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N度踏上旅程
檸檬機車

基於最近又開始看到有些人會對批判類型的文字爭取「言論自由」的情況(請參考博恩提到鄭南榕的爭議),來簡單講一下。

「言論自由」當初是對著「政府」去提出的,是向政府伸張自己發表意見的權利。

「言論自由」從來就不是人與人之間的詞彙。

除非你有繳稅給我,我還有公權力可以讓警察把你抓去關、讓法官判刑,這時候你再來跟我說你有言論自由,要我不能對你發出的狗屁倒灶的發言提出批判,否則:

靠腰啊,你可以說無腦的話,我當然也能罵你無腦。

想來跟我伸張言論自由的人歡迎繳稅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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