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Tue, Jun 11, 2024 12:36 PM
55
7
最近看到有很多人在討論反歧視法,因為不太喜歡看懶人包所以跑去看了草案全文
看完後總覺得自己的總結好像和其他人的認知落差有點大,因此寫了自己版本的懶人包(筆記?)不知道能不能當作其他觀點供大家參考和討論
ಠ_ಠ
Tue, Jun 11, 2024 12:38 PM
Tue, Jun 11, 2024 12:39 PM
資料參考: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FilePDF反歧視法草案總說明
民法
民法解釋
panda5051
Tue, Jun 11, 2024 12:44 PM
Tue, Jun 11, 2024 12:45 PM
好奇問個,客觀上是否有造成差別待遇的意思是?還有其他法律所訂之歧視特徵是?這在過去法律上有相關案例可以參考嗎?
另外這樣的法律會不會有逆向歧視以及舉證困難的問題
ಠ_ಠ
Tue, Jun 11, 2024 1:05 PM
1
panda5051: 不好意思旅人的問題有點多我查了一下><
1.客觀上是否有造成差別待遇:應該是以客觀上是否有造成和他人不同的待遇而為判斷。比方說:公司因為性別而只招募特定性別的員工,即使公司方宣稱他們並沒有在求職要件上規範此一限制,或是宣傳他們並無意歧視,但實質上造成了性別間的差別待遇,就可能會被判定為客觀造成了差別待遇
2.許多法律都有規定不同的要點會被視為歧視,具體的類型也會依該法所要規範的類型而有所不同
比方說移民法的規定就是:
性平法則會著重在性別和性傾向等(不確定旅人問的是這個嗎?)
ಠ_ಠ
Tue, Jun 11, 2024 1:05 PM
3.不確定旅人的“這”是指反歧視法還是裡面的細項><,如果是反歧視法本身那當然是沒有的因為它還沒實行嘛
如果是歧視行為本身有很多不同類別的判例,這邊就不一一舉例了,去查歧視相關判決大概都會有
4.這我不能肯定,畢竟我不是立法者也不是法學權威,只是一個法律學習者,但就我自己看到的內容而言,立法者看起來也是有意在避免逆向歧視的行為發生(?)
其中會看到這個法案與其說是要跟部分人“特權”更像是要讓所有人都能享有一樣的權益,所以我個人會認為應該不會(吧)
但他也有提到關於為保證特定族群權益所實行之合理的差別待遇也是必須的,這一部分就要看大家怎麼認定這是否構成逆向歧視了這樣
希望這些回答能幫到你~
panda5051
Tue, Jun 11, 2024 1:11 PM
感謝噗主幫我解答🙏
ಠ_ಠ
Tue, Jun 11, 2024 1:21 PM
panda5051: 哇,謝謝噗幣
butter7514
Tue, Jun 11, 2024 5:11 PM
比如,如果女性美甲師拒絕男性客戶,是否是客觀上造成差別待遇?如果寫限女性,實際上同樣拒絕自認是女性的生理男性客戶呢?如果還不確定算不算,要累積判例,那誰來當判例?意思是一定要等到有人被搞才要正視問題?
大家都知道本來就不能亂說話,但是這法一出來就是讓訟棍有更多發揮餘地
何況台灣本來就有性別工作平等法,噗主提到的公司只錄取單一性別已經有法條能處理了,這個反歧視法的立法動機不純
bagel5051
Wed, Jun 12, 2024 12:13 AM
性別包含「性別認同」,男人宣稱自己是女人就必須被當成女人有權進入女性空間?
「女性擁有安全與隱私的權利/男性侵犯女性的權力」一定會衝突,根據先前判例(東方美、成大女宿)最終都是男性有侵犯女性的權力,反歧視法只是要讓這些男性更容易「合法侵犯」女性。
「客觀差別對待」真的能客觀?否定客觀科學事實(真實性別)相信主觀說詞(男人聲稱自己是女人),就已經註定「反歧視法」會變成「乖乖閉嘴被侵犯法」了
melon2859
Wed, Jun 12, 2024 1:01 AM
那就請噗主解釋人權處以“社會性別”之名侵犯以生理性別制定的規則並意圖模糊化對女性的侵害問題應當如何解決。
melon2859
Wed, Jun 12, 2024 1:01 AM
Wed, Jun 12, 2024 1:03 AM
然後希望噗主已經有看過公聽會裡人權處對性別一詞的定義解釋
而不是告訴我這一坨可能會具有5年追溯期的床架法其實根本都已經在其他法條裡已經有對應方案了。
Wed, Jun 12, 2024 1:04 AM
然後希望噗主已經有看過公聽會裡人權處對性別一詞的定義解釋
而不是告訴我這一坨可能會具有5年追溯期的床架法其實根本都已經在其他法條裡已經有對應方案了。
goat9821
Wed, Jun 12, 2024 2:03 AM
@hohenzollern - 看到人家挖出來的政院版反歧視法草案,第二十條涉及到舉證責任倒置。 按舉證...
舉證責任倒置跟有罪推定是不一樣的
goat9821
Wed, Jun 12, 2024 2:05 AM
以現在的性平法,不讓男人上女廁、不讓男人住女宿,都被視為是對男人的權利實質侵害。
goat9821
Wed, Jun 12, 2024 2:05 AM
不要光講法條,太抽象了,應該把台灣已有的判例拿出來看。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2:13 AM
你必須先擁有某種該法規定的特徵,才能(不負舉證責任地)主張自己受歧視,那麼看似好像因為每個人都各自可以沾到一點邊,所以「沒有特權」。問題是,不知道怎麼判斷的特徵,被告要如何反證呢?去證明一個人「不是」同性戀(請注意,在目前的主流性別圈論述,同性戀是一種自我認同而非對生理上的性慾投射),「不是」跨性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會說,該草案本身看似公平包含保障所有特徵,但必然會造成間接歧視。它透過對訴訟知能的落差、熱衷訴訟的法人團體的近用權落差,讓少數高知識、特定社群、與NGO團體互動多的族群比其他人更能提起訴訟(是不是惡意滋擾姑且不論)。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2:19 AM
公聽會上,支持方團體無不言必稱社會性別也受保障,但這個用法自始就是扭曲原意的。
社會性別在女性主義理論上本來指的是「對於普通生理性別施加的規範,要求他們依據自身性別扮演特定的形象、人格特質等」,從來就不是可以自行選擇,而是由所處的社會決定。
社會性別不是一種身分而是一套規範,你沒有辦法歧視一套規範,反而是社會性別之中本身就包含許多對生理性別的區別對待,部分可能會被現代視為歧視。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2:21 AM
還有最重要的,被告要自己舉證自己沒有歧視,無罪舉證是最困難的,普通民眾要專業舉證自己無罪是不是有點太過?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2:24 AM
而,作為一部統整、綜合性的反歧視法規,它沒有辦法對歧視做出自己的定義,反而都須回歸其餘散見現存各該反歧視相關法規範各自的定義去處理,這在立法技術上就是疊床架屋。
如果國家認為在不同的領域歧視可以有不同的定義,就應該修改各該法規。
如果認為歧視存在一確定不可動搖的定義,就應該在本草案明確傳達。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2:30 AM
不會參照一下反族群歧視法 促進族群平等法嗎對歧視的定義嗎 寫的很清楚啊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2:38 AM
噗主的筆記將反歧視法的限制與誹謗、公然侮辱等混為一談。
對,法律價值上沒有認為「什麼話都可以講」,所以存在限制言論的法規,小至辱罵他人、批評無關公益的個人行為,大至傳播不實資訊影響傳染病防治與選舉公平性。
但反歧視法草案要管的不僅是言論,還有行動與商業上的選擇自由。今天如果有人對特定人物貶低其出身族群,可能屬於社會高度共識可以禁止的,法律上也可能被納入低價值言論的範疇。但學術、政治上,基於科學事實、身分政治的發言,同樣可以進入此法函攝範圍,這是在已施行國家可以明確看到的前例。
再者,對民間交易與聘僱上,此法相當於令無論營業規模大小的業主都有必要隨時準備一套存證、說詞,以應對來自自己拒絕過的顧客或求職者,才能夠避免被告,畢竟舉證責任倒置。
因此此法一開,其效應相當於民事版本的公然侮辱罪且猶有過之。
moon6783
Wed, Jun 12, 2024 3:00 AM
我不選擇某人當對象,某人因此告我歧視,那我要如何舉證自己沒有歧視?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3:03 AM
moon6783: 補充,這在歐美是真實存在的,女同不想要跨性插入式性交是歧視,請問要怎麼舉證不想被性侵而不是歧視?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3:03 AM
moon6783: 這點以目前草案來說不用擔心,因為納管範圍是教育、聘用、大眾服務三個領域。以這個問題,你可能要擔心的是參與婚友社聯誼活動時無法躲掉自稱女或自稱男。因為業者必須「公平」對待心理性別認同。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3:21 AM
噗主自稱是一個
法律學習者
,那就不要跟著沒學過法律的人亂喊無罪推定。
這草案的舉證責任倒置落在民事訴訟,自始就跟違反無罪推定無關。
再者,噗主用來主張沒有違反舉證責任分配法理的條文完全錯置。
大家批評的是「歧視事實」的舉證責任倒置,你給我無過失的舉證責任在被告一方幹嘛?那是原告先能舉證有違法事實的前提下!
就這種水準,噗主的法律是讀冊讀對尻脊骿去?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3:24 AM
5
最後,
噗主的字醜死了
。對自己不懂的學門多準備點再來大放厥詞。
moon6783
Wed, Jun 12, 2024 4:14 AM
waffle2581:
melon2859
Wed, Jun 12, 2024 4:16 AM
太兇了吧,我喜歡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4:21 AM
居然歧視字醜的人,太過分了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4:22 AM
各位你們的言論自由咬碎某些人的自尊心了
panda5051
Wed, Jun 12, 2024 4:24 AM
雖然樓上旅人講的不是沒道理,但我是真覺得語氣可以在修飾一下,這種語氣真的只會把人家越推越遠欸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4:25 AM
panda5051: 不介意,你是什麼需要拉攏的咖?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4:26 AM
會被這種語氣推遠的方唐鏡就走吧,省得打掃
mole6190
Wed, Jun 12, 2024 4:28 AM
噗主自我認同字跡工整,你們怎麼不肯認,等法案上路就告你們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4:34 AM
幾件事情
1.被告舉證跟無罪推定沒關係,純粹是舉證責任倒置使「原告有利」
2.用了「加害人」代表你「已經宣判被告有罪」
3.反歧視法與國會擴權法有一個大不同,即是反歧視法「被告大多是一般普民」,與原告之間不一定存在社會階級上的相對優勢,進行舉證責任倒置容易造成濫訴,試想「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打噴嚏」?你知道「我就是沒有打噴嚏啊」不算證明喔,你要錄影,錄音甚至多角度3D模擬自己沒有打噴嚏耶
human8846
Wed, Jun 12, 2024 4:35 AM
無能的人才會在別人講出正論的時候檢討態度。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4:35 AM
Wed, Jun 12, 2024 4:37 AM
而且,請定義「亂說話」,請問,我現在問你「哪個學校畢業的,哪個老師教的,你是政大的嗎?」,算不算亂說話?假設現在你因為覺得不舒服,因為政大有「政大實小」事件,又或因為政大是黨國體系,而認為我「歧視外省人與性侵犯」,我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歧視」,只是單純問你「是不是政大的」?
Wed, Jun 12, 2024 4:39 AM
而且,請定義「亂說話」,請問,我現在問你「哪個學校畢業的,哪個老師教的,你是政大的嗎?」,算不算亂說話?假設現在你因為覺得不舒服,因為政大有「政大實小」事件,又或因為政大是黨國體系,而認為我「歧視外省人與性侵犯」,我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歧視」,只是單純問你「是不是政大的」?
這位「法律學者」,請現在假設你是一個律師,舉證來證明我「沒有歧視」試試看
Wed, Jun 12, 2024 4:39 AM
而且,請定義「亂說話」,請問,我現在問你「哪個學校畢業的,哪個老師教的,你是政大的嗎?」,算不算亂說話?假設現在你因為覺得不舒服,因為政大有「政大實小」事件,又或因為政大是黨國體系,而認為我「歧視外省人與性侵犯」,我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歧視」,只是單純問你「是不是政大的」?
這位「法律學者」,請現在假設你是一個律師,舉證來證明我「沒有歧視」試試看
loquat2373
Wed, Jun 12, 2024 4:36 AM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滑坡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4:37 AM
鬆餅又辣又有條理,阿嬤我好喜歡
投一噗幣了表心意
lemon4642
Wed, Jun 12, 2024 4:37 AM
反國會擴權法的標語才是真兇吧,都叫黃國昌去死了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4:39 AM
光是醫生問性別就可能被告歧視了,請問這要怎麼舉證他不是歧視只是想救你的命?
然後這也是真實歐美現在進行式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4:41 AM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4:42 AM
坐等這噗被老二先生認證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4:46 AM
來啊,法律學者,我也只是大二喔,試試看證明我沒有歧視吧,情境題給你了
Wed, Jun 12, 2024 4:50 AM
來啊,法律學者,我也只是大二喔,試試看證明我沒有歧視吧,情境題給你了。還是你喜歡別的情境,比如今天「請舉證你老師說你應該多運動避免生病並沒有歧視你是個胖子」,請舉證「這位小七店員說“這位小姐這是你的拿鐵”沒有其實你長得太陰柔」,請舉證「這位計程車司機說“女孩子晚上出門還是要小心點,叫計程車比較安全”」沒有歧視你是女性 ,請舉證「早餐店的阿姨偏偏沒喊你帥哥沒有歧視你長得醜」
Wed, Jun 12, 2024 4:50 AM
來啊,法律學者,我也只是大二喔,試試看證明我沒有歧視吧,情境題給你了。還是你喜歡別的情境,比如今天「請舉證你老師說你應該多運動避免生病並沒有歧視你是個胖子」,請舉證「這位小七店員說“這位小姐這是你的拿鐵”沒有歧視你長得太陰柔」,請舉證「這位計程車司機說“女孩子晚上出門還是要小心點,叫計程車比較安全”」沒有歧視你是女性 ,請舉證「早餐店的阿姨偏偏沒喊你帥哥沒有歧視你長得醜」
Wed, Jun 12, 2024 4:50 AM
來啊,法律學者,我也只是大二喔,試試看證明我沒有歧視吧,情境題給你了。還是你喜歡別的情境,比如今天「請舉證你老師說你應該多運動避免生病並沒有歧視你是個胖子」,請舉證「這位小七店員說“這位小姐這是你的拿鐵”沒有歧視你長得太陰柔」,請舉證「這位計程車司機說“女孩子晚上出門還是要小心點,叫計程車比較安全”」沒有歧視你是女性 ,請舉證「早餐店的阿姨偏偏沒喊你帥哥沒有歧視你長得醜」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4:48 AM
打噴嚏的說法很易懂,一般民眾到底要怎麼做到那麼專業的舉證?不就只能請律師,這是一次噴幾萬的律師費,跟一次被罰還要賠訟棍幾十萬或百萬間的選擇嗎?生活越來越困難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4:49 AM
往上滑一下,居然有人以為歧視定義很清楚w
確實啦,說你歧視就歧視閉嘴付錢,非常簡單明瞭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4:50 AM
Wed, Jun 12, 2024 4:51 AM
挑一個來舉證證明看看吧?噗主,不要逃啊,試著證明吧,宿攤都能無罪了,你不會做不到吧?
Wed, Jun 12, 2024 4:51 AM
挑一個來舉證證明看看吧?噗主,不要逃啊,試著證明吧,宿攤都能無罪了,你不會做不到吧?
pisces5859
Wed, Jun 12, 2024 4:50 AM
SJW新興產業鏈
ಠ_ಠ - 反歧視法(SJW大法)成立⮕各大機構開始自我審查⮕發現SJW大法有夠意識流不知道怎樣算違法⮕...
tiger2832
Wed, Jun 12, 2024 4:51 AM
「學生的本質就是用功念書,不要為了興趣顧此失彼。」
「老人家開車反應本來就比較慢,盡量不要開車比較好。」
以上兩個舉例請證明你沒有歧視學生和老人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4:53 AM
https://ppg.ly.gov.tw/...
反歧視法要不要參照反族群歧視法的定義的草案內容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4:54 AM
Wed, Jun 12, 2024 4:55 AM
噗主你知道嗎?
你甚至連舉證你中餐沒有吃滷肉飯都做不到
,你要不要試著舉證看看?學者?
你連舉證責任導致影響有多大都不知道,你哪間學校的?!哪個老師教的!
Wed, Jun 12, 2024 4:56 AM
噗主你知道嗎?
你甚至連舉證你中餐沒有吃滷肉飯都做不到
,你要不要試著舉證看看?你以為為什麼人家要切肚子自證沒吃兩碗涼粉啊!學者?
你連舉證責任導致影響有多大都不知道,你哪間學校的?!哪個老師教的!
Wed, Jun 12, 2024 5:00 AM
噗主你知道嗎?
你甚至連舉證你中餐沒有吃滷肉飯都做不到
,你要不要試著舉證看看?你以為為什麼人家要切肚子自證沒吃兩碗涼粉啊!學者?
你連舉證責任倒置影響有多大都不知道,你哪間學校的?!哪個老師教的!拜託你告訴我好嗎?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5:01 AM
我是法律小白都知道要被告舉證是多麼有病,拿午餐來說,要是在公司又剛好在攝影機下或許能跟公司調影像舉證,旁邊同事的證詞或許也能幫到一點忙?但影像沒拿到你大概就只能賠錢吧!
這法要推至少被告舉證這個要改掉,因為這真的會害死很多人,而且他賠可不是只有幾千而已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5:01 AM
教育、聘用、大眾服務。
雖然有人說不用擔心拒絕屌跨被告。
但你光用教育的範圍來看,只要看目前教育部強迫各級學校要對跨性別友善(實質尊榮對待),就知道如果你在學校的範圍內被屌跨性騷擾,學校是不會救你的,要確定你能在學校拒絕某個屌拉的追求不是出於歧視,不然學校性平搞不好是檢討你怎麼充滿歧視,先強制上性平友善再教育課程
大眾服務的話就更廣大了,從實體的拉子酒吧、女性限定服務,到大眾泳池更衣室、內衣店、湯屋、女同交友軟體,差不多就是一種全面入侵了吧。
在這些範圍內遇到屌跨騷擾或凝視的女人,大概都無法獲得正確的協助,你怎麼能歧視有個禿頭噁男勃起站在那邊,他法律上是女人啊,光是應付這些事情我覺得就已經足夠讓女人身心俱疲了,完全不是不用擔心
Wed, Jun 12, 2024 5:02 AM
教育、聘用、大眾服務。
雖然有人說不用擔心拒絕屌跨被告。
但你光用教育的範圍來看,只要看目前教育部強迫各級學校要對跨性別友善(實質尊榮對待),就知道如果你在學校的範圍內被屌跨性騷擾,學校是不會救你的,要確定你能在學校拒絕某個屌拉的追求不是出於歧視,不然學校性平搞不好是檢討你怎麼充滿歧視,先強制上性平友善再教育課程
大眾服務的話就更廣大了,從實體的拉子酒吧、女性限定服務,到大眾泳池更衣室、內衣店、湯屋、女同交友軟體,差不多就是一種全面入侵了吧。
在這些範圍內遇到屌跨騷擾或屌跨凝視的女人,大概都無法獲得正確的協助,你怎麼能歧視有個禿頭噁男勃起站在那邊,他法律上是女人啊,光是應付這些事情我覺得就已經足夠讓女人身心俱疲了,完全不是不用擔心的程度
Wed, Jun 12, 2024 5:04 AM
教育、聘用、大眾服務。
雖然有人說不用擔心拒絕屌跨被告。
但你光用教育的範圍來看,只要看目前教育部強迫各級學校要對跨性別友善(實質尊榮對待),就知道如果你在學校的範圍內被屌跨性騷擾,學校是不會救你的,要確定你能在學校拒絕某個屌拉的追求不是出於歧視,不然學校性平搞不好是檢討你怎麼充滿歧視,先強制上性平友善再教育課程
大眾服務的話就更廣大了,從實體的拉子酒吧、女性限定服務,到大眾泳池更衣室、內衣店、湯屋、女同交友軟體,差不多就是一種全面入侵了吧。
在這些範圍內遇到屌跨騷擾或屌跨凝視的女人,大概都無法獲得正確的協助,「你怎麼能歧視有個禿頭噁男勃起站在那邊,他法律上是女人啊!」
光是應付這些事情我覺得就已經足夠讓女人身心俱疲了,完全不是不用擔心的程度
scone9503
Wed, Jun 12, 2024 5:02 AM
客觀標準誰來定啊?
lizard5340
Wed, Jun 12, 2024 5:04 AM
有沒有吃滷肉飯這個大概生活在攝影機下(?)比較能舉證?
但如何證明我的發言沒有那個意思真是好難啊orz
rat7835
Wed, Jun 12, 2024 5:05 AM
吿人需要證據嗎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5:06 AM
但影像也不是一般人想拿就拿……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5:06 AM
Wed, Jun 12, 2024 5:07 AM
lizard5340: 不行,例如你不能拿「我中午在四海遊龍吃煎餃而且有攝影機證明來證明你沒吃滷肉飯」,因為你可能在巷口吃了滷肉飯才去四海遊龍。
同時你也得到一個重點,光是「證明我沒有做某件事情」就很不容易,那要如何證明「我沒有這個意思」?說難聽點,這不就是戒嚴時期警總可以隨意羅織罪名把人槍斃一樣嗎?
Wed, Jun 12, 2024 5:07 AM
lizard5340: 不行,例如你不能拿「我中午在四海遊龍吃煎餃而且有攝影機證明來證明你沒吃滷肉飯」,因為你可能在巷口吃了滷肉飯才去四海遊龍。
同時你也得到一個重點,光是「證明我沒有做某件事情」就很不容易,那要如何證明「我沒有這個意思」?說難聽點,這不就是戒嚴時期警總可以隨意羅織罪名把人槍斃一樣嗎?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5:06 AM
告人需要證據啊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5:06 AM
我看每人一出生都要標配個GoPro ㄅ
scone9503
Wed, Jun 12, 2024 5:08 AM
monkey5682: 反歧視法是被告自己要舉證沒有
horse1151
Wed, Jun 12, 2024 5:08 AM
請問『
客觀的標準是什麼?
』
得先有標準,才能定義是否歧視吧!
如果是自由心證,這還算標準嗎?
每個人都自由心證,同等於沒有標準。
不合理的標準,就該推翻掉。
fries4955
Wed, Jun 12, 2024 5:08 AM
我來朝聖嗆辣鬆餅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5:08 AM
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否定三民主義跟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歧視根本是同一件事情啊,警總
falcon1991
Wed, Jun 12, 2024 5:08 AM
路過來笑噗主說不喜歡懶人包但又自己做一個出來 哈哈
cafe1119
Wed, Jun 12, 2024 5:09 AM
朝聖順便送鬆餅噗幣
字很醜的人就特別愛曬手寫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5:10 AM
反歧視法不是告人的只要說明自己的歧視過程就好嗎?(打錯重發)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5:10 AM
Wed, Jun 12, 2024 5:10 AM
wizard2247: 確實,「不會被告」但學校也「不會救你」。也不用談到追求這麼嚴重,光是不想共用私密空間就不行了。
Wed, Jun 12, 2024 5:10 AM
wizard2247: 確實,「不會被告」但學校也「不會救你」。也不用談到追求這麼嚴重,光是不想共用私密空間就不行了。
scone9503
Wed, Jun 12, 2024 5:10 AM
原po寫錯誤的東西出來是不是在歧視理解能力不差的人?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5:11 AM
monkey5682:
反歧視法不用。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5:11 AM
durian6612: 告人的只要負責喊「你歧視」就好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5:11 AM
Wed, Jun 12, 2024 5:12 AM
附帶一提我覺得中華民國臺灣歧視臺灣人,請舉證中華民國臺灣沒有歧視臺灣人
Wed, Jun 12, 2024 5:12 AM
附帶一提我覺得中華民國臺灣歧視臺灣人,請舉證中華民國臺灣沒有歧視臺灣人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5:12 AM
我覺得台大很歧視偏鄉生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5:12 AM
那很好啊 我喜歡反歧視法欸
scone9503
Wed, Jun 12, 2024 5:13 AM
學校設錄取標準也是在歧視分數不到的學生吧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5:13 AM
我覺得便利商店的茶葉蛋燙到我的舌頭是店員在歧視我很矮在搞我
mule4556
Wed, Jun 12, 2024 5:14 AM
ಠ_ಠ - 反對藐視國會法的你,更應該關心「反歧視法」! #藐視國會法 #反歧視法 #跨性別 #言論自由
@TWAofficial - #反歧視法 #網路社群平台 #透明度報告 #網路法 #言論自由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5:15 AM
路過專櫃你都看隔壁的不來看我這邊的,你是在歧視我嗎?
prince3513
Wed, Jun 12, 2024 5:17 AM
噗主自己筆記都寫有公然侮辱跟誹謗
那反歧視法不就疊床架屋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5:20 AM
waffle2581: 看多國外女性在學校範圍內被各種噁男入侵的事情,我甚至覺得追求是比較單純的小事了,畢竟有太多只是存在就是騷擾跟實質性別不平等的狀態。
像是那個自認女人的男性游泳選手,勃起的狀態看女隊友換泳衣跟靠男女體能差異奪走這些女孩應有的獎牌,對體保生來說根本身心+人生都被毀了
莉亞·湯瑪斯的前隊友現身說法:男性加入女子體育不公平 | No Self ID Taiwan 反對自我宣...
新聞:「我們在自己的更衣室裡很不舒服。」女子組抗議男跨女在女更衣室更衣 - feiouex的創作 - 巴...
看看幫這些人美化的進步媒體多噁
游泳》「男跨女」變性泳將被怒灌不公平 她打破沉默:我是女人請尊重 - 自由體育
Wed, Jun 12, 2024 5:22 AM
waffle2581: 看多國外女性在學校範圍內被各種噁男入侵的事情,我甚至覺得追求是比較單純的小事了,畢竟有太多只是存在就是騷擾跟實質性別不平等的狀態。
像是那個自認女人的男性游泳選手,勃起的狀態看女隊友換泳衣跟靠男女體能差異奪走這些女孩應有的獎牌,對體保生來說根本身心+人生都被毀了
先看看屌跨在教育範圍內(體育競賽在我國是教育部管)能怎麼噁心到正常女人
莉亞·湯瑪斯的前隊友現身說法:男性加入女子體育不公平 | No Self ID Taiwan 反對自我宣...
新聞:「我們在自己的更衣室裡很不舒服。」女子組抗議男跨女在女更衣室更衣 - feiouex的創作 - 巴...
再看看幫這些人美化的進步媒體多噁
游泳》「男跨女」變性泳將被怒灌不公平 她打破沉默:我是女人請尊重 - 自由體育
snail3330
Wed, Jun 12, 2024 5:21 AM
要舉證沒有歧視真的很荒唐
fox9837
Wed, Jun 12, 2024 5:22 AM
話說想問一下,學生間在性別玩笑的衝突或是小學生的童言無忌,家長可以拿出來告對方家長嗎?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5:23 AM
可以啊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5:27 AM
Wed, Jun 12, 2024 5:29 AM
重點是噗主沒有說出什麼樣的言語構成歧視。
我這邊直接舉例,讓大家理解這個法的荒謬之處。
「女人沒有陰莖」「吃藥的男人還是男人」「男人切雞雞也不是女人」
這些生物事實就是歧視了,當你不能主張一個事實的時候你要怎麼去抗辯?
Wed, Jun 12, 2024 5:29 AM
重點是噗主沒有說出什麼樣的言語構成歧視。
我這邊直接舉例,讓大家理解這個法的荒謬之處。
「女人沒有陰莖」「吃藥的男人還是男人」「男人切雞雞也不是女人」
這些生物事實就是歧視了,當你不能主張一個事實的時候你要怎麼去抗辯?
lizard5340
Wed, Jun 12, 2024 5:29 AM
ham4048: 所以才說是活在攝影機下,包括上廁所洗澡都在攝影機下,不然誰知道有沒有夾帶滷肉飯在大便的時候吃啊!(痾
mule4556
Wed, Jun 12, 2024 5:30 AM
預告「反歧視法」草案-眾開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很多人已在這裡表達對此草案的疑惑
希望噗主可以為大家解惑喔~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5:31 AM
fox9837: 不能。學生不在本法懲罰對象內,但校方可能因為被認為沒有積極提供協助,依性平教育法懲處。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5:34 AM
第十一條表示: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5:35 AM
學校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
之義務,致學生或申請就學者受有損
害,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
過失者,不在此限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5:39 AM
說到教育機構,大家可能會先想到學生對學生,但是忽略了教職員也是在教育機構的範圍內,最可能能出現的情況是自稱男跨女的成年人對這些未成年人下手,這種雙方優勢極度不對等的情況。
raisin6266
Wed, Jun 12, 2024 5:42 AM
像是夏令營,自稱男跨女的成年人可不可以跟女童或未成年少女同個帳篷/小木屋?
家長事前是否能知道,事後知道後能不能對學校提告?
如果家長提出,只會導致家長被自稱男跨女的人告?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5:46 AM
raisin6266: 性平處聲稱可以依反歧視法的豁免規定主張「因安全或隱私」不算歧視。實務上還是要看辦理這類活動的業者有多少勇氣挑戰跨運團體。
pomelo8105
Wed, Jun 12, 2024 5:47 AM
實務上根本沒屁用啊
東方美那個不就證明了
melon2859
Wed, Jun 12, 2024 5:47 AM
raisin6266:
事前知道是學校失職,學校會先被行政罰
事後如果對學校提告可能會被駁回+被反歧視法
後面這部分要看台灣的取消文化有沒有被帶起來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5:49 AM
東方美很衰明擺著被敲竹槓
東方美還是間公司能這樣被搞,反歧視法下去搞的是一般百姓
pomelo8105
Wed, Jun 12, 2024 5:52 AM
東方美當時還有主張我們這邊有21個跨員工
真的是因為顧客隱私考量非歧視
這樣還是被罰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5:52 AM
噗主,出來辯護啊,午休結束了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5:53 AM
標生理性別就是歧視,這就是整個反歧視法最荒謬的地方,差不多跟自證你沒辱華一樣困難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5:54 AM
Wed, Jun 12, 2024 5:54 AM
以後就是生、辱華、歧視(歧視屌跨)、老病死
Wed, Jun 12, 2024 5:54 AM
以後就是生、辱華、歧視(歧視屌跨)、老病死
mango1061
Wed, Jun 12, 2024 5:55 AM
東方美衰小的是反歧視法沒過就被其他類似的法給「制裁」,
那現在要推的那個反歧視法484可以暗影罰兩次啊?
不然幹嘛這麼急要推
melon2859
Wed, Jun 12, 2024 5:56 AM
行政罰訟棍拿不了多少錢當然要走民事才能賺啊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6:00 AM
Wed, Jun 12, 2024 6:04 AM
反歧視法的另外一個重點是團體訴訟費下降,也就是各個跨運、進步、人權團體隨便找人跟機構祭旗賺錢的成本超絕下降,然後這些人跟你說我們沒有要濫訴興訟,你信?
Wed, Jun 12, 2024 6:04 AM
反歧視法的另外一個重點是團體訴訟費下降,也就是各個跨運、進步、人權團體隨便找人跟機構祭旗賺錢的成本超絕下降,然後這些人跟你說我們沒有要濫訴興訟,你信?
python927
Wed, Jun 12, 2024 6:07 AM
噗主的字....怎麼不用電腦打
fox3340
Wed, Jun 12, 2024 6:16 AM
朝聖鬆餅
ape5076
Wed, Jun 12, 2024 6:17 AM
請問其他法律學習者,噗主是不是沒有回答到旅人說的「舉證困難」這個問題?
melon2859
Wed, Jun 12, 2024 6:18 AM
ape5076:
噗主都已經直接說是加害者了,當然是有罪推定,叫罪人舉個證怎麼了嗎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6:22 AM
平心而論,要「填補損害」所以需要民事訴訟,或因為證據偏在(可以理解為證據原本就只有其中一方容易取得),而需要倒置舉證責任,這些設計都不是完全無用無理。
但問題就在反歧視法草案
根本沒有要區分無損害或不存在證據偏在的狀況,而是一竿子打翻
,反正說你歧視就自己想辦法證明沒有歧視,拿不出反證就等著賠錢,即使實際上沒有可量化的損害發生,還是可以求償,更可以依控訴的人數累積金額。如果認定屬故意歧視,還可以罰三倍賠償。
於是表面上看來因為不是刑事規範,似乎國家對人民的侵害就不存在?但實際只是大開濫訴之門,苦了基層法官、被盯上的商家、學校、教職員,連帶學生、顧客也可能因為商家和校方的配合,間接因此失去原有安心生活、正常發表意見的權利。
Wed, Jun 12, 2024 6:32 AM
平心而論,要「填補損害」所以需要民事訴訟,或因為證據偏在(可以理解為證據原本就只有被告一方容易取得),而需要倒置舉證責任,這些設計都不是完全無用無理。
但問題就在反歧視法草案
根本沒有要區分無損害或不存在證據偏在的狀況,而是一竿子打翻
,反正說你歧視就自己想辦法證明沒有歧視,拿不出反證就等著賠錢,即使實際上沒有可量化的損害發生,還是可以求償,更可以依控訴的人數累積金額。如果認定屬故意歧視,還可以罰三倍賠償。
於是表面上看來因為不是刑事規範,似乎國家對人民的侵害就不存在?但實際只是大開濫訴之門,苦了基層法官、被盯上的商家、學校、教職員,連帶學生、顧客也可能因為商家和校方的配合,間接因此失去原有安心生活、正常發表意見的權利。
ape5076
Wed, Jun 12, 2024 6:24 AM
melon2859: 罪人難道沒有"舉證不困難"的人權嗎
明明是這麼重視罪犯人權,不惜廢死的法律界
melon2859
Wed, Jun 12, 2024 6:26 AM
ape5076: 在此法面前只有口頭變性人有資格說他們權利被侵犯,都是社會欠他們的,沒資格對他們提要求啦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6:27 AM
身心障礙者表示:
mole6190
Wed, Jun 12, 2024 6:29 AM
反歧視法的構成要件只有敢把自己的內心小劇場講出來而已,其他舉證都是被告的責任
mousse1841
Wed, Jun 12, 2024 6:42 AM
先備份
p/3fx5vh0uob
walnut1822
Wed, Jun 12, 2024 6:48 AM
紙上談兵跟實務案例還是有落差啦噗主
ox4939
Wed, Jun 12, 2024 7:00 AM
醫護光是問你是男是女就可以被告歧視了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7:04 AM
噗主~出來辯護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7:19 AM
Wed, Jun 12, 2024 7:21 AM
請舉證辯護這家貓咖沒有歧視兒童~請舉證~你快點為你心愛的反歧視法辯護,你一定能成為一個很好的辯護檢察官,因為你
已經為這家貓咖定罪了
,他是犯罪人,他歧視兒童!快來辯護!快來辯護!快來辯護!快來辯護你愛的反歧視法!快點!你為什麼不敢出來打球!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7:25 AM
monkey5682: 咖啡廳怎麼可以不接待15歲以下的客人,歧視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7:26 AM
喔 那很好啊 你知道啥東西會歧視了嘛 加油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7:27 AM
Wed, Jun 12, 2024 7:31 AM
monkey5682: 我一直都知道這個法可以怎麼惡搞啊啊,但是噗主顯然不知道並且認為這樣非常合理啊,噗主顯然認為放任小孩去玩殘貓虐待貓絕對是合理的!
Wed, Jun 12, 2024 7:31 AM
monkey5682: 我一直都知道這個法可以怎麼惡搞啊啊,但是噗主顯然不知道並且認為這樣非常合理啊,噗主顯然認為放任小孩去玩殘貓虐待貓絕對是合理的!
tiger2832
Wed, Jun 12, 2024 7:27 AM
Wed, Jun 12, 2024 7:28 AM
假若我是雇主,一位男性、一位女性、一位跨性別來面試,三者學歷類似、工作經歷類似。
我選了其中一位跟我相談甚歡的,我被落選者告歧視。
我要怎麼舉證我沒有性別歧視???
alien2377
Wed, Jun 12, 2024 7:29 AM
鬆餅講得太好了!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7:34 AM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不得
基於種族、身心障礙、性別、年齡、
宗教信仰就下列事項為歧視。但基於
“職務需求或特性所必要之差別待遇”,
不在此限:
一、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
置、考績或陞遷等。
二、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
三、薪資之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
四、退休、資遣、離職或解僱。
雇主不得基於前項所定特徵,對 求職者或受僱者為騷擾。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7:35 AM
括號去舉證啊?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7:36 AM
猴子是不是不會講人話啊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7:38 AM
沒啊 只是找條文出來而已就不會講人話啊 看起來你想被告嘛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7:43 AM
公司跟個人是有差的,公司對上平常人是公司更有優勢,而且他們應法規本來就要準備各種資料或資訊供機關查了,但你個人對個人就是舉證困難。
另外依現在的彩虹命貴標準,連東方美這種有正當理由的都會敗訴,根本早就沒什麼公平公正可言了,基本上碰上他們這群高機率都要賠,公司戶是如此,個人恐怕更是
mule4556
Wed, Jun 12, 2024 7:45 AM
反歧視法還沒過就已經被這樣玩了
男跨女面試要求上女廁不成 利用性平法讓公司遭罰 30 萬 | No Self ID Taiwan 反對自...
男跨女應徵櫃姐被要求工作時穿男性制服,企業被罰 30 萬 | No Self ID Taiwan 反對自...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7:47 AM
Wed, Jun 12, 2024 7:48 AM
還有徵會計小姐因為小姐兩個字,公司就被性別憑拳罰的案例www
mule4556
Wed, Jun 12, 2024 7:48 AM
反歧視法通過後好像最高可以罰現在的3倍?
就不是現在的30萬了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7:48 AM
拿tiger2832的來說,平常男女可能還告不成,但跨性告了十之八九穩贏,反正就是一定要讓他們予取予求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7:50 AM
猴子抓出來的法條根本無法取信於人,只能更加證明只有畜生才會信吧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7:51 AM
喔 看起來偷偷說的很多位都很想被告反歧視法欸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7:53 AM
喔 看起來猴子也會玻璃心碎欸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7:55 AM
沒啊 我躍躍欲試的想拿反歧視法來告人欸
mole6190
Wed, Jun 12, 2024 7:57 AM
我只要繳6千就可以告你們全部,就算只贏1/3我還是有賺,要不要試試?
bun325
Wed, Jun 12, 2024 7:57 AM
看到這裡吧
只覺得蠻諷刺的,說不喜歡懶人包誤導自己但卻做出這種結論誤導別人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7:57 AM
不就證明這條惡法若過,猴子都能當訟棍www
scone2660
Wed, Jun 12, 2024 8:08 AM
我建議可以用打字的,手寫的話很難看清楚
scone2660
Wed, Jun 12, 2024 8:09 AM
然後我本來以為噗主是反對反歧視法的,原來是搞不清楚狀況的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8:21 AM
walnut1822: 噗主不是紙上談兵,連最基本的權利都能寫成權力、不知道無罪推定和舉證責任倒置具體指涉與制度精神。
紙上談丘吧。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8:38 AM
monkey5682: 我們上面不就有人舉例東方美因此還是被罰了嗎?你看不懂字?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8:39 AM
longan2152:
證明這條惡法若過,猴子都能當訟棍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8:42 AM
東方美被告了所以咧 所以你也想被告嗎?
sesame6066
Wed, Jun 12, 2024 8:43 AM
來朝聖鬆餅,太強了鬆餅,法律人還是有不是左左意識至上的,一點()也是點
來增加有點混亂邪惡,大家知道教育部發文教導過微歧視嗎?知道什麼意思嗎?
就是本人沒有歧視的意思但是別人覺得被歧視
類似刻板印象但上達歧視地步,左左自創新語加一
所以大家舉證完自己沒有歧視意思後,可能還要舉證自己沒有歧視意思也不構成微歧視喔,不然還是歧視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8:45 AM
Wed, Jun 12, 2024 8:47 AM
毫無疑問的坐實這條就是讓訟棍隨意興訟的惡法呢,你看看,我駡徐噁芯不會被告,但是普普通通討論就有人叉起腰支起手「我要告你!」,顯然這比國會擴權還要恐怖,根本是處處皆東廠的言論自由限制法案。
Wed, Jun 12, 2024 8:47 AM
毫無疑問的坐實這條就是讓訟棍隨意興訟的惡法呢,你看看,我駡徐噁芯不會被告,但是普普通通討論就有人叉起腰支起手「我要告你!」,顯然這比國會擴權還要恐怖,根本是處處皆東廠的言論自由限制法案。
longan2152
Wed, Jun 12, 2024 8:47 AM
東方美的例子結果根本不公平
猴子不明究理還因此威脅人類要告人www
惡法一開猴子大濫訴時代要來了
monkey5682
Wed, Jun 12, 2024 8:47 AM
所以我之前 藐視國會 花東三法 代孕免術換證 反歧視法選了反歧視法這種全包的法案啊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8:48 AM
Wed, Jun 12, 2024 8:49 AM
猴子低成本玩死人類,就是反歧視惡法,比國會擴權惡法更加嚴重,要是你擔心行政官員被玩死,你可能要更擔心猴子都能玩死你的反歧視惡法
Wed, Jun 12, 2024 8:49 AM
猴子低成本玩死人類,就是反歧視惡法,比國會擴權惡法更加嚴重,要是你擔心行政官員被玩死,你可能要更擔心猴子都能玩死你的反歧視惡法
beetle1655
Wed, Jun 12, 2024 8:48 AM
第十九條時有去看第六,第十和第十二條在說什麼嗎?
要先有第六,第十和第十二條的情況才有第十九條適用。
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法概念不是民法概念。
民法允許加害人舉證無過失。
scone2660
Wed, Jun 12, 2024 8:50 AM
monkey5682: 但是你的言論沒有表現出來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8:53 AM
我只想說某樓說要告這一整串,就沒想過這一整串也能告你一人嗎?而且人多勝訴應該更大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8:55 AM
durian6612: 組個偷偷說旅人法人團體還可以申請補助之類的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8:55 AM
這串每人賠你30萬你也賠我們每人30萬,但我們只需要負責1人份的舉證,你要負責5人份↑的舉證,這樣有比較不虧嗎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8:57 AM
唯一的好處大概是可以讓噗主訓練一下舉證的技能,畢竟這一整串也包含噗主
sesame6066
Wed, Jun 12, 2024 8:57 AM
durian6612: 對耶依照這種舉證法跟包山包海都歧視其實大家可以互告耶
你好天才
大家該組小圈來告了吧,賺錢一起賺啊
sesame6066
Wed, Jun 12, 2024 8:58 AM
只有老實人輸了的世界線,大家一起比
durian6612
Wed, Jun 12, 2024 8:58 AM
sesame6066: 所以我才覺得奇怪,這種告法真的最後就是互告,看誰的魔法比較強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8:59 AM
噗主,出來練習習題,舉證一下啊,你老師誰啊
sesame6066
Wed, Jun 12, 2024 9:05 AM
durian6612: 想起了廣告
想像力是你的超能力
法官大人你怎麼可以說我說的東西、認同、身分等等的是不存在的?
你是不是歧視?
waffle2581
Wed, Jun 12, 2024 9:12 AM
反歧視法應用到實務上就會變成:被告勝訴未必沒有歧視行為,而是事前準備了充分的法律應對;敗訴的大多數沒有歧視,是被訟棍盯上,在半年以上後被任意指稱自己有歧視行為卻無從舉證當時的實際情況。
mochi1138
Wed, Jun 12, 2024 9:25 AM
反歧視法就延用性騷擾邏輯,主觀認定是歧視就是了
dove7230
Wed, Jun 12, 2024 9:32 AM
反歧視法的應用實務上對服務業非常傷吧
比方說僱用到的員工可能因為成長背景、年齡之類的因素,很常講一些帶有刻板印象的玩笑話之類的
原告就說「我之前在某某餐廳啊,那個服務生對我說什麼什麼讓我很不舒服」
到時候就算不是被告,餐廳老闆大概也是要被列為證人傳喚。
那如果開除這樣的員工,或是面試時不錄取,可能就換這個員工/準員工告老闆歧視了
dove7230
Wed, Jun 12, 2024 9:34 AM
Wed, Jun 12, 2024 9:39 AM
畢竟服務業就是要常跟人打交道的工作
這個搞下去,要嘛以後只剩下死板的AI機器人只有固定標準回答以免講錯話,不然就是乾脆大家都收一收
奧客:為什麼只有冷冰冰的AI機器人接待我而沒有真人服務員,你們這是歧視
tiger2832
Wed, Jun 12, 2024 9:35 AM
所以我說「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反歧視法。
fairy6412
Wed, Jun 12, 2024 9:35 AM
沒歧視別人幹嘛怕這條法
反串一下當年跟騷法
dove7230
Wed, Jun 12, 2024 9:35 AM
最嚴重的後果就是沒有外食餐廳,沒有外送員,沒有便利商店取貨
你各位不會自己做菜的自求多福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9:39 AM
不會啦,頂多外送員不跟你說話⋯等下,你是不是歧視我所以才不跟我說話!
scone2660
Wed, Jun 12, 2024 9:42 AM
fairy6412: 我記得跟騷法還要受害人自己提出證明?還要有證據?
wizard2247
Wed, Jun 12, 2024 9:44 AM
Wed, Jun 12, 2024 9:45 AM
複習一下經典,想也有罪,不敢看我就是存心不良
有人三更半夜不睡覺,假扮王祖賢.rm
只是到時候告你的人不是王祖賢
Wed, Jun 12, 2024 9:45 AM
複習一下經典,想也有罪,不敢看我就是存心不良
有人三更半夜不睡覺,假扮王祖賢.rm
只是到時候告你的人不是王祖賢
fairy6412
Wed, Jun 12, 2024 9:46 AM
scone2660:
反串一下而已
還有性騷擾防治法也是
uranus4375
Wed, Jun 12, 2024 9:53 AM
我想到有一間選品店
賣寵物背帶 但是沒有提供sample 試用品
客人沒買東西 交易沒成
但是之後客人告到動保處
說該店虐待動物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9:55 AM
scone2660: 如果你能感受到被跟蹤,那蒐證絕對比沒有跟蹤卻被指控有跟蹤要自證簡單吧
fox3340
Wed, Jun 12, 2024 10:58 AM
fairy6412: 我是覺得類比錯誤不叫反串
跟騷和性騷的舉證都在原告身上,的確是「你不要做就不會被告」,因為沒證據啊,甚至今天才有新聞是性侵犯因為罪證不足而無罪不起訴
但是反歧視法並不是這樣套用的
fox3340
Wed, Jun 12, 2024 11:16 AM
Facebook
彩虹貴族平台準備開課帶風向囉ㄏㄏ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11:41 AM
噗主找到證明自己中午沒吃滷肉飯的方法沒?
walnut1822
Wed, Jun 12, 2024 12:26 PM
噗主還有在看這噗嗎
ham4048
Wed, Jun 12, 2024 12:34 PM
Wed, Jun 12, 2024 12:35 PM
噗主不回話一定是因為歧視我,我要告你
Wed, Jun 12, 2024 12:35 PM
噗主不回話一定是因為歧視我,我要告你
fox3340
Wed, Jun 12, 2024 12:36 PM
噗主是真心學習法律
噗主是卡瑪狗愉快犯
peanut5967
Wed, Jun 12, 2024 12:45 PM
噗主歧視聽得懂人話的旅人
rice1882
Wed, Jun 12, 2024 4:06 PM
噗主光是寫法科的筆記都權力/利不分,程度之差讓人不想看下去了
snack3331
Thu, Jun 13, 2024 1:20 AM
真的學過法的人都知道舉證責任倒置不能隨便亂訂的
通常會用到這個東西一定是兩造當事人彼此的資源在舉證上有極大的落差
最常見的實際案例就是食安
因為基於營業秘密食品生廠商以外的人不清楚食品實際的的材料比例及配方
因此導致消費者毫無舉證證明食品有問題的能力
那反歧視法呢?並沒有這種問題存在阿,那你搞舉證責任倒置到底?
ham4048
Thu, Jun 13, 2024 1:59 AM
因為反歧視法不是法律人訂的,而是法棍訂的
raisin9533
Thu, Jun 13, 2024 2:20 AM
進來領ID
看大家留言瞬間覺得安心
但一想到有噗主這種洗地的就…🫠
taco9987
Thu, Jun 13, 2024 5:42 AM
卡個位,留言看著舒服,順便看噗主之後怎麼表演洗地
uranus5413
Thu, Jun 13, 2024 5:50 AM
有甚麼好吵的反正到時候你們可以拿這條法隨便互告,有沒有立案另是一回事,反正我已經自我認同生理A心理B異裝癖同性戀,誰跟我吵我就告誰
peanut5967
Thu, Jun 13, 2024 5:55 AM
性平三法拿來找麻煩已經綽綽有餘了,缺點就只有商業化的不足
beer9852
Thu, Jun 13, 2024 5:57 AM
為了應付接下來的政治正確與性癖暴政,各位趕緊把參照梗圖把buff上好上滿
durian6612
Thu, Jun 13, 2024 6:12 AM
uranus5413: 參照上面梗圖,你少了宗教認同,跟種族認同,buff快多補一點
ham4048
Thu, Jun 13, 2024 6:21 AM
噗主你歧視我們所有人,準備好被告了嗎?噗主
ham4048
Thu, Jun 13, 2024 6:22 AM
噗主你怎麼不出來打球,快替你自己辯護,證明你不回言不是因為歧視我們
uranus5413
Thu, Jun 13, 2024 6:25 AM
「很高興今天到法院跟大家相見歡」
dog409
Thu, Jun 13, 2024 6:34 AM
讚啦,反歧視法通過之後大家就一起去法院進行法條研究同好會的聚會~
研究法條和判例最認真的同好可以獲得由對造的民事賠償支付的獎金作為鼓勵
uranus5413
Thu, Jun 13, 2024 6:40 AM
以後在法院附近開間咖啡廳,左邊坐原告區右邊坐被告區,一小時低消120含飲料,有沒有搞頭?
gin2193
Thu, Jun 13, 2024 7:24 AM
文字太深奧又歧義,不敢說看得懂文字了
durian6612
Thu, Jun 13, 2024 7:30 AM
uranus5413: 你可能會先被告分區是歧視
sesame6066
Thu, Jun 13, 2024 8:27 AM
uranus5413: uranus5413: 法院同樂會wwww
是一種同樂會,只是地點在法院
我們這噗應該很多人會在同一區,大家要開始研究更進步的魔法了嗎?魔法互轟對決,必要時法官也可以轟看誰先過勞送醫
還有錢拿誰要去工作繳納稅錢
sesame6066
Thu, Jun 13, 2024 8:29 AM
依照認同都不同依照現實覺得別人唬曉來看
應用題:
就算有個乞丐說他是各位爸爸還是各位說自己是王永慶的孫子也不能隨便說別人唬爛
不能不尊重認同耶,比較要說到現實的話會回到源頭,這樣又不「進步」
uranus5413
Thu, Jun 13, 2024 8:47 AM
durian6612: 我格局都想好了,櫃台擺中間,前面劃出一塊中壢(?)區,顧客可以隨意流動但不能停留在中壢,因為中壢要給人隔岸叫囂用的,只有雲端仙子聖母道長可以拉椅子坐中間讓人扔飲料。
waffle2581
Thu, Jun 13, 2024 9:51 AM
Thu, Jun 13, 2024 9:51 AM
snack3331: 硬要說的話,對於會留存面試、評分紀錄的大型企業可以這樣做,但反歧視法草案根本就打算毫不區分具體情形一體適用,到時候就是世界大火。
Thu, Jun 13, 2024 9:51 AM
snack3331: 硬要說的話,對於會留存面試、評分紀錄的大型企業可以這樣做,但反歧視法草案根本就打算毫不區分具體情形一體適用,到時候就是世界大火。
beetle1655
Thu, Jun 13, 2024 10:14 AM
snack3331: 一樣是企業,一般民眾對企業是否侵害食安無舉證能力,但對企業用人有歧視與否有舉證能力。兩邊都是企業對民眾,差在適用法律不同舉證能力就有能力和無能力了?你確定嗎?
套你的說法基於營業必須企業之外的人也不清楚實際用力標準和目的啊?
uranus5413
Thu, Jun 13, 2024 12:38 PM
所以他覺得不應該舉證責任倒置吧,國外作法就是你被說歧視就要先澄清你沒有歧視,但通常它們不會接受任何道歉,搞得每個人講話開頭都要加幾句「我有很進步價值的朋友,他們都很nice」後面才小心翼翼的講自己的想法,中間還得加幾句「我對這個族群沒有偏見,我跟他們處得很好」
ham4048
Thu, Jun 13, 2024 12:54 PM
各位以後都要跟六爺一樣剜肚子證明只有一碗涼粉
ape5076
Thu, Jun 13, 2024 1:26 PM
不知道是哪間學校,讓噗主這位法律學習者如此忙碌,以至於收到噗幣後就離線了48小時...
算錯時數重發留言
raisin9533
Fri, Jun 14, 2024 1:50 AM
uranus5413:
請問可以扔廚餘嗎?
fox3340
Fri, Jun 14, 2024 3:25 AM
ape5076:
噗幣真好騙
peanut5967
Fri, Jun 14, 2024 4:26 AM
好爽喔為什麼我都抽不到智商稅
miso3612
Fri, Jun 14, 2024 7:29 AM
fox3340:
天知道那個投幣是不是真的別人投的,畢竟開頭跟噗主在那邊唱相聲的熊貓5051後來也沒呼吸了
dove7230
Fri, Jun 14, 2024 11:44 AM
今天下班開車回家的路上聽著教育廣播電台在講捐血一袋救人一命,講這麼好的善事要繼續成長茁壯向下扎根的宣講。
突然想到,像現在捐血或器官移植,都會對愛滋病史、肝病史等血液傳染風險疾病有規定
反歧視法是不是能控告說,這些限制讓我作為B肝母子垂直感染健康帶原者不得捐血,政府又一直宣傳捐血行善的好,是在歧視我
dove7230
Fri, Jun 14, 2024 11:45 AM
反歧視法這樣搞下去,除了法院忙死之外
我看醫療也要崩壞了吧
fox3340
Fri, Jun 14, 2024 11:50 AM
dove7230: 其實一直都有男同志在吵捐血中心不讓男男性行為者捐血是在歧視男同(然後看向精美的男性愛滋傳播最大主因)
fox3340
Fri, Jun 14, 2024 11:57 AM
獨家》男男性行為捐血禁令有機會放寬!疾管署啟動座談會討論 - 自由健康網
然後前陣子衛福部才說因為去年「新通報數」(不含已通報的愛滋病人數)已經低於1000人,所以正準備推動放寬男男性行為者的捐血限制
2018年就有在講這件事了,只是當時反對聲浪大所以「暫緩」(翻譯:不是不推,只是現在先不推),現在2024年舊事重提
順帶一提,2018年一起被提出的還包含6個月內未吸毒者即可捐血
進步衛福部
Fri, Jun 14, 2024 12:01 PM
獨家》男男性行為捐血禁令有機會放寬!疾管署啟動座談會討論 - 自由健康網
然後前陣子衛福部才說因為去年「新通報數」(不含已通報的愛滋病人數)已經低於1000人,所以正準備推動放寬男男性行為者的捐血限制
2018年就有在講這件事了,只是當時反對聲浪大所以「暫緩」(翻譯:不是不推,只是現在先不推),現在2024年舊事重提
順帶一提,2018年一起被提出的還包含6個月內未吸毒者即可捐血
衛福衛福最進步
fox3340
Fri, Jun 14, 2024 11:58 AM
Fri, Jun 14, 2024 11:59 AM
然後讓我們看看現在一堆聲稱自己U=U(愛滋帶原但是病毒量低),各種無套打砲的gay
愛滋甲名言:沒得愛滋是因為沒人愛你
mole6190
Fri, Jun 14, 2024 12:27 PM
愛滋甲:血液中的病毒可以加熱去除,不會有傳染風險,應該開放捐血
sesame6066
Fri, Jun 14, 2024 12:37 PM
現在移民還來得及嗎🤣
哪裡比較推薦養老
會努力工作的
先不說愛滋,臺灣吸毒的人數其實近年還是呈現變多耶
ham4048
Fri, Jun 14, 2024 12:46 PM
沒了,這邊是前線,歐美都淪陷了
scone9503
Fri, Jun 14, 2024 12:49 PM
Fri, Jun 14, 2024 12:53 PM
新加坡?
但個人沒能力
sesame6066
Fri, Jun 14, 2024 12:54 PM
謝謝這噗的旅人,真的很認真討論我的問題,超可愛,我會認真生活的,希望大家都有能力可以好好的普通平凡又幸福等生活!
反歧視下去就算還可以硬是勉強躲起來好了,但最後不得不說,醫療還是會用到,這時候真有問題了
反歧視法下去先不說進步派,那些吸毒的我感覺也會很強,聽起來超危的
說進步的惡化他們醫療再搞多元包容(嗯沒有實證科學)更加危險
醫療幾乎無法避免太殘酷了....
fox9837
Fri, Jun 14, 2024 1:41 PM
捐血人數是有少到需要開放這個嗎
taurus4587
Fri, Jun 14, 2024 1:41 PM
卡
durian6612
Fri, Jun 14, 2024 3:06 PM
捐血那個,莫忘歐美某國慘案,不給他們捐就是歧視,但血庫被污染造成病患死亡是你家的事
sesame6066
Fri, Jun 14, 2024 3:26 PM
他們還說沒有這回事耶,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然後變成上世紀的慘案,剩下幾個受害者可以索賠誰知道
現在醫療的跑去割小孩,有幾個可以活下來控告也不好說,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合法指教感覺可以帶入很多XD
prince3513
Fri, Jun 14, 2024 5:01 PM
民進黨真的很喜歡暫緩^^數位中介法也是暫緩
raisin9533
Sat, Jun 15, 2024 12:37 AM
突然有一種當場死亡也是福報的錯覺
horse8751
Sat, Jun 15, 2024 1:21 AM
被騙去割+吃藥弄壞身體的
脫跨者
,出來現身說法都被除籍+恐嚇叫他閉嘴了阿,跨運這群人只想要狂信者而已
burger7497
Sat, Jun 15, 2024 5:35 AM
政客立委愛亂講話勒?我看這條法律真的過了~政客立委互告反歧視法一定很多wwww
mule4556
Sat, Jun 15, 2024 5:36 AM
burger7497: 那個大力推這法的綠委應該會被告好告滿
burger7497
Sat, Jun 15, 2024 5:41 AM
mule4556: 確實~那些推這法律的會被告翻掉
burger7497
Sat, Jun 15, 2024 5:43 AM
prince3513: 反歧視法其實是另一種中介法 到時候很多討論區會被這條法律亂搞的
ham4048
Sat, Jun 15, 2024 6:45 AM
討論區就算了,信不信路邊跑來個瘋子告你
puppy5908
Sat, Jun 15, 2024 8:58 AM
來朝聖鬆餅
lemon4642
Sun, Jun 16, 2024 3:41 AM
看到最近在出征去中國的YT,雖然我本身也不支持去中國,但看到他們拿出機票和刷卡證明還是被罵的情況,到底一個人要怎麼證明自己沒有做過的事
mule4556
Sun, Jun 16, 2024 3:48 AM
lemon4642: 拿出來還會說搞不好對方是私下給錢
反正拿出再多證據都有話說,不會信的
mule4556
Sun, Jun 16, 2024 3:49 AM
ಠ_ಠ - #廢 看魚乾的脆下面留言覺得好恐怖...原來現在自費去中國旅遊也會被人罵賣國
sesame6066
Sun, Jun 16, 2024 4:44 AM
我很好奇歪一個
反歧視法毛寶(動保環保)是不是也有希望可以用
感覺充滿刺激
miso3612
Sun, Jun 16, 2024 5:34 AM
推動反歧視法的運動本身就是無視事實差異一味追求斷頭式平等(講齊頭都嫌太客氣了
男人當不成女人不公平,所以用法來讓別人閉嘴
不孕和同性生不出來不公平,所以推行代孕來吃別人的子宮
那麼只要有人覺得不公平,本來不適用的範圍最後大概也擋不住必須開放的命運
載入新的回覆
看完後總覺得自己的總結好像和其他人的認知落差有點大,因此寫了自己版本的懶人包(筆記?)不知道能不能當作其他觀點供大家參考和討論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FilePDF反歧視法草案總說明
民法
民法解釋
另外這樣的法律會不會有逆向歧視以及舉證困難的問題
1.客觀上是否有造成差別待遇:應該是以客觀上是否有造成和他人不同的待遇而為判斷。比方說:公司因為性別而只招募特定性別的員工,即使公司方宣稱他們並沒有在求職要件上規範此一限制,或是宣傳他們並無意歧視,但實質上造成了性別間的差別待遇,就可能會被判定為客觀造成了差別待遇
2.許多法律都有規定不同的要點會被視為歧視,具體的類型也會依該法所要規範的類型而有所不同
比方說移民法的規定就是:
性平法則會著重在性別和性傾向等(不確定旅人問的是這個嗎?)
如果是歧視行為本身有很多不同類別的判例,這邊就不一一舉例了,去查歧視相關判決大概都會有
4.這我不能肯定,畢竟我不是立法者也不是法學權威,只是一個法律學習者,但就我自己看到的內容而言,立法者看起來也是有意在避免逆向歧視的行為發生(?)
其中會看到這個法案與其說是要跟部分人“特權”更像是要讓所有人都能享有一樣的權益,所以我個人會認為應該不會(吧)
但他也有提到關於為保證特定族群權益所實行之合理的差別待遇也是必須的,這一部分就要看大家怎麼認定這是否構成逆向歧視了這樣
希望這些回答能幫到你~
大家都知道本來就不能亂說話,但是這法一出來就是讓訟棍有更多發揮餘地
何況台灣本來就有性別工作平等法,噗主提到的公司只錄取單一性別已經有法條能處理了,這個反歧視法的立法動機不純
「女性擁有安全與隱私的權利/男性侵犯女性的權力」一定會衝突,根據先前判例(東方美、成大女宿)最終都是男性有侵犯女性的權力,反歧視法只是要讓這些男性更容易「合法侵犯」女性。
「客觀差別對待」真的能客觀?否定客觀科學事實(真實性別)相信主觀說詞(男人聲稱自己是女人),就已經註定「反歧視法」會變成「乖乖閉嘴被侵犯法」了
而不是告訴我這一坨可能會具有5年追溯期的床架法其實根本都已經在其他法條裡已經有對應方案了。
而不是告訴我這一坨可能會具有5年追溯期的床架法其實根本都已經在其他法條裡已經有對應方案了。
舉證責任倒置跟有罪推定是不一樣的
我會說,該草案本身看似公平包含保障所有特徵,但必然會造成間接歧視。它透過對訴訟知能的落差、熱衷訴訟的法人團體的近用權落差,讓少數高知識、特定社群、與NGO團體互動多的族群比其他人更能提起訴訟(是不是惡意滋擾姑且不論)。
社會性別在女性主義理論上本來指的是「對於普通生理性別施加的規範,要求他們依據自身性別扮演特定的形象、人格特質等」,從來就不是可以自行選擇,而是由所處的社會決定。
社會性別不是一種身分而是一套規範,你沒有辦法歧視一套規範,反而是社會性別之中本身就包含許多對生理性別的區別對待,部分可能會被現代視為歧視。
如果國家認為在不同的領域歧視可以有不同的定義,就應該修改各該法規。
如果認為歧視存在一確定不可動搖的定義,就應該在本草案明確傳達。
對,法律價值上沒有認為「什麼話都可以講」,所以存在限制言論的法規,小至辱罵他人、批評無關公益的個人行為,大至傳播不實資訊影響傳染病防治與選舉公平性。
但反歧視法草案要管的不僅是言論,還有行動與商業上的選擇自由。今天如果有人對特定人物貶低其出身族群,可能屬於社會高度共識可以禁止的,法律上也可能被納入低價值言論的範疇。但學術、政治上,基於科學事實、身分政治的發言,同樣可以進入此法函攝範圍,這是在已施行國家可以明確看到的前例。
再者,對民間交易與聘僱上,此法相當於令無論營業規模大小的業主都有必要隨時準備一套存證、說詞,以應對來自自己拒絕過的顧客或求職者,才能夠避免被告,畢竟舉證責任倒置。
因此此法一開,其效應相當於民事版本的公然侮辱罪且猶有過之。
這草案的舉證責任倒置落在民事訴訟,自始就跟違反無罪推定無關。
再者,噗主用來主張沒有違反舉證責任分配法理的條文完全錯置。
大家批評的是「歧視事實」的舉證責任倒置,你給我無過失的舉證責任在被告一方幹嘛?那是原告先能舉證有違法事實的前提下!
就這種水準,噗主的法律是讀冊讀對尻脊骿去?
1.被告舉證跟無罪推定沒關係,純粹是舉證責任倒置使「原告有利」
2.用了「加害人」代表你「已經宣判被告有罪」
3.反歧視法與國會擴權法有一個大不同,即是反歧視法「被告大多是一般普民」,與原告之間不一定存在社會階級上的相對優勢,進行舉證責任倒置容易造成濫訴,試想「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打噴嚏」?你知道「我就是沒有打噴嚏啊」不算證明喔,你要錄影,錄音甚至多角度3D模擬自己沒有打噴嚏耶
這位「法律學者」,請現在假設你是一個律師,舉證來證明我「沒有歧視」試試看
這位「法律學者」,請現在假設你是一個律師,舉證來證明我「沒有歧視」試試看
投一噗幣了表心意
然後這也是真實歐美現在進行式打噴嚏的說法很易懂,一般民眾到底要怎麼做到那麼專業的舉證?不就只能請律師,這是一次噴幾萬的律師費,跟一次被罰還要賠訟棍幾十萬或百萬間的選擇嗎?生活越來越困難確實啦,說你歧視就歧視閉嘴付錢,非常簡單明瞭
「老人家開車反應本來就比較慢,盡量不要開車比較好。」
以上兩個舉例請證明你沒有歧視學生和老人
我是法律小白都知道要被告舉證是多麼有病,拿午餐來說,要是在公司又剛好在攝影機下或許能跟公司調影像舉證,旁邊同事的證詞或許也能幫到一點忙?但影像沒拿到你大概就只能賠錢吧!這法要推至少被告舉證這個要改掉,因為這真的會害死很多人,而且他賠可不是只有幾千而已
雖然有人說不用擔心拒絕屌跨被告。
但你光用教育的範圍來看,只要看目前教育部強迫各級學校要對跨性別友善(實質尊榮對待),就知道如果你在學校的範圍內被屌跨性騷擾,學校是不會救你的,要確定你能在學校拒絕某個屌拉的追求不是出於歧視,不然學校性平搞不好是檢討你怎麼充滿歧視,先強制上性平友善再教育課程
大眾服務的話就更廣大了,從實體的拉子酒吧、女性限定服務,到大眾泳池更衣室、內衣店、湯屋、女同交友軟體,差不多就是一種全面入侵了吧。
在這些範圍內遇到屌跨騷擾或凝視的女人,大概都無法獲得正確的協助,你怎麼能歧視有個禿頭噁男勃起站在那邊,他法律上是女人啊,光是應付這些事情我覺得就已經足夠讓女人身心俱疲了,完全不是不用擔心
雖然有人說不用擔心拒絕屌跨被告。
但你光用教育的範圍來看,只要看目前教育部強迫各級學校要對跨性別友善(實質尊榮對待),就知道如果你在學校的範圍內被屌跨性騷擾,學校是不會救你的,要確定你能在學校拒絕某個屌拉的追求不是出於歧視,不然學校性平搞不好是檢討你怎麼充滿歧視,先強制上性平友善再教育課程
大眾服務的話就更廣大了,從實體的拉子酒吧、女性限定服務,到大眾泳池更衣室、內衣店、湯屋、女同交友軟體,差不多就是一種全面入侵了吧。
在這些範圍內遇到屌跨騷擾或屌跨凝視的女人,大概都無法獲得正確的協助,你怎麼能歧視有個禿頭噁男勃起站在那邊,他法律上是女人啊,光是應付這些事情我覺得就已經足夠讓女人身心俱疲了,完全不是不用擔心的程度
雖然有人說不用擔心拒絕屌跨被告。
但你光用教育的範圍來看,只要看目前教育部強迫各級學校要對跨性別友善(實質尊榮對待),就知道如果你在學校的範圍內被屌跨性騷擾,學校是不會救你的,要確定你能在學校拒絕某個屌拉的追求不是出於歧視,不然學校性平搞不好是檢討你怎麼充滿歧視,先強制上性平友善再教育課程
大眾服務的話就更廣大了,從實體的拉子酒吧、女性限定服務,到大眾泳池更衣室、內衣店、湯屋、女同交友軟體,差不多就是一種全面入侵了吧。
在這些範圍內遇到屌跨騷擾或屌跨凝視的女人,大概都無法獲得正確的協助,「你怎麼能歧視有個禿頭噁男勃起站在那邊,他法律上是女人啊!」
光是應付這些事情我覺得就已經足夠讓女人身心俱疲了,完全不是不用擔心的程度
但如何證明我的發言沒有那個意思真是好難啊orz
同時你也得到一個重點,光是「證明我沒有做某件事情」就很不容易,那要如何證明「我沒有這個意思」?說難聽點,這不就是戒嚴時期警總可以隨意羅織罪名把人槍斃一樣嗎?
同時你也得到一個重點,光是「證明我沒有做某件事情」就很不容易,那要如何證明「我沒有這個意思」?說難聽點,這不就是戒嚴時期警總可以隨意羅織罪名把人槍斃一樣嗎?
得先有標準,才能定義是否歧視吧!
如果是自由心證,這還算標準嗎?
每個人都自由心證,同等於沒有標準。
不合理的標準,就該推翻掉。
字很醜的人就特別愛曬手寫
那很好啊 我喜歡反歧視法欸路過專櫃你都看隔壁的不來看我這邊的,你是在歧視我嗎?那反歧視法不就疊床架屋
像是那個自認女人的男性游泳選手,勃起的狀態看女隊友換泳衣跟靠男女體能差異奪走這些女孩應有的獎牌,對體保生來說根本身心+人生都被毀了
看看幫這些人美化的進步媒體多噁
像是那個自認女人的男性游泳選手,勃起的狀態看女隊友換泳衣跟靠男女體能差異奪走這些女孩應有的獎牌,對體保生來說根本身心+人生都被毀了
先看看屌跨在教育範圍內(體育競賽在我國是教育部管)能怎麼噁心到正常女人
再看看幫這些人美化的進步媒體多噁
我這邊直接舉例,讓大家理解這個法的荒謬之處。
「女人沒有陰莖」「吃藥的男人還是男人」「男人切雞雞也不是女人」
這些生物事實就是歧視了,當你不能主張一個事實的時候你要怎麼去抗辯?
我這邊直接舉例,讓大家理解這個法的荒謬之處。
「女人沒有陰莖」「吃藥的男人還是男人」「男人切雞雞也不是女人」
這些生物事實就是歧視了,當你不能主張一個事實的時候你要怎麼去抗辯?
很多人已在這裡表達對此草案的疑惑
希望噗主可以為大家解惑喔~
之義務,致學生或申請就學者受有損
害,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
過失者,不在此限
家長事前是否能知道,事後知道後能不能對學校提告?
如果家長提出,只會導致家長被自稱男跨女的人告?
東方美那個不就證明了
事前知道是學校失職,學校會先被行政罰
事後如果對學校提告可能會被駁回+被反歧視法
後面這部分要看台灣的取消文化有沒有被帶起來
東方美還是間公司能這樣被搞,反歧視法下去搞的是一般百姓
真的是因為顧客隱私考量非歧視
這樣還是被罰
那現在要推的那個反歧視法484可以暗影罰兩次啊?
不然幹嘛這麼急要推噗主都已經直接說是加害者了,當然是有罪推定,叫罪人舉個證怎麼了嗎
但問題就在反歧視法草案根本沒有要區分無損害或不存在證據偏在的狀況,而是一竿子打翻,反正說你歧視就自己想辦法證明沒有歧視,拿不出反證就等著賠錢,即使實際上沒有可量化的損害發生,還是可以求償,更可以依控訴的人數累積金額。如果認定屬故意歧視,還可以罰三倍賠償。
於是表面上看來因為不是刑事規範,似乎國家對人民的侵害就不存在?但實際只是大開濫訴之門,苦了基層法官、被盯上的商家、學校、教職員,連帶學生、顧客也可能因為商家和校方的配合,間接因此失去原有安心生活、正常發表意見的權利。
但問題就在反歧視法草案根本沒有要區分無損害或不存在證據偏在的狀況,而是一竿子打翻,反正說你歧視就自己想辦法證明沒有歧視,拿不出反證就等著賠錢,即使實際上沒有可量化的損害發生,還是可以求償,更可以依控訴的人數累積金額。如果認定屬故意歧視,還可以罰三倍賠償。
於是表面上看來因為不是刑事規範,似乎國家對人民的侵害就不存在?但實際只是大開濫訴之門,苦了基層法官、被盯上的商家、學校、教職員,連帶學生、顧客也可能因為商家和校方的配合,間接因此失去原有安心生活、正常發表意見的權利。
請舉證辯護這家貓咖沒有歧視兒童~請舉證~你快點為你心愛的反歧視法辯護,你一定能成為一個很好的辯護檢察官,因為你已經為這家貓咖定罪了,他是犯罪人,他歧視兒童!快來辯護!快來辯護!快來辯護!快來辯護你愛的反歧視法!快點!你為什麼不敢出來打球!
我選了其中一位跟我相談甚歡的,我被落選者告歧視。
我要怎麼舉證我沒有性別歧視???
基於種族、身心障礙、性別、年齡、
宗教信仰就下列事項為歧視。但基於
“職務需求或特性所必要之差別待遇”,
不在此限:
一、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
置、考績或陞遷等。
二、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
三、薪資之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
四、退休、資遣、離職或解僱。
雇主不得基於前項所定特徵,對 求職者或受僱者為騷擾。
另外依現在的彩虹命貴標準,連東方美這種有正當理由的都會敗訴,根本早就沒什麼公平公正可言了,基本上碰上他們這群高機率都要賠,公司戶是如此,個人恐怕更是
就不是現在的30萬了
拿tiger2832的來說,平常男女可能還告不成,但跨性告了十之八九穩贏,反正就是一定要讓他們予取予求只覺得蠻諷刺的,說不喜歡懶人包誤導自己但卻做出這種結論誤導別人
紙上談丘吧。
來增加有點混亂邪惡,大家知道教育部發文教導過微歧視嗎?知道什麼意思嗎?
就是本人沒有歧視的意思但是別人覺得被歧視
類似刻板印象但上達歧視地步,左左自創新語加一所以大家舉證完自己沒有歧視意思後,可能還要舉證自己沒有歧視意思也不構成微歧視喔,不然還是歧視
猴子不明究理還因此威脅人類要告人www
惡法一開猴子大濫訴時代要來了
要先有第六,第十和第十二條的情況才有第十九條適用。
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法概念不是民法概念。
民法允許加害人舉證無過失。
我只想說某樓說要告這一整串,就沒想過這一整串也能告你一人嗎?而且人多勝訴應該更大唯一的好處大概是可以讓噗主訓練一下舉證的技能,畢竟這一整串也包含噗主你好天才
大家該組小圈來告了吧,賺錢一起賺啊
想像力是你的超能力法官大人你怎麼可以說我說的東西、認同、身分等等的是不存在的?
你是不是歧視?
比方說僱用到的員工可能因為成長背景、年齡之類的因素,很常講一些帶有刻板印象的玩笑話之類的
原告就說「我之前在某某餐廳啊,那個服務生對我說什麼什麼讓我很不舒服」
到時候就算不是被告,餐廳老闆大概也是要被列為證人傳喚。
那如果開除這樣的員工,或是面試時不錄取,可能就換這個員工/準員工告老闆歧視了
這個搞下去,要嘛以後只剩下死板的AI機器人只有固定標準回答以免講錯話,不然就是乾脆大家都收一收
奧客:為什麼只有冷冰冰的AI機器人接待我而沒有真人服務員,你們這是歧視反串一下當年跟騷法你各位不會自己做菜的自求多福
只是到時候告你的人不是王祖賢
只是到時候告你的人不是王祖賢
反串一下而已還有性騷擾防治法也是
賣寵物背帶 但是沒有提供sample 試用品
客人沒買東西 交易沒成
但是之後客人告到動保處
說該店虐待動物
跟騷和性騷的舉證都在原告身上,的確是「你不要做就不會被告」,因為沒證據啊,甚至今天才有新聞是性侵犯因為罪證不足而無罪不起訴
但是反歧視法並不是這樣套用的
噗主是卡瑪狗愉快犯
通常會用到這個東西一定是兩造當事人彼此的資源在舉證上有極大的落差
最常見的實際案例就是食安
因為基於營業秘密食品生廠商以外的人不清楚食品實際的的材料比例及配方
因此導致消費者毫無舉證證明食品有問題的能力
那反歧視法呢?並沒有這種問題存在阿,那你搞舉證責任倒置到底?
看大家留言瞬間覺得安心
但一想到有噗主這種洗地的就…🫠
研究法條和判例最認真的同好可以獲得由對造的民事賠償支付的獎金作為鼓勵
是一種同樂會,只是地點在法院
我們這噗應該很多人會在同一區,大家要開始研究更進步的魔法了嗎?魔法互轟對決,必要時法官也可以轟看誰先過勞送醫
還有錢拿誰要去工作繳納稅錢
應用題:
就算有個乞丐說他是各位爸爸還是各位說自己是王永慶的孫子也不能隨便說別人唬爛
不能不尊重認同耶,比較要說到現實的話會回到源頭,這樣又不「進步」
套你的說法基於營業必須企業之外的人也不清楚實際用力標準和目的啊?
算錯時數重發留言請問可以扔廚餘嗎?噗幣真好騙天知道那個投幣是不是真的別人投的,畢竟開頭跟噗主在那邊唱相聲的熊貓5051後來也沒呼吸了突然想到,像現在捐血或器官移植,都會對愛滋病史、肝病史等血液傳染風險疾病有規定
反歧視法是不是能控告說,這些限制讓我作為B肝母子垂直感染健康帶原者不得捐血,政府又一直宣傳捐血行善的好,是在歧視我
我看醫療也要崩壞了吧
2018年就有在講這件事了,只是當時反對聲浪大所以「暫緩」(翻譯:不是不推,只是現在先不推),現在2024年舊事重提
順帶一提,2018年一起被提出的還包含6個月內未吸毒者即可捐血 進步衛福部
2018年就有在講這件事了,只是當時反對聲浪大所以「暫緩」(翻譯:不是不推,只是現在先不推),現在2024年舊事重提
順帶一提,2018年一起被提出的還包含6個月內未吸毒者即可捐血 衛福衛福最進步
愛滋甲名言:沒得愛滋是因為沒人愛你
哪裡比較推薦養老
會努力工作的先不說愛滋,臺灣吸毒的人數其實近年還是呈現變多耶
但個人沒能力
反歧視下去就算還可以硬是勉強躲起來好了,但最後不得不說,醫療還是會用到,這時候真有問題了
反歧視法下去先不說進步派,那些吸毒的我感覺也會很強,聽起來超危的
說進步的惡化他們醫療再搞多元包容(嗯沒有實證科學)更加危險
醫療幾乎無法避免太殘酷了....
現在醫療的跑去割小孩,有幾個可以活下來控告也不好說,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合法指教感覺可以帶入很多XD
突然有一種當場死亡也是福報的錯覺反正拿出再多證據都有話說,不會信的
反歧視法毛寶(動保環保)是不是也有希望可以用
感覺充滿刺激
男人當不成女人不公平,所以用法來讓別人閉嘴
不孕和同性生不出來不公平,所以推行代孕來吃別人的子宮
那麼只要有人覺得不公平,本來不適用的範圍最後大概也擋不住必須開放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