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孤勇🌟🌙阿護
這如果是反串,有點看不太懂。
數學算這樣是什麼梗?
@g00gle - 這種若不是反串,那應該是那種面試都過不了的
還是根本只是要造謠而已?
宅配🍊到腐
試用期領8成薪遭質疑!牛煦庭修正勞基法提案 回歸勞資議定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會那樣算可能是誤以為試用期過了一定要加薪20%吧,但就算有基本工資保障,雇主說你試用期的薪資不只八成而是「提高」到百分之百,那麼轉正職的薪資依然是基本工資啊(  ̄ 3 ̄)y▂ξ
caine💚💜善的循環❤💙
這數學、看眼界了
守護孤勇🌟🌙阿護
宅配🍊到腐 : 會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沒出過社會、沒實際領過薪水的人吧?我們大家在討論「試用期=基本薪的八成=多少錢」,他想的卻是把兩成加回去?加回去那也是正式期的時候了啊跟試用期有何相干?他思路有在這個討論題組裡嗎?
守護孤勇🌟🌙阿護
如果一間公司本來就給應聘薪資的100%,那他們就不是法案要督責的對象嘛。何況原本就沒明定有試用期啊。

題外話,國民黨就是壞、邪惡!如果真的為勞工好,乾脆直接規定「試用期間,資方必須付應聘薪資的100%,不可以任何理由剋扣。試用期最高三個月,違者處最高罰則」不是更能討好勞工嗎?現在提的這個只是假惺惺而已!
守護孤勇🌟🌙阿護
caine💚💜善的循環❤💙 : 真心不懂那個/0.8是怎麼來的。還是其實他是國文不好,不懂「不得低於應聘薪資80%」是什麼意思?
守護孤勇🌟🌙阿護
守護孤勇🌟🌙阿護
被砲會怕就好
守護孤勇🌟🌙阿護
我應該要修正自己:根本不該提試用期的,法案應該整個拿掉試用期三個字。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