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紫🌌
看還是不少人覺得「反歧視法很好啊」、「不要歧視就沒事了」,所以分享一下我被莫名其妙檢舉歧視和性霸凌的經驗,希望能讓大家再思考一下反歧視法會造成的問題

因為整起事件太扯了,要是有人不信我也理解,但總之我鼓起勇氣用本帳發文,希望可以增加一點可信度
清紫🌌
我在就學期間,突然被同班同學(以下簡稱A同學)在班群中指控我數月前曾對他有性向歧視及性霸凌的行為,要求我公開為歧視行為道歉。

我和A同學沒有深交、甚至沒說過幾次話,只有在一堂課上因為都是邊緣人而同組,在此之前,我不知道他的性向,他也不曾在我們稀少的互動中表示過他有被冒犯。
清紫🌌
A同學指控的「歧視」和「霸凌」行為包括:

1. 他在我們初次見面時感受到我打量的視線

2. 我曾在與A同學同組的第二外語課上,抱怨過某個生僻字很難發音、很討人厭,被其他組員追問原因後,我想了一下後回答「可能是因為很多 "(某個字母)" 吧」,而這個字母正好在同志圈中代表有特定打扮風格的群體

3. 我的眼神讓A同學感覺不安

4. 我下課時偶爾會跟比較熟的同學閒聊,但某次只有我們兩個人在時,我下課在趕別堂課的報告、沒跟A同學聊天

5. 某次團體口試前,我問A同學準備好了嗎,讓他太緊張表現不佳

6. A同學聲稱在課堂討論時,如果他回答錯誤,我會揶揄他(我和其他組員都完全沒印象)
清紫🌌
現在的我可以很果斷地說以上指控荒唐至極,但當時我簡直嚇瘋了,「歧視」對我來說是很嚴厲的指控,我瘋狂地檢討自己哪裡做錯,也跑去問跟A同學相同性向的朋友們這算不算歧視,雖然所有人都一笑置之說這怎麼可能算,我理性上也知道這些指控根本不合理,但感性上還是忍不住覺得「或許我還是哪裡做得不夠好、無意間傷到他了」,不斷自我檢討。
清紫🌌
幾天後,A同學在班群聲稱,因為我不道歉、還假裝自己挺同(我在群組裡解釋自己當過婚姻平權小蜜蜂、不可能歧視同志),他別無選擇只能請性平會介入調查,但後來我拿到的紀錄顯示,他公開指控的隔天就去檢舉我了。
清紫🌌
因為不確定提到性平會調查的經過會不會犯法,這部分我就不詳述了,反正就是我和A同學各自呈上證據,然後分別被鉅細靡遺地問話,我自認應對得還不錯,所以沒有造成更多麻煩,但我去法律諮商的時候,律師說經常有人本來沒事,但在調查會上緊張講錯話就被判定為有霸凌意圖。
清紫🌌
整起事件花了一年才落幕,其中有半年時間,我只要在看到和A同學打扮風格相似的路人就會嚇個半死,也不敢再隨便跟陌生人視線接觸,諮商了好幾次才漸漸好轉。

雖然性平會認定我沒有霸凌,算是還我公道……?但我浪費掉的時間、被影響的成績、耗費的心力,還有工作請假去調查會被扣的薪水都回不來了。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如果不是我最好的朋友跟A同學相同性向,我很可能會因為這件事對所有該性向的人避之唯恐不及,這也是反歧視法讓我覺得最偽善的地方,一言不和就把人告上法院,根本是在消滅不同群體間溝通的可能性,沒有溝通就無法互相理解,沒有理解又怎麼可能消除歧視?反而可能助長或創造更多歧視。
清紫🌌
我很清楚我遇到的是個案,但這證明了對「歧視」定義異於常人的人確實存在,而我不會天真地認為這種人只有A同學一個。現在政府要推行的反歧視法,透過不明確的定義(「不受歡迎之言詞或行為」是什麼?)、舉證責任倒置、只給予原告法律協助,以及過高的求償上限,變相是在鼓勵A同學這樣的人濫訴,不僅會擾亂大眾的生活,浪費司法量能,長期下來,還可能因為降低了「歧視」的判定門檻,而使大眾對相關議題變得冷感,我認為對整體社會而言是百害而無一利。
清紫🌌
謝謝看到這裡的各位,如果你也不願意更多人跟我一樣遇到這種荒唐爛事,還請務必到草案預告的平台留言,或向自己選區的立委表示反對。
預告「反歧視法」草案-眾開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留言討論尚餘2天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幸好你平安無事,謝謝你分享你的經驗
性別就是生理,互攻就是肉體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你絕對不是個案
只是多數人摸摸鼻子就認了、怕說出來被有毛病的持續找麻煩
清紫🌌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 我覺得自己還算運氣好,剛好同婚公投時很常在臉書發文可以當作證據,如果是不喜歡SNS上留下實名痕跡的人,在調查中可能會更劣勢,要一個人證明自己腦袋裡在想什麼真是一件很荒謬的事⋯⋯
性別就是生理,互攻就是肉體 : 謝謝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其實我基本上也是摸摸鼻子認了,只是希望說出來可以讓大家正視反歧視法的問題
Foxx
就算是原本立意良善的法律, 只要搭上自由派司法解釋(認為法律的解釋應該隨著"社會風氣"而改變, 而不是單純照立法者訂立法律的意義), 也是會被訟棍利用來搞普通人的

比方說「美國殘疾人法ADA」, 原本立意是"確保殘疾人士在接受政府服務, 交通, 就業, 公共場所等享有與非殘疾人平等的機會". 聽起來很美好是吧?

加州舊金山灣區有數個坐輪椅的人, 專門去海巡灣區內各餐廳, 他們根本沒有要進去吃飯, 就只是從門口經過找尋那些餐廳有沒有他們可以告的點. 比方說餐廳門口不夠大, 前面只有樓梯而沒有斜坡等等. 武漢肺炎期間為了生存而設置戶外用餐區則更是這種訴訟的目標

這批人中最有名的叫Scott Johnson, 他可以在2年內告超過1000家餐廳
Foxx
ADA法案被誣告的餐廳, 就算最後打官司成功, 也只會得到律師費賠償, 那一方面在自由派法官佔多數的加州被告非常難獲勝, 一方面就算贏了但遠比律師費高的營業損失. 這些餐廳多半就只能摸摸鼻子和解

更大的重點是, 加州規定ADA違規每次罰款4000鎂, 可以累積. 所以如果店家打官司, 最好期待可以打贏, 否則打輸了那這段期間累積的罰款可以直接讓店家關門大吉
Foxx
聽到ADA法案的內容大家也會覺得好像很好啊, 但加州一年可以有超過4000家, 最多接近6000家商家挨告, 這些絕大多數都是家庭小店, 只能摸摸鼻子花錢消災, 或是直接被這種訴訟搞倒
(((゚Д゚;))) 養雞人士
反歧視法還沒有過, 另一個相關的法來了

現在連氛圍都是目標, 什麼叫氛圍, 我覺得有就是有
反歧視法
為消除導致性別暴力的性別不平等觀念、扭轉責難被害人氛圍,行政院性平處從公眾、機關人員、法制、統計等多面向提出精進措施,推出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草案, 政府今年3月8日全面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新制,力拚建構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文化。預計7月辦理公聽會蒐集意見

性平處說,社會普遍未將暴力侵害行為視為一種對婦女基於性別的歧視,甚至發生指責性別暴力被害人的情形,而厭女文化、仇恨性言論,也深化社會大眾對女性或多元性別族群產生有害的性別刻板印象,以及歧視行為

防治性別暴力 政院擬提國家行動計畫 | 政治 | 中央社 CNA
(((゚Д゚;))) 養雞人士
以後沒有事先搞清楚叫人先生或小姐, 這是刻板印象, 是歧視, 會被告到脫褲子喔
(((゚Д゚;))) 養雞人士
性別暴力包含歧視, 氛圍、刻板印象, 文化、言論等等都算
(((゚Д゚;))) 養雞人士
「要一個人自己證明自己腦袋裏在想什麼」,這不就是中國文革時代的自我批鬥嗎?
AJ
(((゚Д゚;))) 養雞人士 :
有點好奇台灣的執事餐廳是叫女性客人大小姐嗎?
如果不能隨意叫人先生/小姐了,執事餐廳是不是也要被政確了
Francis
搞不好會有男的跑去應徵女僕咖啡廳,不錄取就告店家
Jinbo
去人妖咖啡廳應徵啊
秀樹,自封跨運藍鑽講師
下午茶樹貓 : 我馬上找作者欄,看到:「作者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法務主任、執業律師」,就知道怎麼會寫出這種東西了。
性別就是生理,互攻就是肉體
都歧視,賠錢,下跪給貴族道歉
下午茶樹貓
秀樹,自封跨運藍鑽講師 : 特意放這個就是因為他們會告人
清紫🌌
請不要在我的噗用「人妖」這個詞 謝謝
清紫🌌
女僕咖啡廳的事我當初有跟到,跨方一直教育大家「男跨女也能當女僕」,但問題點明明就是「生理女有得知和拒絕跟生理男共用更衣間的權利」,我那時候還不知道跨運的事,只覺得他們搞錯重點,現在想想說不定這是他們模糊焦點的策略
清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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