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丁】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夏男始終不認罪,表示賴男生前向他吐露來自原生家庭的壓力,「希望有一個可以依靠的男性在身邊」,事先就已寫好結婚書約,當天也是在賴男同意下前往戶政所登記結婚,並批評檢方起訴內容都是「臆測與想像」,不符事實。
〖丁】
上個月的言詞辯論庭,夏男更表示,賴生成長在鬥爭激烈的家庭,生父摔倒死亡後,生父的原配阻擋神主牌入祀,賴生向他抱怨家族衝突,因此他才帶賴生出去詢問是否願意結婚,他的想法就是讓賴生婚後搬出去躲避家庭糾紛,賴生也有結婚的意思,否則不會跟他去戶政所登記。
〖丁】
審判長詢問夏男與賴是否有感情基礎,夏男反問「什麼是感情基礎?可以量化嗎?」他說,每人主觀感受不一樣,他認為賴生有結婚意思,但媒體不查證,檢察官迫於輿論壓力起訴,社會對同性婚姻有偏見,「同性結婚要法官或檢察官審核?還是設同性婚姻委員會審查?或公民投票同意?」
〖丁】
賴生導師稱,賴生高二就喜歡班上1名女同學,高三時表白遭拒,寫了情緒性的字眼給對方,「他喜歡異性的情感很強烈」,還因為男同學開玩笑碰觸他的屁股感到不悅,而向導師告狀。
〖丁】
為夏、賴辦理婚姻登記的張姓戶政員則說,結婚登記主要是書面審查,至於雙方是否真有結婚的意願,她不會特別去問,完成登記後,她轉交市府提供給新人的結婚禮物,夏男接過看了一眼後說「不方便拿這個」,就把禮物退回。
〖丁】
<<<是什麼禮物啊?
囧囧 我反對無術換證
看他講得情深意重我差點就要相信了
〖丁】
但我覺得夏男主張也是很合理,結婚本來就不一定基於戀愛。
可是看起來他沒有提出更多賴生為什麼特別信賴他的證據。
王大人 𓁹‿𓁹 ಠ_ಠ
是說困難的地方就是這個,普通男女的婚姻總是有個大家熟悉的樣態,但同性婚姻就不是
☀朝狐☀
結婚除了深厚的感情基礎之外不就是一時昏頭嗎
☀朝狐☀
檢方如果無法證明對方當時是違反自由意志的話,我覺得要說他們認識太短就結婚法律上站不住腳吧?
下午茶樹貓
夏男的主張就像是以前有些女人為了離開原生家庭會選擇結婚到另一個家庭,這樣看又覺得還行
☀朝狐☀
覺得法律上的攻防應該還是以謀害對方性命或是促進對方自殺,記得法律上有為了遺產害死對方的話不能分遺產的限制
〖丁】
下午茶樹貓 : 就聽著很合理,但他得證明為什麼賴生這麼信任他,就算是朋友也有證據吧?
二度。
其他辯詞我都覺得可以再看看,但這明顯有謀財害命動機的案子,被他簡化成因為社會對同婚有偏見,所以檢方起訴,真的有夠避重就輕。
簡直瓜田李下被人抓了以後,不好好辯解,只會說「你們只是因為我長得賊眉鼠眼就覺得我會幹壞事!」
不欸,是因為你瓜田李下好嗎?
〖丁】
二度。 : 主要是因為害命的部分太難證明了

謀財倒是很清楚
Rutsuki
若夏男所言為真,沒有任何的對話紀錄,通聯紀錄可以證明嗎
結婚登記還是大事,對,感情基礎無法量化,但是一定有跡可循吧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他總有賴生找他談心的證據吧
例如打電話約時間,或私訊啊
鳳梨草
這個如何量化感情基礎的反駁感覺有人有教他喔
二度。
〖丁】 : 所以這部分我是不評論,畢竟我沒有任何角度去證明我心中的臆測,可是謀財的動機明確存在,當然夏男可以說他不是這樣的人之類的,但強行用因為社會對同婚有偏見,所以起訴他來指責司法系統,就跟之前看到有人轉貼脆上面,有人收銀驗鈔,結果被客戶指責是不是覺得他會用假鈔,這是對他的不信任,一樣莫名其妙
〖丁】
鳳梨草 : 希望有同運團體跳出來聲援欸XD憑什麼同性婚姻就要被懷疑~異性戀還不是常常一時衝動就結婚~~不公平!
鳳梨草
〖丁】 : 這一定是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咆哮破音)!!!!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這時候就孬掉了
椰可也可啦
這個量化理由合理到我覺得法官不夠進步了
根本還是警方當初蒐證太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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