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玄學
QQ.AMOS (@qq.amos) on Threads

quote:
國民黨是要挖斷台灣的龍脈

關於國六東延花蓮案,我是這樣跟我深藍長輩說的:

你也蠻信風水龍脈的,你覺得把台灣的主龍脈挖斷,你以後不管葬在再好的地方,還有好風水嗎?

長輩:喔對齁

適用迷信風水的長輩,陽宅陰宅都適用,有些人聽不懂國六到花蓮是什麼意思,但他們聽得懂:

『國民黨要挖斷台灣的龍脈』

讓所有入土的,還沒入土的,以後都無法入土為安

風水都爛了,還需要掃墓嗎?
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Marco Chu (@astmarcochu) on Threads
Quote:傅崐萁想花成千億上兆搞國道東延,當然是用預算癱瘓中央政府施政。不過以傅崐萁的個性,要說有Chi na方面的勢力指點他挖穿中央山脈,破壞台灣的風水,可能性應該不低。

傅相信風水的程度,已經到達家裡附近的建案高度需不能超過他的豪宅,如超過縣府不會准照。一個如此迷信的人,要說他不知道中央山脈在台灣國運和風水上的意義,有點牽強。

花蓮每年都辦的五教合一祭天是在求些什麼,或者說靠偏門外道的儀式在詛咒些什麼,或許挖穿中央山脈就是傅皇的答案和最後一塊拼圖。

風水說穿了是人和自然的和諧性,挖穿中央山脈,以環境和人命獻祭,最終是所有台灣人要付出代價。
真。ikki
這種說法就算白爛 但的確有效的 沒超大的效益 去挖中央山脈 真的有病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我也是這樣看的, 因為技術上窒礙難行,山猴子一定會要求用BOT把工程包出去
一個台灣預估要22年才能建成,90km裡面有50km的隧道,一公里成本89億,每年維護費用20億的超大案子,收過路費就算給他99年都不見得回的了本的案子,開個國際標會有哪間公司來投? 只有對岸的"國際公司"
它只要開工挖完洞,兩手一攤說公司沒錢了收工
龍脈破了,它的目的就完成了...
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真。ikki :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 如噗友所知,這些也都是非常多人點出的不合理處:預算拖垮施政,以及引進國際公司(a.k.a中國公司)建設。
而且是用特別預算的方式。
也順道補充一個消息
政如你所見 (@asyoucansee498) on Threads
https://images.plurk.com/2bqIAVFf4nk7SbBSM1kHNq.jpg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可是BOT應該是起造公司要自己付錢,蓋好之後自己營運收過路費自己把營造支出處理掉,政府給的只有營運期間,之後要收回國有
給你的時間你自己蓋超過過太久壓縮到自己營運的期限也是該公司自負盈虧

BOT不是台灣這邊的預算支出,這也有點不太合理
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 草案中有這句:引進國際「主權財富基金」。是不是就像一die 一路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一個超大工程22年,有哪家超級大企業有這樣的能耐保證不垮掉到完工還收的到錢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雪隧12km就要十幾年了..... 就算工法在怎麼新,不可能
50km 中間地帶你是要用直升機把TBM送到深山中喔 ,一次挖十條隧道?
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 就是怎麼樣都知道不可能,唯一能理解的就是承天朝旨意去做。而且還規定要十年內。
這樣的條例就動員人數沒收委員會提議強行通過。
所以,kmt急什麼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那好就行政院直接喊窒礙難行,立法院來端出藐視國會要把行政院的人送去關,我們就來抽立法院的桌巾布
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 所以這就是5/17強行要通過這兩大項:以「藐視國會罪」凌駕行政權,為直接要2.2兆的不可能法案鋪路。
昨天kmt是直接把DPP 議員往死裡打,然後媒體則一直塑造國會對立,而忽略法案內容,這才是我覺得可怕的地方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土木我不知道,政府採購部分東西交出來要驗收後才能撥款
這錢還是營造公司應該要先墊付的
如果質量不達標,公共工程那邊檢驗不會輕易讓你驗收完成,錢也就撥不出去
就算是BOT,也是要達到政府規格的要求才能給營運.....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所以說要圈錢移送給中國,那起碼在這邊的公路就算紙糊的也要像真的依樣能通過驗收,才能最大化的透過人頭公司把錢轉去中國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現階段大概就是先畫大餅把預算壓著讓潛艇沒的用,這比較優先
之後政府做不起來,拿出自己家的人寫的BOT企畫書叫政府去招商挖龍脈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台灣的重要建設應該是要不容許外國的資金進來干涉的,這應該是重要基本國策,尤其對岸中國
在怎麼樣都是台灣去國外借錢,沒有讓中國資金進來操控台灣的道理
酸酸甜甜的橘子
沃夫☆ 光復憲法
嘛龍脈不科學不足以為信的話
國際慣例,一元美金賭長江三峽大壩不維修撐不到99年
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
𓅀 𓅁 𓅂 𓅃 𓅄 𓅅 𓅆 (@wartime001) on Threads
quote:
說個營建業內的想法
國6延伸花蓮如此龐大經費勢必是國際標,意指中国也能用開設在其他國家的子公司競標,經費不夠屆時就引入支資,工人則使用中国人。
整條國6將是一帶一路的變型,行駛國6收費將是中国人拿走,完工紀念碑上你也會看到殘體字。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可是就算是國際標,要標案的公司要拿下國家重大工程,不能引用外資
當年高鐵BOT是找台灣的銀行業聯貸才做的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就算他們修法,照理說資金部分還是要有很大的比例是台灣的資金不能是外國的資金,要有一定的比例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就算是BOT,營運時間結束還是要給國家收回的,蓋好之後還是要給公共工程委員會整個驗收過才能給營運執照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22年的工程就算公司能撐10年不倒好了....
搞不好龍脈五年就有機會碰到給他挖斷了
esther俺のいない日本でな
權限只有兩串蕉@鼠泥 : 我的想法是,如果臺灣這裡沒有人可以做得了這工程,自然不會有人來投標,這樣,可以順勢採用所謂的國際標來使用,或是「主權財富基金」。這也要看標規的寫法,草案如果都寫了「不受什麼法第幾條第幾條的限制」的話,是可以有彈性空間的。
同時,如噗友您所述,如果真的有臺灣的工程來處理,但,難保不會增加預算,甚至斷尾(事實上,也應該沒有正常的公司想來投標處理)。
簡單來說,這個特別法案的方式就不是用正常思維來想的,如果我們想說需要完工驗收後付款(通常工程款項應該還是分段驗,不會整個結束再驗),成的話,拖垮財政,不成的話,又可以報導說是執政黨不利,所以,這個特別法案的弔詭之處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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