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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稅法新制上路後房東未來出租事實會更難隱匿的說法,花了點時間理解一下不知道有沒有錯誤?

1.房租抵稅現在只要有租屋合約跟繳款證明,租客就可以申請抵稅,只要租客申請抵稅(非租屋補助),房東就會被查是否出租

2.2025起房租改列為特別扣除額,原先屬於列舉扣除額時,大部分的納稅新鮮人會選擇用標準扣除額(固定12萬)的方式而非列舉,因為列舉太過複雜且很難扣得比標準多,但未來改成特別扣除額就是在標準之外,變成扣完固定12萬還可以多扣房租,大部分新鮮人會很自然想扣除

3.當2025年5月報2024年所得時,租客可能已經搬離租屋地導致房東想反制也無門

4.房東被查出租影響的不只是隱藏收入,還包括了青安貸被發現出租會被要求補繳優惠貸款、賣房時重購退稅跟六年自住400萬免稅額度

萬事問噗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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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ond7
對喔
dragon2489
對喔
peanut8737
是喔,所以房東也傾向租給有需要租補的當公益出租人享免稅額月15K。對租屋族算是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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