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咪仔
甜甜兒 (@jiskinenn) on Threads
# 這也太恐怖了
Nomind-無心
這招以前就有了,所以有陣子都提醒帳戶內有不明款項進來要小心
鴨咪仔
照發文者說告誡戶是新措施,以前只有警示戶
Nomind-無心
好可怕,但台灣就真的很多人會為了幾千塊把自己帳戶賣掉
鴨咪仔
果然該給別人賺的還是給別人賺吧,要賣東西就用蝦皮之類的第三方來處理金流
鴨咪仔
我相信會很有用啦,五年有夠久.....
鴨咪仔
帳號真的不要隨便給不認識的人
NWS
看留言只能(找律師)去開庭,拿不起訴書,找銀行(等半年)解開帳戶...
鴨咪仔
他已經有不起訴書了
鴨咪仔
我覺得狀況是法律是新的,所以慣例還沒建立起來,所以先人就會比較慘,要靠他們去討論出比較合理的做法
Nomind-無心
但這要陷害人不就很容易...
鴨咪仔
三月才上路的法到現在也才三個月,有夠新
NWS
這篇說要找縣市政府訴願解除告誡,跟不起訴書沒有直接相關。Orz
https://images.plurk.com/3K3MIMBWRebFZiEBrJt0wl.png
Nomind-無心
我比較好奇是"交付帳戶"這件事,應該是表示你把自己帳戶的控制權交出去吧
NWS
讓警察這樣隨便告誡又沒有濫權罰則的話...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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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或帳號交付、提供給他人使用。...... 違反者,除了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外......
洗錢防制 人頭帳戶遭告誡可暫停、限制或關閉5年 | 聯合新聞網
鴨咪仔
這就認定問題,因為付錢的人被詐騙了,那收款的帳戶就被認定是詐騙帳戶
這個狀況是收貨方非付款方,但要怎麼認定收貨方跟收款方沒有串通呢
鴨咪仔
警察是不能去認定這件事情的,要有其他方法來救濟收款方跟收貨方沒串通的情況
鴨咪仔
怎麼救濟就是律師的工作了
鴨咪仔
沒有建好程序做證明,詐騙集團就有新的漏洞可以鑽,那有程序必然就是會很耗費時間,大家要自保就是該付的錢要付,要做商業交易金流不要直接用自己個人的帳戶
Nomind-無心
所以現在很多二手的東西也懶得上網賣了,狀況好的有人要就送,不然就直接丟
芙羅貝雅
知道受創,但是光看文字覺得對方對台灣敵意滿滿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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