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豔陽
行人專用的公共垃圾桶,設立目的是提供民眾行走期間投遞飲食或活動所產生的廢棄物,且明文寫出「非行人行走期間飲食或活動產生之廢棄物,不得投置於行人專用清潔箱」,違規可罰1200至6000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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