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希爾(☄ ≖ ‿ ≖)☄
[討論] 事後救濟不是擋箭牌
批踢踢實業坊 - HatePolitics
推 ilovptt: 舉證責任在原告,則原告要自證「無涉及公共利益」這超級不合理
推 ken121: 一般來講先訴願,但立法院沒訴願單位,所以叫你直接去打官司笑死。這就一部白痴法律,根本不周全,急著上架

藍白一直跳針事後救濟,實際上就是擾民。
和免術換證讓噁男能合法入侵女廁一樣。
藍希爾(☄ ≖ ‿ ≖)☄
『如果立委真的要把爛攤子丟給法院,必須要給法院實質審查罰鍰妥當與否,訂出一些標準讓法官可以撤銷,例如金額顯不相當、拒絕有正當理由等,但現在法律沒有這些但書。
說真的,就算上法院,法官是要怎麼審?怎麼判?憑感覺印象還是憑政黨傾向?要不要讓贊成立委都來佐證詢問理由?
說可以上法院救濟的,根本騙人不懂。與其事後救濟、東補西補,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生出這個濫權工具。鄉愿地要求所有立委都是善良正直,以這屆立委素質,不可能!
最後補一句,很多人喜歡靠背說,沒看過執政黨遊行反對在野黨。
這真的是躲在「在野黨」擋箭牌後面欸。
藍白為國會多數黨,民進黨為中央政府,各有立法權和行政權,既然各自有權利,各司其職,就要各自受到監督,有權立法就要對立出的法律負責,就要接受輿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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