打,至少人家就法論法,剩下兩個…一個在表演,另一個就好大的官威,我的媽。
三小啦
我的媽陳清秀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你們好意思說權利義務?好意思好意思?
這人以為自己在上政論節目嗎?這是憲法法庭耶????
請黃現場定義何謂反質詢wwwwwwwwwww
用黃的答辯書來舉例超讚wwwwwwwwwwwww
被他逃掉反質詢定義(失落)
論痛苦指數來看黃略勝一籌。
貴院增訂不得反質詢,目的就是要禁止被質詢以問答問,而您的答辯書這樣的辯解方式,我不禁有這樣的疑惑,也許本項規定所要禁止的情況就是你答辯書的這種說法。
你們現在可不可以給反質詢下一個定義?或者你主張他是不確定法律概念,那至少也要有概念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