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Jun 4, 2024 9: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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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法
代理孕母
我確實還沒有看任何法案,
但也想了好幾週,
關於【代理孕母】開放/法制化的討論,
我唯一支持「
一等親無酬代孕
」法制化^^
如果兒輩真這麼希望能夠有自己的兒輩,
那我唯一認為可行的條件就是去求祖輩^^
這也是唯一不會禍害到更多人的親情綁架勒索的可能了^^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Jun 4, 2024 9:55 AM
本來想說學紐約州三等親好像不錯(?)
看了親等覺得三等親還太寬囉^^
一等親吧,一等親^^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Jun 4, 2024 10:40 AM
而且我認為開放一等親代孕還有一個好處,
因為實際上,是不可能所有人對於生育/留下血親的價值與態度是一致的──一旦一致了,不就又是一種單一價值嗎?
而這種價值觀,真的需要放入社會大眾討論到取得一個共識嗎?
還是家內「反正你媽同意幫你(無分男女)生,就沒問題」的共識就好了?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Jun 4, 2024 10:46 AM
當然這個一等親的規定實際上是還可以再更細膩的就是了,只是我一直在想,到底討論開放不開放代理孕母的理由究竟是什麼?
我的意思是,這社會究竟是不是有一群人若沒有被法制化,她們就可能被詐欺代孕或者被剝削?
或者我們國家打算做這件事的原因是為了停止剝削其他國家的女性?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Jun 4, 2024 10:48 AM
但是上述如此,那麼我們開放的規定,是不是就應該防堵所有可能被剝削的可能,或者根本就不應該開放?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Jun 4, 2024 11:44 AM
但是同上所述,民主國家是不可能所有人對於生育的價值觀都是相同的,事實上我認為去討論「想要代孕的人的慾望究竟應該不應該被正視與保障」根本就是假議題,畢竟民主國家在不危害憲政的情況下,是需要去回應各族群的需求的,然而討論「生育是否值得被保證」「生育是否是人權」「生育權是否可以由第三者(國家)去介入與決定」,以現在不開放的現狀來說,已經有聲音認為『我想生(?)但是國家不讓我用另一位女性的身體生育,就是在剝奪我的權利』
,先別急著反駁這個論點雖然我打成文字後就覺得這種需求性似乎相當荒謬,
『而且我又不夠有錢到可以剝削其他國家的女性幫我生,所以國家應該要幫我完成這樣的期望。』
那麼是否這個期望應該要被有限度地開放?
開放到這些訴求應該回歸到家庭內做為討論而非社會的價值觀論述?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Jun 4, 2024 11:45 AM
話說回頭(?)請媽媽願意幫忙代孕的這件事,究竟算不算一種「贊同剝削母體」?
如果祖輩也同意並且樂意生出孫輩,究竟算不算一種剝削?
梓夜a.k.a小梓🎐 ㉗₁₂
@kikuazuya
Tue, Jun 4, 2024 1:54 PM
我認為問題應該是「使用別人的身體究竟可不可以算是『人權』?」
然後個人認為,就算是一等親也非常不可行。試問,重血統的家族有沒有可能發生逼迫「生了個斷絕香火同性戀」的母親,用自己的身體想辦法延續香火,不管手段是用自己的卵或子女的精卵
梓夜a.k.a小梓🎐 ㉗₁₂
@kikuazuya
Tue, Jun 4, 2024 1:58 PM
立法納管並不會改善現況,例如性工作合法化並沒有對女性的待遇有任何改善,而是更容易因此造成:這是合法工作為什麼不願意做的變相逼迫
梓夜a.k.a小梓🎐 ㉗₁₂
@kikuazuya
Tue, Jun 4, 2024 2:01 PM
以及立法應該以人性的下限作為考量去限制,而不是取上限作標準,認為完全不會有人想方設法鑽漏洞
以相關議題的立法更是玩弄文字遊戲程度的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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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還沒有看任何法案,
但也想了好幾週,
關於【代理孕母】開放/法制化的討論,
我唯一支持「一等親無酬代孕」法制化^^
如果兒輩真這麼希望能夠有自己的兒輩,
那我唯一認為可行的條件就是去求祖輩^^
這也是唯一不會禍害到更多人的親情綁架勒索的可能了^^
看了親等覺得三等親還太寬囉^^
一等親吧,一等親^^
因為實際上,是不可能所有人對於生育/留下血親的價值與態度是一致的──一旦一致了,不就又是一種單一價值嗎?
而這種價值觀,真的需要放入社會大眾討論到取得一個共識嗎?
還是家內「反正你媽同意幫你(無分男女)生,就沒問題」的共識就好了?
我的意思是,這社會究竟是不是有一群人若沒有被法制化,她們就可能被詐欺代孕或者被剝削?
或者我們國家打算做這件事的原因是為了停止剝削其他國家的女性?
,先別急著反駁這個論點雖然我打成文字後就覺得這種需求性似乎相當荒謬,『而且我又不夠有錢到可以剝削其他國家的女性幫我生,所以國家應該要幫我完成這樣的期望。』那麼是否這個期望應該要被有限度地開放?
開放到這些訴求應該回歸到家庭內做為討論而非社會的價值觀論述?
如果祖輩也同意並且樂意生出孫輩,究竟算不算一種剝削?
然後個人認為,就算是一等親也非常不可行。試問,重血統的家族有沒有可能發生逼迫「生了個斷絕香火同性戀」的母親,用自己的身體想辦法延續香火,不管手段是用自己的卵或子女的精卵
以相關議題的立法更是玩弄文字遊戲程度的鑽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