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田小篆@藐視國會預定對象
@HWFate
Wed, Mar 20, 2024 1:29 PM
Wed, Mar 20, 2024 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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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近況更新]
已收到數位出版及新聞紙雜誌科-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簡要來電。
因來電時正搭乘台鐵可能有部份內容溝通不夠直接,會於稍後書面與該部門補充溝通。
就目前小弟的"片面理解"本提案剛進入研議階段。
另方面電話中文化部有表示會參加明日之會議,並有蒐集漫畫家之意見反饋,將於會議上表述。
小弟"猜測"因為提案時間跟範圍差異,明日的會議小弟並未收到邀請,以下內容為文化部以電子信箱回信方式通知其取得之溝通紀錄。
甘田小篆@藐視國會預定對象
@HWFate
Wed, Mar 20, 2024 1:29 PM
文化部提問1:是否可再說明您的提案內容,以利更進一步了解您的訴求?
提案人回答:以現今iWIN事件為例,政府對創作意見之形成,仍應有各部會及藝術背景人士加入;如小玉(深偽)事件與韓國N號房事件促成之修法保障,現卻因不確定、模糊法律概念,進而影響圖文創作者,背離立法目的;此外,AI等素材取得之合理性,仍應以素材為中心,以是否真實侵害別人法益判斷,排除以不確定法律概念限制創作自由。另文化基本法公布,當中有規範人民享有創作、表意、參與之自由及自主性,但在許多議題上,政策執行者卻未於適當時機提出文化基本法以保障創作自由等等。
甘田小篆@藐視國會預定對象
@HWFate
Wed, Mar 20, 2024 1:30 PM
文化部提問2:如簡言之,您的提案訴求是否即是「政府意見之形成須有各方人士參與」、「保護創作者保存仍保有所有權『出自自己』的作品不被沒收銷毀之權利」、「鼓勵輔導創作者對於作品題材給予良好標示,並在良好標示下不限制其創作的表現與題材」、「以素材取得之合理性為創作自由之界線」此四點?
提案人回答:就結論上是。但請問貴部是否會後續再召開相關會議,邀請民間機關參與?
甘田小篆@藐視國會預定對象
@HWFate
Wed, Mar 20, 2024 1:30 PM
文化部3:本部將加以研議,刻正先就提案內容與您聯繫,以瞭解訴求,後續即會公布初步回應及規劃,最後會再公開正式回應。
提案人回答:好,因在蒐集資料過程也收集到不少人士意見及資料,是否可再提供貴部參考?
甘田小篆@藐視國會預定對象
@HWFate
Wed, Mar 20, 2024 1:30 PM
文化部4:就本次訪談,我會做簡要的電話聯繫紀錄寄信給您參考,相關資料您可以再回寄,電郵中也會有我的聯繫方式,屆時我們可再保持聯繫討論。
提案人回答:好。
文化部5:謝謝您在台鐵上接受本次訪談,我們再保持聯繫。
提案人回答: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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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數位出版及新聞紙雜誌科-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簡要來電。
因來電時正搭乘台鐵可能有部份內容溝通不夠直接,會於稍後書面與該部門補充溝通。
就目前小弟的"片面理解"本提案剛進入研議階段。
另方面電話中文化部有表示會參加明日之會議,並有蒐集漫畫家之意見反饋,將於會議上表述。
小弟"猜測"因為提案時間跟範圍差異,明日的會議小弟並未收到邀請,以下內容為文化部以電子信箱回信方式通知其取得之溝通紀錄。
提案人回答:以現今iWIN事件為例,政府對創作意見之形成,仍應有各部會及藝術背景人士加入;如小玉(深偽)事件與韓國N號房事件促成之修法保障,現卻因不確定、模糊法律概念,進而影響圖文創作者,背離立法目的;此外,AI等素材取得之合理性,仍應以素材為中心,以是否真實侵害別人法益判斷,排除以不確定法律概念限制創作自由。另文化基本法公布,當中有規範人民享有創作、表意、參與之自由及自主性,但在許多議題上,政策執行者卻未於適當時機提出文化基本法以保障創作自由等等。
提案人回答:就結論上是。但請問貴部是否會後續再召開相關會議,邀請民間機關參與?
提案人回答:好,因在蒐集資料過程也收集到不少人士意見及資料,是否可再提供貴部參考?
提案人回答:好。
文化部5:謝謝您在台鐵上接受本次訪談,我們再保持聯繫。
提案人回答: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