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國女巫🟪📖🟩低浮上

OK 18歲越女說他是自願跟40台男閃婚的,我當然相信你是「自願的」。
但這種自願背後構成的結構文化本來就應該有被批評的空間,我完全相信那些要因為家庭經濟壓力去做八大的女人都是「自願的」,但這種構成這種「自願的選擇」而不是其他例如「不需要生養小孩而是去讀博士」「不用與男人性交就可以自由選擇一門可以不斷進修的職涯工作」。
喔對,你當然可以自願被賣,但不代表別人沒有權利批評這種產業結構,更何況都已經是事實婚姻了,這時候說「我不是自願的」會有什麼好果子吃嗎?以為是個人都看得出這種問題,就算現身說法我是自願的也無法說服其他人這種「買賣婚姻」的產業鏈對多數女性群體是沒問題的。
女人需要的是培養「女性群體意識的女本位觀念」,而不是只有單純的我本位,我本位與女本位缺一不可才能對女人集體的權益有所提升。
亡國女巫🟪📖🟩低浮上
什麼叫做自願就沒問題了,那有人也是自願賣血自願賣腎自願買賣器官,怎麼政府不立法支持呢?怎麼還有法律禁止呢?
一切都用個體的自願來粉飾社會結構造成的權力落差問題,真的對增進權益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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