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

好吧從串搬回來。
安靜了一整天然後被眾友人關心,上次這樣被連環關心是好預兆(TV)2,不一樣好嗎各位。總之我目前對蓋曼這件事的想法是這樣:
W.M.
(1)爆料(因為來源的關係,我不把那直接稱為一篇「報導」)者的指控歸指控,我不認為那是一個可以全盤接受的東西,在這部份,我認為該讓子彈再飛一飛或至少要有更多足以採信的、公開的可查證的說法或證據。
(2)爆料者同篇列出了(他們聲稱是)蓋曼的說法,他否認非自願的部份(但沒有否認性關係)。
(3)蓋曼及其代表目前沒有聲明表示以上說法為假。

有人提到未審先判或無罪推定,我都同意,但我無法接受的都還沒到那部份,單就「蓋曼沒有否認爆料者指出他沒有否認發生性關係」這一點就夠我失望了。
W.M.
我今天整天都在想我真的有這麼愛他嗎?(我沒有欸……),但我一直都很喜歡他在許多地方傳達的概念,其中一點是:我們應該對位於高位者的要求更高。
嗯。就這樣
W.M.
有很多資訊並不確定,就走一步算一步。
一開始爆料的消息來源需要有更多印證,只是我的確會先選擇相信可能的受害者而不是可能的加害者。一樣的,我認為我們應該對位於高位者的要求更高。
W.M.
而對於喜歡的公眾人物/創作者/藝人(等等)出事這件事喔,我之前就這樣說我現在也還是那樣說:不管那個人事實上如何,我喜歡的那個形象依然是存在的,今天如果有什麼事情爆出來,他本人其實不是那個人設,也不等於那個人設就不存在了。
畢竟這個我喜歡的形象裡不包含做出什麼爛事的部份,我也不是喜歡那個做爛事的他。
我喜歡的那個形象和我喜歡的那個作品不會被殺死,那是我和這些東西之間的事。
對我來說這是某種虛擬與真實之間的真空,而這是不會、也不能被毀壞的。
新新
我看到消息的第一時間也是開始查那份紐西蘭報紙的公信度(好難查)
W.M.
新新 : 我也是。而且另一個我會很保留的事情是,他把事情藏在切成4段、總長(好像是)3小時?的音檔裡,我覺得這對於一件應受社會公評的(可能)事件來說並不是一個很適當的處理(變相拉高傳播門檻)。然後事發(?)一天後可以查到的新聞也都是引用那一篇原始爆料。我對這些都會更保留去看啦……
Lydia🌟
昨天一早朋友就傳給我蓋曼出事的消息,那時我還以為他車禍什麼的(抖),也查了一下,後來看得心情很差就先放置。我也覺得再觀察一下比較好,目前報導的都是八卦小報紙(Sun、Metro),想等比較有公信力的新聞出來。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