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ಠ_ಠ - 總而言之,因為丟了吃剩的滷味到行人垃圾桶,被罰了3,600 廚餘是家用垃圾(食物有剩就算廚餘...

台北?沒吃完/湯湯水水/骨頭等算廚餘,所以算家庭垃圾,就不能丟行人垃圾桶 (thinking)

還好在外都是喝單純的飲料,吃的大都是只會剩包裝那種,不然可能也會中獎了 Xd
舒 跑
要申訴
市府 沒公告 也沒說明 更無警示
食物殘渣不能丟
到處飄飄的影龍⎝(^q^)⎠
該部會雞排的骨頭也算家庭垃圾吧?
Ming
查了一下,闖紅燈最高罰5400,丟家戶垃圾到行人專用垃圾桶可以到6000,台灣果然是行人地獄XD
Ming
我是覺得應該要求有在賣外帶食物的店家提供收行人垃圾的任務,畢竟行人的垃圾幾乎都是賣外帶食物店家產生的,然後全面撤除行人專用垃圾桶
RJ(^o^)ノツ
作為土身土長的台北人,除了大學研究所跟某年去台中工作之外,其他時間都在台北,從來沒看過台北市環保局有做相關公告跟宣傳,垃圾桶上也從來沒有警示,稽查員開單有獎金更不可能會先勸導...這根本就是變相的陷阱,覺得還是要跟市議員反應,要求環保局要改善這種根本還是「不宣而罰」的情況
另外罰款也不符合比例原則,太誇張了
RJ(^o^)ノツ
同意有外帶的店家應該要有收行人垃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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