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肉不歡!
默默抽身 不甘我的事情我真的不想再浪費時間去管了...
被移民局弄到煩死。又沒付我錢,自己惹出來的事情為什麼要麻煩我來處理。還是請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情,只要花錢了,就是甲方爸爸
別想再分租,我就是討厭分租,況且你們一個家庭有七人,只租兩個房間,其他房間還想分租出去到底是幹嘛?難道要四個房間住15人?
再不簽約的話,我就把房源上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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