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Threads 上的貓與邪佞的手指(@catsfinger)
民進黨當年版本:有規範受處罰者向立法院申訴及司法救濟管道,且由司法機關執行裁罰,程序保障完整。
藍白現在的版本:不提供受處罰者向立院申訴管道,需直接上行政法院,根本國會文革法案,不符程序正義。
掰噗~
(nottalking)
pfge
民進黨當初在草案階段就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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