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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讀地海系列,對前面吳明益導讀的這段話始終感到困惑:「不久之後我的版權代理人譚光磊先生傳來勒瑰恩在pluk上評論了我的小說《複眼人》」。

勒瑰恩應該沒有噗浪啊?

但查了一下,應該是當年版權代理人譚光磊在噗浪上發佈了自己收到勒瑰恩推薦文的消息,所以這段話修正成「我的版權代理人譚光磊先生在Plurk 上傳來勒瑰恩評論了我的小說《複眼人》」,會比較適切。

論,介詞放哪裡真是個學問。

然後這則噗已經是2013年了,好可怕😱

@Grayhawk - 一早起床看到英國出版社的信,整個人跳了起來,因為「地海傳奇」作者勒瑰恩老奶奶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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