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說的真有道理 (p-wink)
真。ikki
詐騙仔
真。ikki
他在做實驗
真。ikki
新聞報導他有教人怎樣投資
Domo☆墨砂🦮
真。ikki : 果然又是詐騙集團
真。ikki
真的在台北市踩死人,大概又是蔣萬安的利多了
冰鏡與君夜-A漾真棒!
沒出事真的可惜了(講幹話
stock0129
灑的真錢不夠多,怎麼可能會死人
真。ikki
聽說現場還有灑 假鈔
真。ikki
總是這些詐團都是精算過的 就真真假假 搞不好成本花不到5萬元
stock0129
有誰會為了假鈔去死?,XD
真。ikki
人多時,其實當下 你也沒有時間去確認吧
真。ikki
這樣就有3000人在搶(可能比519活動的小草多了好幾倍
cosmathane
大灑幣
闇 字遮天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9-2 條
阻塞戲院、商場、餐廳、旅店或其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公共場所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廈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亦同。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7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影印、縮印、放大通用之紙幣,並散布或販賣者。
二、製造、散布或販賣通用紙幣、硬幣之仿製品者。
闇 字遮天
中華民國刑法§196-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收受後方知為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而仍行使,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交付於人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這兩條都管不到他啦XDDDD
前者罰的是堵塞的人,例如搶錢的人。
後者罰的是使用假鈔的人,例如搶錢的人。

把錢當垃圾灑看人像瘋子一樣搶?當然無罪啊XD
Kuei
這種發錢方式沒有洗錢的嫌疑嗎?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Kuei : 洗錢是把錢的來源在金流紀錄中洗乾淨,比起"往天上灑十萬看撿回多少,跟金流系統說收入來源自撿到的錢",正常的洗錢管道(例如藝術品買賣、安全帽店營收、裝潢公司天價裝修費)來的有效率多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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