鴿子🕊
Collin Rugg (@CollinRugg) on X

這篇是講喬治亞州一名男子付2500美向一位母親購買強姦她五歲女兒一小時的權利,事後他殺了這孩子現已被判處死刑。
男子在此之前已經有兩起犯罪事實(殺死一男童跟把一男童放入沸水中)。

推主希望賣女兒的母親也能被判處死刑。(才有公平與正義)

貼這篇是因為這種虐兒審判很常看見撰文者會寫一小段陪審團的反應,然後不禁想起臺灣之前那幾次新聞特地報導出來全民法官的看法,真的是差很多
〖丁】
母親看起來沒有被判死刑欸
是推主希望她被判死刑
〖丁】
檢方應該是起訴20年監禁
鴿子🕊
喔喔喔好我改一下
KLMN
賣女兒的母親推主那句→
推主希望賣女兒的母親也能被判處死刑。(才有公平與正義)
鴿子🕊
我真的是語病抱歉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這次就沒有報導有貼國民法官的看法,出來說話啊,郎勒?
鴿子🕊
假設一下之前臺灣陪審員的態度,這個案件如果發生在國內應該可以看到男的問為什麼想買小孩跟怎麼虐死小孩的心境與過程ㄅ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已經殺兩個小孩怎麼還能在外面亂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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