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ki-勝ったな、ガハハ!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前者算可以,但後者明顯就是讓新進員工薪水直接砍 80%
robo
夢迴22k
翼💖宇宙一かわいいことね
原本是怎樣忘了,試用期之前能這樣折價?
robo
不能啊 試用期不合法 折價是你跟公司說好
我是松田彩音的狗
試用期是不合法的 勞基法並無試用期
路人9527
試用期根本不該存在 白痴制度
翼💖宇宙一かわいいことね
難怪,我就記得之前試用都照給
頂多法規外的福利沒有(試用期沒免費飲料喝之類
(`・ω・´)
勞基法本來就沒有試用期這東西,現在要直接明文規定有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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