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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萬事問噗浪,被問說12年前林佳龍提出來的這條跟現在審的藐視國會法一樣?
有人可以幫忙解釋這條跟現在KMT強推的差在哪嗎?

藐視國會 萬事問噗浪
sheep4888
就是用民進黨當初提的下去修改的阿
rum9389
差在不是民進黨自己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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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4888: 想問改了那些?現在的版本改爛了那些部分?
peanut2532
當年其實就知道違憲了,因為司法監察都還在
執政的時候想廢除監察院,但修憲需要比過半更多的人數,國民黨卡住
黃國昌現在話術倒果為因,唬爛民進黨不廢考監w
solar3764
自己去對照看看??
sheep4888
peanut2532: 這個不會違憲 會違憲的是質詢總統 這上星期過了
sheep4888
ಠ_ಠ: 刑責變輕 民進黨當初是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藍白改到20萬以下 且取消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peanut2532
sheep4888: 這個會違憲,因為已經踩到司法與行政
mouse7852
不是法律專業,粗略看了一下長得不太一樣,但有些概念是類似的
拿最有爭議的行政罰的部分來說,上述文件與這邊的修正條文類似的是:

第七十五條之一

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席、答覆詢問或提供相關文件或資料者,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為下列處置:

一、 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二、 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本條新增。二、參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之意旨, 爰增設本條規定強化本法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之處罰機制, 俾確保立法院調查權之順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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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3764: 我看不太懂差在哪……所以想問有沒有更簡單好懂一點的解釋可以告訴身邊的人,這兩個版本差在哪
mouse7852
回去對現行職權行使法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mouse7852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復。
被質詢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者,主席得予制止。

這是25之一
mouse7852
第 47 條
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但相關資料或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提出已被他機關調取之證明。
被調閱文件之機關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之文件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查閱,並負保管責任。

這是47之一
sheep4888
peanut2532: 不會 因為國民黨版本 把判決缺丟回司法院了 立法院只能去地檢署控告藐視國會
apple7364
https://images.plurk.com/5OS3M2Z0OSzxJiMrS15tbw.jpg
mouse7852
第五十四條

各委員會為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舉行公聽會。如涉及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秘密事項者,以秘密會議行之。 一、第一項之修正, 係參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以及原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後段規定, 俾明揭公聽會之基本功能。原第五十四條後段規定配合刪除, 改列為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

五四條看了一下跟現行的不一樣,貼林佳龍版的
sheep4888
peanut2532: 國民黨版本把立法院判決權拿掉 丟回司法院 一樣是司法歸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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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7364: 不!
peanut2532
sheep4888: 你再仔細閱讀,真的不會?誰跟你說不會?
行政司法監察,立法院全踩了
mouse7852
目前我可以確定的是國民黨的版本可罰鍰範圍多了一個反質詢與實問虛答,原本好像只提到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資料與答覆超過質詢範圍外
國民黨今天通過的版本追加了一個中華民國現行法律沒有出現過的「反質詢」的概念,我今天打電話給藍營立委服務處,他們也說現行法律裡沒有這個東西,實務認定上只能用累積案例(也就是真的有人不服院會決議抗告)來慢慢累積實例
beer6765
違憲不違憲 大法官說得算
大法官之外的人吵再多都沒用
另外立法後再提釋憲可是麻柯講過的事,自己法案就說這流程很正常,別人法案就先喊毀憲亂政,都給雙標仔說就好了
mouse7852
今天國會轉播上吳秉叡委員也有上台說「反質詢」是一個尚未定義的概念
peanut2532
beer6765: 是啊,我等著看啊
到時看黃國昌臉放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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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先不要吵架啊!
mouse7852
以及我個人反的是目前草案內容有不少看起來粗糙、或者是像反質詢這樣你不確定他到底會怎麼裁定的東西。
中山大學教授郭育仁所長 發言 國會改革.國會聽證調查權.公聽會 20240411 司法法制委員會【立法院...
藍營立委一直在說他們有辦公聽會,公聽會上有法律專業人士拿日本的有關法律出來比較現行版本哪裡粗糙
mouse7852
特定秘密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 | e-Gov法令検索
情報監視審査会

看得懂日文的話可以追加參考郭所長提到的特定秘密保護法以及日本為了處理什麼是機密、什麼不是機密而特別設立的「情報監視審查會」
mouse7852
對我來說重點不是12年前林佳龍有沒有提過要修這個法,而是這個法歷經(只有)三個月的討論後,在條文都還很粗糙且部分委員聲稱他們在委員會無法討論的狀況下,就要三讀了,噗主如果有需要跟人討論的話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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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7852: 謝謝!確實反質詢是之前沒有的,感謝所有幫忙回答的大家
mouse7852
(公聽會上一些專業人士給的建議,我也沒有在517草案裡看到,打電話去藍營立委服務處,他們的助理是說覺得職權行使法以外的其他法條就足以補足我的疑慮,但我覺得不行,比較希望他們把整部法律弄好再三讀而不是急就章,民進黨目前的訴求應該也是退回重新審議,而不是要求不修法)
peanut2532
mouse7852: 你這說法是相對公正
我的立場則是違憲,踩到行政司法與監察權限,行政方必定會提出覆議與釋憲,而違憲機率很大
另外也有什麼是反質詢?誰定義?立委提白癡問題官員反問一聲「蛤?哩供三小?」,這樣算反質詢嗎?
mouse7852
我今天也打去李彥秀服務處問助理他們的立委所想像的反質詢到底是什麼,目前他們給的定義就是「實問虛答」或是「以提問回應提問」,助理表示程序上會是

主席制止 > 給官員澄清與修正遣詞的機會 > 不願修正或是有刻意犯意則交由立委提議交院會表決決定要不要罰鍰 > 官員不服則向行政法院提抗告

但我對於今天的國會與我們的主席是沒有太多信心啦哈哈...
mouse7852
雖然助理向我保證不會有講一兩句話就開罰的狀況,但我對我們國會的混亂程度有信心,能公正理性表決的程度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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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7852: 看起來法案模糊不清的部分才是最危險的部分
mouse7852
抱歉離題了,其他部分要對的話可以參考

20240517 跟國會調查權相關之法條修正 · capriciousiblity/ly0517@0dc...

沈伯洋委員整理的好讀板,517草案的PDF板都是密密麻麻的其實閱讀起來滿痛苦的,我是靠好讀板才有辦法靜下心來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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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7852: 感謝資訊!
mouse7852
ಠ_ಠ: 還有國會擴權與國會自律的部分,這個郭所長講得很仔細了,正在表決的草案裡,立委可以做的事情變得很多(有點太多了)
但對於怎麼約束立委則幾乎仰賴現行法律,我覺得是不夠啦,夠的話我們的立法院現在還會長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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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7852: 所以才需要上街表達訴求,監督政府
青島東路現在很多人喔!
mouse7852
我因為家裡長輩的關係要上街很困難一直在猶豫,所以昨天才狂打電話哈哈...(今天也打了半個小時的電話跟藍營服務處助理講到差點火氣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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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7852: 這樣很棒!做好各自能做的事!
mouse7852
耶,在現場的你們也都很棒,注意安全!開始下雨了希望大家注意身體!
peanut2532
ಠ_ಠ: 謝謝噗主代替我這個要加班的社畜去現場
請注意安全與保暖(下雨
eel4274
謝謝噗主發噗,也謝謝旅人的說明
這噗有簡單的解釋跟日本的例子可以對照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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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7852: peanut2532: 謝謝你們即時解惑!
我本來要幫朋友慶生的,結果一起來青島東路從早坐到現在,這樣慶生不愧是自由民主的台灣人
mouse7852
朋友是民主寶寶,你們很棒!
關於與其他國家現行法律比較的例子,我額外找來讀的是這篇:

藐視國會罪是什麼?為何爭議從立法院延燒外商?|Whatsnew|端傳媒 Initium Media

可以一起參考!
pita9664
ಠ_ಠ: 噗主了不起,也祝朋友生日快樂
yam5729
pita9664: 謝謝祝福(冒出
mouse7852
哇我突然意識到我漏了最重要的事情

yam5729: 生日快樂!在這樣的大雨裡為我們捍衛台灣民主的你是最棒的台灣人!
peanut2532
yam5729: 哇,生日快樂🎂
yam5729
mouse7852: peanut2532: 謝謝你們的祝福!
peach8850
可以注意一下程序保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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