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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 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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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我反對代孕的答案給旅人參考:
代理孕母即是器官租借及嬰兒販賣,如果人口販賣本來是不行的,為何經過一個子宮就可以呢?且生育的死亡風險無論科技再進步都存在,憑甚麼要求另一個健康活人為了還不存在的生命去承擔死亡的風險?更不要說臺灣近年的孕婦死亡率較十年前有攀升的趨勢,且國外論文也明確指出人工生殖(代理孕母)得要承擔的副作用風險是較自然懷孕高的,自己為了生自己的小孩拿自己的身體去承擔我沒有意見,拿別人的身體還是省省吧。求子對某些人來說固然辛苦,但這真的不是什麼基本人權,繁殖欲請不要無限上綱。
ham7281
不支持
ham7281
不孕就代表不適合生,為什麼還要用別人子宮
lamb5094
這個問卷收集單位是 TFC 臺北婦產科診所 生殖中心 TAIPEI FERTILITY CENTER,他們收集到的答案會怎麼處理呢?他們支持的是哪個版本的人工生殖法?(疑惑
lamb5094
我也不支持代孕,就是不確定填這個問卷的效力
sake4993
就反對人類身體被剝削這麼簡單。雄競失敗者自我了斷即可,還在幻想拿爹媽錢買子宮造嬰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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