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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周萬來打臉:美、法也前所未有-民視新聞

強要總統赴國會報告、即問即答 周萬來打臉藍白立委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21)日將邀請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就總統赴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之相關事宜進行專題報告。對於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翁曉玲等人主張總統應定期赴國會報告,並採即問即答模式。周於書面報告中,委婉以『與憲法條文用語不同』,隱晦指出有『違憲』疑慮,並羅列美國、法國、我國立院及國民大會的制度比較,均無質詢總統或採即問即答的形式。」

掰噗~
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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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立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第11屆立院目前已有民眾黨團、傅崐萁等52人及翁曉玲等16人對於相關條文提出修法草案。

周萬來於書面報告中指出,依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院經院會決議或總統咨請立院同意後,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上述委員提案與現行總統國情報告有所不同規範,即對總統國情報告發動之要件,除將『得於每年集會時邀請』修正為『應邀請』,並明定總統對於前述每年集會的定期邀請不得拒絕。

對此,周萬來委婉以『與憲法條文用語不同』回應,似乎也隱晦指出委員的相關提案有『違憲』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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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萬來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明定其議程安排由程序委員會排定,委員提案中既已規定『立院應於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又限於特定時間進行,除可能與行政院應定期至立院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的時間有所重疊,會否造成立院議事安排上的困難?

周萬來進一步指出,若於限定時間內因遇國家緊急狀況等特殊情形,可能發生無法依法安排總統進行國情報告之爭議,也有失立院議程安排上的彈性。

此外,就總統國情報告的詢答方式,周萬來指出,委員提案或採依序即時答覆或採即時詢答,其定義與進行程序是否相同,有待討論以茲明確釐清。然而,依過去國民大會對總統國情報告之建言,實務上有採綜合答覆的方式進行,美國及法國的國情咨文(演說)的實施經驗,尚未見採即時詢答方式,未來我國國情報告是否採行不同的詢答模式,仍有待委員共識決定。」
@.tw.
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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