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好有趣!!
@.tw.
提告 有人假冒盧縣一領表決卡,還冒名按下出席及反對「作票」,進而影響表決結果,完成作票。這在「刑法」上已構成偽造、冒用他人名義製作文書,電磁紀錄也屬於文書一種。
刑法 [代行投票]
第二編 分則
第 146 條
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轟國民黨立院表決「作票」 民進黨團要求韓國瑜徹查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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