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藍青空
Facebook

內文節錄:
首先,精神病學上的「戀童」特指對青春期之前的孩童有性慾望,而且只對他們有性慾望。所以被列為是「性心理偏離」。很難治療。因童年經驗甚或腦部結構與基因都可能有關。多數社會對這樣「性偏離」而後有「性騷、性侵行為者」,都採用特殊標記法,讓他們在社會中達到「被動隔離」的預防效果。
至於青春期的定義,有時跟隨不同社會文化定義不同,有的11歲,有的13歲。目前看來,黃子佼應是蘿莉控進而成為「性侵性騷蘿莉對象者」。
海藍青空
你會問很多性侵受害者是孩童,代表這個社會的「戀童癖者」很多?不。性侵的主要驅動力來自「權力的展現」而非「性慾」,多數被害孩童之所以被性侵,是因為他們容易下手,或者容易哄騙,或者容易混淆大人的權威是愛。基本上,還是權力的展現欲。
我有一位男性友人是性侵受害者,很多年才走出來,現在在學術界。性侵者是他的中學老師,我不太確定他的年紀是否符合教科書上的「戀童」定義。
他非常氣憤一點是幾乎所有媒體、學術研究,都集中在「女性」,忽視「男性受害者是更大的黑數」。因為輿論的不斷沖洗,我們對性侵受害者很容易產生性別固著化,進而產生權力展現的性別二元論。
海藍青空
我想起我曾經替商周企劃出版一本書,蝴蝶球大師迪奇的傳記「不死的蝴蝶」。他幼年時被比較大的男孩性侵,成為終生的創傷,一度喪失生存意志到「直接在床上小便,不想去廁所,不想換衣服」,會為了區區酬勞,到鱷魚出沒的池塘撈高爾夫球,沒命地泳渡大河,只想死了算了。
他寫出自己的故事需要極大勇氣。當初看英文樣書,我傷心到痛哭流涕,什麼樣的地獄來回,才能雙腳踏在地上,不是找回人生,而是找到呼吸的力氣。我的朋友也是。
迪奇未必是戀童癖的受害者,而是更廣義的符合「性侵受害者」的素描,力氣小年紀小權力小。
海藍青空
另外一本我寫了評估表但是出版社沒選中的書是「神秘肌膚」。這書後來拍成電影。主角打少棒時被教練連續性侵。他壓抑自己的記憶很多年。長大後,他成為男妓。在極端痛苦自棄的人生中逐漸掀開昔日傷疤。結局一片光明嗎?沒有。他只是明白自己為何物,因何成何物。書裡的教練是典型戀童性侵犯。
我特別強調「戀童性侵犯」是因為有「戀童性偏離」的人未必會性侵,會性侵孩童的未必戀童。
海藍青空
因此,回顧黃子佼事件,目前確定的是「他涉嫌強制性交未成年人,不確定他戀童與否」,這是公訴罪,交給檢察官。他「購買未成年情色影片」,違反「兒福法的性剝削條款」,主刑期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緩起訴、罰款、寫悔過書。這部分需不需要修法,我們可以討論。
釐清用詞,我們才可能冷靜認識各種性侵的面貌,立法才會周延。像某些立委憤憤地「人神共憤」字眼,不過作秀罷了。就像「戀童」一詞一窩蜂淹沒社媒一樣。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