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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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羅智強說,警察都可以用社維法辦人,為什麼立委不能找人來調查問話?』但是他忽略了很重要的問題。第一、警察在辦案有法律依據,法律規定的範圍和作為才能做,法律沒規定的不可以,限縮在明確範圍。第二、警察有政風、有考績,有一套紀律規範內控,警察濫權會出事的。大家想想看,警察萬一什麼都能做完全沒規範,民眾會對警察很害怕的,但是我們現在對警察不會這麼害怕,是因為有一定程度的規範管制和自律。
掰噗~
No good, Bob (nottalking)
~龜苓膏~
倒回來講,我們現在給立委的調查權比警察還大,立委濫用調查權時我們卻沒有一套規範去管束。不要忘了,他們的版本最極端的狀況,三個人就能發動,而且是同黨,不用考慮政黨比例,政黨比例只規定在院會,委員會漏訂了。所以要發動政治追殺時,請問自律規範在哪?

他們如果亂來、冤枉了,之後的結果誰來賠償?請問這個立委要不要停權?沒有政風考績,最多可能只是類似無法進去辦公室和立院院區而已。當沒有任何規範的時候,給這麼大的權力,適合嗎?

講白話一點,誰來監督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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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的心得點評:很多奇怪的人,只要運用地方勢力或者是地方藍綠比例的關係,怎樣都會上,誰來監督啦!?更不用說罷免勞師動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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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苓膏~
nights.T<飛行妖怪>
真的是智障白爛,羅智糨滾回家去睡覺
TMD19748
叫他先去警專、法律系取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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