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國在國際法上,原本正式名稱是「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實施帝制的主權國家 China(中國)因為宣統退位詔書的關係,名稱變更為「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體制更改為「共和體制」,所以 Empire of China 等於 Republic of China ,更名更制不會變更其國家法人格。
美國國務卿 Philander C. Knox 在 1913 年 2 月 4 日送交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 Shelby M. Cullom 的備忘錄中,明白指出「在中國的案子中,所涉及到的是新政府的承認,而非新國家的承認」(“…in the case of China the question involved is the recognition of a new Government and not a new State")
什麼蘆溝橋事變,也是他自己的問題之一
無視日本在中國的權益,把問題擴大超譯解釋
結果是大家看到的那樣子了
反之,日本有無視中國的權益嗎?
當然有。但是,中國是繼承大清帝國的主權及治權
改名改制,依國際法慣例是要一起繼承對外條約及協議的
有異議再與之國與國對等談判再協議
問題是,宣統退位之後,後繼又有一些號稱代表中國的政權出現
世界各國是拖了好長一段時間
於1928年7/25日才逐一相繼承認KMT政權 十幾年的權力真空,一個國家不亂才怪 所以蔣介石也無力回天,與日本找藉口及混理由硬幹
繼承了國家主權及治權,蔣介石就想當中國的老大,也就是獨裁者
用盡一切手段來達成他自己的目標,苦的是人民,倒楣的是日本
當然包括台灣與澎湖
而是有效管理及其約定主權範圍等等條件
KMT政權不是他們對泛台灣人洗腦的那樣子神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