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德曼(old man)
@tc1973
說
Tue, May 7, 2024 5:46 PM
Tue, May 7, 2024 5:54 PM
1
《
中央社
》劉姓男子10年前涉劫財劫色,持鐵鎚打死退休女教師。一審
高雄地方法院
以劉男行凶手法泯滅人性,無再教化遷善可能,依
強盜殺人罪
判處死刑;案經上訴,二審
高雄高分院
判決維持死刑。案經
最高法院
3度發回更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均判處劉男死刑。
高雄高分院
更四審今天以強盜殺人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首度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不論是否隨機,這個人想搶車兩度用鐵鎚致被害人於死,不顧被害人在大量失血情況下還性侵,再搶走被害人皮包拿錢花用,這個人還有教化可能?情節還不是最重大?我實在不太懂這位法官大人的想法?前面五位法官都判死刑欸,難道他們法學見解都有問題嗎?
對被害人家屬來說,遲來的不是正義?恐是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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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否隨機,這個人想搶車兩度用鐵鎚致被害人於死,不顧被害人在大量失血情況下還性侵,再搶走被害人皮包拿錢花用,這個人還有教化可能?情節還不是最重大?我實在不太懂這位法官大人的想法?前面五位法官都判死刑欸,難道他們法學見解都有問題嗎?
對被害人家屬來說,遲來的不是正義?恐是凌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