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增訂聽證權二讀 關係人虛偽陳述最重罰20萬 | 政治 | 中央社 CNA
cheshirecat
立法院會議決議處罰非司法機關? 這不是違反了憲法的分權機制? 而且完全是包青天式立法:法官、檢察官、警察全是我的人,我看你怎麼跟我鬥。
掰噗~
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