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塔/史塔夫列什
第十講:司法院—大法官(憲法解釋→憲法訴訟)&法官(個案審判)(111學年度)➤〈進階憲法對話〉
重新路一段之前有講到18歲公民權公投的事,最後沒過有點可惜
之前我也投同意,但真的沒看到「年滿十八歲,有依法被選舉之權」這個
能投票跟能被選舉,這兩種程度差很多
現在看到覺得幸好沒過
塔塔/史塔夫列什
光是投票其實就要花點時間學習了,何況是被選舉,蠻容易流為傀儡
塔塔/史塔夫列什
法條真的要逐字看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