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ja
感謝法律學界也動起來了。

🔵⚪️💩可能又要罵教授們是側翼,不過我看到連平常會批判DPP政策的法律人都在連署名單上,我想應該可以推薦身邊那些還猶疑不決、不知道要聽誰說的人看看吧?

何況這次律師公會都出聲了,難道全台法界都是綠的嗎?

(連署名單以複製文章時間為準,看留言陸續都有人要求加入;發起者為張嘉尹教授。)

Facebook

https://images.plurk.com/4kqm5FkVkyZY2cqr9x96jo.jpg

歡迎分享

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
法律學者聯合聲明 2024/5/27

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二讀程序之「國會五法」,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議,不但導致國會內部激烈抗爭,社會大眾亦產生疑慮,上週五全國各地公民運動即展現反對倉促通過的強烈民意。
Anja
我們作為法律學者,在此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國會五法」的二讀程序,並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廣諮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以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其主要依據為司法院釋字第325號、第585號、第633號與第729號解釋,前述解釋分別闡明「文件調閱權」、「國會調查權」在權力分立原則之下之意義、內涵、權限主體與對象、程序和救濟等內容,劃定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之憲法界限。
Anja
釋字第585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並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本次「國會五法」之修訂,不僅涉及立法院與行政院之權責關係,更涉及公務員以外一般人民重大權利之限制,釋字第585號解釋文曾經申明:「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Anja
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之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罰,以及人民是否得拒絕出席、拒絕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問題,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現自由、資訊隱私權、財產權等憲法權利,其目的、範圍、手段、程序保障與救濟均須詳加規定,就此而言,目前法案顯然不足。

立法委員質詢權與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之調查權,分屬不同憲法制度。質詢權的目的在於,讓個別立法委員獲得資訊或意見,並據以形成後續表決或發言的基礎。國會調查權則係立法院為行使其憲法職權,探求立法或預算審議時所必要之事實基礎。
Anja
兩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並論並施以相同強度之處罰手段,均有待審慎討論。目前已二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若繼續倉促在二讀程序中未經審議而全部表決,除了產生許多違憲疑義之外,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
國會質詢或調查權制度的完備化,固然是我國國會改革應該推進的事項,然而各個民主國家的具體法制設計,均有重大差異無法直接移植,若逕以外國法制之表象作為參考倉促立法,或未顧及憲政體制的權力平衡,甚至對於人民與官員基本權利的過度侵害,將造成憲政體制的混亂。
Anja
在這個台灣民主發展的「憲法時刻」,我們呼籲立法院不要在本週倉促表決,將其退回委員會,讓相關法案能夠在各界充分參與與討論之後,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倘若立法院仍執意進行三讀程序,我們也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連署人(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王毓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王曉丹(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石忠山(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吳明孝(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吳建輝(中央研究院歐美所研究員)
吳秦雯(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呂彥彬(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Anja
李玉春(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
李志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李崇僖(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所教授)
李聖傑(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辛年豐(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副教授)
周兆昱(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周欣怡(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周明泉(輔仁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林谷燕(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林谷燕副教授)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倖如(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Anja
林鈺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書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何賴傑(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何佳芳(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洪令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洪瑩容(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胡心蘭(東海大學法學院教授)
范耕維(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范秀羽(台灣大學國發所副教授)
孫迺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Anja
徐偉群(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徐揮彥(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翁燕菁(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莊世同(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張兆恬(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張桐銳(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陳志輝(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陳信安(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系主任兼法律專業學院院長)
陳英鈐(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
陳汶津(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Anja
陳錫平(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
許恒達(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許春鎮(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
許家源(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惲純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傅玲靜(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舒芃(德國波昂大學法律學與國家科學院Schlegel特聘講座教授)
黃松茂(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黃志堅(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傲予·莫那(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Anja
劉臺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劉如慧(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副教授)
蔡岳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鄭明政(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法政組副教授)
簡玉聰(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鍾芳樺(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蘇彥圖(中央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蘇慧婕(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陸續更新中)
pfge
傅崐萁會不會又出來說,這些是1450、側翼?
Anja
十萬人都直接被它打一折、自費到場的說是DPP找來的,應該沒有什麼鬼話它說不出口?

不過更重要的是把法律人的聲明轉出去,讓不知道的人也能看看專家學者的觀點。:)
pfge
Anja
苟猖的回應有夠蒼白無力欸。

雜草知道它們心中的神這麼虛嗎?😂

一個打著法律學者招牌的人對同業的詰問只能做出這種程度的反應,蛤?😂

@idkwhy.iam.here on Threads

對於39位(現在已經累積到68位)法律學者的共同聲明。
黃國昌表示:
「一切聲音都尊重,但請本於事實,不要雙標。」

對於眾多學者的批評,黃國昌呼籲要本於事實,但又不說哪裡偏離事實。
看來民眾黨鐵了心要玩:「你打過我,所以我也可以打你。」這套小學生邏輯遊戲了
波爾狄雅
68名法律專家都在雙標
只有黃國昌認為是對的
Anja
畢竟是道德的長城、政治的完人、自由的燈塔、民主的防波堤…(下略)誰敢嘴?🤗
Pyrogen
法界不會同意立法權可以取代司法權的,也不會接受對象與條件不明確的法
Anja
理論/理想上是這樣。

但pùn-sò現在就是要硬幹,而且多方面想鏟掉其他阻力,人事任命它們也想動手,還要拉高罷免門檻,壞人真的很聰明。🙃

就算退萬步言,今天真的擋下來了;它們對自己的支持者仍然能帶到「你看DPP就是這麼鴨霸」的風向,繼續撕裂台灣。

我預測的完全中了,新一代宇宙大覺者今天又說民眾都是DPP動員和把其他學者都抹綠。🤗

苟猖出不了新招了喔?你的法學素養呢?戰神風姿呢?不要一直躲在手機後嘛,出來跟你的前同業辯論啊?🥺

周立軒 (@victor31429) on Threads

@idkwhy.iam.here on Threads

https://images.plurk.com/1k9EocW12xxlc2fDgkcvBA.jpg
Anja
附贈我朋金句
「他在偷換概念 馬的
以前的甚麼條文 粗糙
拿出來比對阿
重要性 有沒有這麼重要
不同法領域應該考量的點是甚麼 本來就不一樣
這就是偷換概念」
歐氣魚
藍白硬是三讀過了(¯―¯٥)
Anja
有看到,而且在只能文字修正的地方還想偷換概念,還好被DPP抓到。🤢🤮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