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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國民黨新招,他們要直接修「憲法訴訟法」,將本法所稱「現有總額」強制訂成15人

也就是說,只要能拖久一點,在大法官卸任後藍白連手卡住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整個憲法法庭將形同凍結,不能為任何釋憲。

目前還在提案階段,7/5將首次進入院會

不要以為國會擴權法案在十月以前做出釋憲就沒事了,藍白未來還有更多違憲爭議的法案,例如:選罷法、NCC組織法等等,都是需要依靠下一任的大法官。

此法一出,大法官人事權被卡,憲法法庭就廢了。

案由解析

立法院第 11 屆第 1 會期第 21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taco645
直接不演了 全面變成共產黨下線
mars4013
alien5825
真心希望在台灣的共產黨協力者全部都去死一死⋯
gnu6246
其實這並沒有不合理
因為憲法法庭決議的效力僅次於憲法。一般修憲門檻很高很複雜,那有相當效力的憲法訴訟判決條件嚴謹一點並無不可。

依現行條文,評議要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同意要現有總額過半數。
10個人討論出來的決議自然比5個人的決議有更高的正當性。
gnu6246
卡到剩7個大法官算很極端了
大法官任期8年並且個別獨立計算,所以很少會有那種卡一堆人在立法院的情況。
gnu6246
另外要癱瘓憲法法庭其實不用卡到7人。
憲法訴訟有大法官迴避制度,迴避的大法官不計入人數總額。
假設像這次死刑迴避了3位,依草案的話需要8位大法官參與評議,所以要進行判決最少需要11位大法官在任。
curry1897
gnu6246: 跟先入為主已經認定對方是敵人的人解釋再多也是徒勞
bull9297
但我記得10月就會退下來7位大法官,只要立法院不同意總統提名人選,那是不是代表補齊到10人前憲法法庭都沒辦法運作?
gnu6246
bull9297: 這倒是還好,因為憲法法庭只需要三位就可以組成(第3條),除了正副總統彈劾跟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強制需要言詞辯論外,其餘可以不要(第25,26條),只有在做最後判決時有人數規定(第30條)
所以不至於完全無法運作
gnu6246
像裁定暫時處分也只需要一半的人就可以了
rabbit716
gnu6246: 你怎麼會有人數越多討論出來的正當性就越高的錯覺😆
gnu6246
rabbit716: 想請教你對正當性的理解?
rabbit716
這個憲法法庭的目的是要決定是否有違憲,所以其正當性應是由憲法來決定,並不是人,也因此人數多寡不影響正當性高低與否。

換句話說,大法官釋憲的結果和理由也必須合乎憲法定義或相關先例解釋。因此,人數多寡並不代表解釋的正當與否,當然,若只剩下一人的憲法法庭是固然無法信任的。
gnu6246
rabbit716: 在法律上是這樣沒錯,不管幾人做出的判決都有相同的正當性,票多的贏票少的輸
bacon644
gnu6246: 裁定暫時處分不是也有參與人數限制嗎?
gnu6246
bacon644: 有阿,總額半數
bacon644
那接續上文來看的話確實只要立法院不同意所有的大法官提名就可能導致無法進行任何判決及裁定
擁有漏洞可能導致憲法法庭失能的修法怎麼看都不太合理吧?
gnu6246
這樣說的話只要立法院有同意權的那些職位都有可能導致個別機關癱瘓。
合不合理要看比例,我個人覺得這個比例是合理的,當然你也可以認為不合理,我不會否定
yogurt5181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KMT現在是提議從15人改成總額2/3,同一群人會不會說KMT是為了方便操縱憲法法庭,2個人比10個人好搞多了嘛
yogurt5181
不過我也認同KMT不管做什麼感覺都居心叵測
owl3243
你要這麼說的話那國民黨根本不用修法,直接通通不同意等一段時間大法官全部都沒了就沒了
venus9372
不管問就是藍白在搞
shrimp3809
那為什麼還要修呢?
pitaya1837
釋字632
總統不提名、立法院不行使同意權,影響到憲政機關無法施行,應為違憲。

立法院不能凍結卡住大法官提名案,但立法院可以反對總統提出來的大法官提名,這是憲法給予立法院的杯葛手段
提名不過是你總統的名單有問題,自己換人或想辦法與立法院協調。
whisky5920
看看KMT怎麼對付NCC就知道從頭到尾都是同樣的套路跟目標啦。
藍委封殺NCC人事同意權 綠:受害的是全體國民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既然立法院只有人事同意權,那就把法規修到只靠人事同意權就可以掐死整個機關運作,再隨便用個藉口把責任推到政府頭上嘛
lychee2986
yogurt5181: 那你要不要乾脆說非民進黨做什麼永遠都只能是錯的,民進黨無論做什麼都永遠只能是對的算了
whisky5920
看到有人抓著一個"卡"字就想指責別人造謠,這洗地技術也是有待加強。不能凍結但可以持續否決,同樣的動機用不同的手段來達成同樣的目的而已,換個方式講講漂亮話就想把問題推到政府人選上面
pitaya1837
某些人:立委用憲法給予的同意權去否定提名名單就是來亂的。
還是同一批人:我們遍地罷免是行使公民權,你怎麼可以說我們來亂的
rabbit5634
你別把他們想的太清高,花蓮王都嗆了,不讓民進黨找到官
gnu6246
還是要回歸法條啦
whisky5920
火龍果的類比不錯,下次還是別比了wwwwww
同一間工廠出的菜刀,我用來切菜,你拿去砍人,難道我們是一樣的嗎wwwww
soda8589
lychee2986: 這樣說就太極端了,不是民進黨的都對,最多只是國民黨做的都是錯的,這兩者要搞清楚差異。
venus9372
whisky5920:
可是這把刀還在刀鞘裡就有一群白癡在喊殺人了
lychee2986
soda8589: 那不就是一樣
yogurt5181
lychee2986: 我沒有這樣想,如果你有看我杠掉上面那則留言就會知道我同樣討厭DDP全肯派了
soda8589
lychee2986: 你這邏輯也太爛,你的說法是國民黨100%錯,民進黨100對。我的說法是國民黨100%錯,但是民進黨的正確率是在0-99%,而非100%。這兩者差的可多了。
lychee2986
soda8589: yogurt5181: 還不就一樣,民進黨永遠都只能是對的
koala625
沒關係,你最後還是要靠DPP的
soda8589
lychee2986: 上網跟人胡扯淡不會幫助你改善你的邏輯。
lychee2986
soda8589: 有沒有邏輯永遠只能由民進黨說了算,只要反對民進黨,那就是沒有邏輯;只要是支持民進黨,那就只能是有邏輯,望週知
koala625
計較個半天,投的到社民黨你會投嗎
不是想投給正常人嗎
bison4496
好討厭這種沒辦法有頭有尾討論同一件事情的匿名濫用人
gnu6246
bison4496: 我盡力用法條討論了
soda8589
lychee2986: 同樣的,最多只能說有邏輯的不會支持國民黨,不表示有邏輯的一定會支持民進黨。不過我也不期望你能分的出這兩者間的差異,畢竟看來你的世界只有非A則B。
lychee2986
soda8589: 可惜,這是你的世界,不需要找那麼多藉口,因為真正需要的時候,那就是民進黨全肯定,所有問題都是非民進黨的錯
soda8589
lychee2986: 我的例子中包含了國民黨跟民進黨都錯的可能性,但是你的說法中民進黨永遠是對的。這兩者間的差異都聽不懂真的別一直來胡扯淡。
baboon3469
那不看兩黨單純看要修的這個法,覺得不至於說得像噗首這樣,是有邏輯還沒有邏輯?(好奇) 我看你們這樣來來回回,我就想知道這個
yogurt5181
lychee2986: 我本來以為你是沒看到我的留言,沒想到是看不懂
lychee2986
yogurt5181: soda8589: 你們在崩潰什麼我都看的懂,但是實際上表現如何大家心知肚明
peanut1827
gnu6246: 你論述這件事沒有不合理的預設是「有多一點人決定即有更高的正當性」,這個預設是沒有被論證的。

美國最高法院1869年開始至今,院內就只有9名大法官,甚至是終生職,做成的判決有因此沒有公信力嗎?

顯然有沒有公信力的問題就不在作成的判決的人有多少,可能是在判決論理(多人不代表論理一定詳盡喔),也很有可能是在人民有沒有受到足夠的法治教育。
peanut1827
這次憲訴法修法很明顯就是要針對已經通過且有高度違憲可能性的條文,行國會改革、司法改革之名,把大法官打到水底。違憲了不要緊,反正只要說大法官都是綠色的,自己違憲也沒差了。
venus9372
所以如果大法官只有一個人 做出來的判決有沒有正當性
gnu6246
venus9372: 你這舉例不好,法庭至少要三位法官
koala625
假設你有一打藍白舉薦的大法官,合法,但公正性?
peanut1827
gnu6246: venus9372 : 事實上不會有這種事情啊,任期錯開的情況下至少會剩下七個以上。

而且說真的憲法法庭一定不會在只有七個的情況下下判決(過去從來沒有這樣子過,不管是大審法還是憲訴法時代都是這樣),但你設了 一個15人限制就是逼總統要提好提滿,立法院也要行使同意權,把更有可能作成解釋的情況(10~12人的法庭,過去有發生過)排除掉。

在這個節骨眼這樣做,我覺得要讓所謂國會改革的法案沒辦法作為憲審查的目的性太明顯了,不是為了什麼增加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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