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莿@行走的自爆彈
讀嘛讀嘛 不讀會死 女二 鄧九雲

一開始看到這本書是社團有人推薦,並貼上了作者的照片,剛好之前才看了未來媽媽,所以對她很有印象,社團推薦文也聊到她飾演的王蕾正好和小說配角同名。

因為對書名簡介都很感興趣,沒多久看到嘉義上立刻辦證預約,到前幾天才排到閱讀,後面會大暴雷,所以我先說結論。

故事主角是妹妹黃澄,因為看大十二歲的姊姊表演後喜歡上演戲這件事,這本書可以說是她一生為了演戲,或者該說,為了能紅犧牲的一切,姊姊黃茜雖然是配角,但也幾乎等於主角,她造就了黃澄很多不服輸的主因,無論是姊妹兩間還是母女間,都是又愛又恨解不開的心結。

我姊姊們都大我很多歲,小的大概十歲,大的大概有二十幾吧,所以我很能理解黃澄對於姊姊,是母親、是姊姊還是朋友的既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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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蠻不喜歡這對姊妹的,老實說我覺得她們蠻變態的,但如果問我推不推,我會說我覺得可以去看看這本書,因為她只是主角不討喜,不討喜到難得我看一個主角選錯選擇時我無法同情她、為她婉惜,因為做選擇的是妳,既然選了、不後悔,那些犧牲糟蹋都是妳該付出的代價,自找的。

故事狗血嗎?就是常聽見的七彩演藝圈,但為什麼這麼不討喜我還是推薦呢?

一是真的是蠻現實的演藝圈,近年演藝圈題材在BG言情很受歡迎,影帝文超多,我自己也寫了不少演藝圈,我自認我已經算貼現實的演藝圈文了,在看了她的書以後才有感,啊我果然還是寫言情的,和她相比,我的故事夢幻太多了。

她才是現實演藝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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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她筆觸蠻犀利的,很簡單的對白、敘述,都會一刀斃命,刺進我的心。

好想演戲。她不斷表達對演戲的渴望,以為努力就會被看見,以為期盼機會就來了。

下一季會是手錶,再下一季會是人蔘雞精。電玩。青春露。沒有過林姿儀。只有某次吃便當的時候,在墊著的週年慶型錄上看過她一次。脖子上的疤痕全被修掉了,黃澄一度覺得那是一個她從來沒見過的人。這棟百貨公司從來都沒有展示過什麼年度代言人,她們只在那便宜的銅版紙上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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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澄說,好,我承認長相很重要,但成為一個演員應該還有更重要的東西吧?

我是說學習,誰跟妳說天分。妳又不是科班生,才演了幾個月的戲,就覺得自己演不好,是不是有點太驕傲了?

黃同學,妳不要再裝成小可憐說那種看起來自卑的話,然後心裡其實在期待別人否認妳。安慰妳說,才不會呢,妳超有天分的,超級有潛力,超級漂亮之類的。就是要好好學,不要偷懶。

為什麼「想紅」聽起來如此粗鄙?當演員渴望被更多人看見就是想紅,對工作有企圖心就是想紅,對,她想紅,可以了嗎?

無論如何,還在舞臺上的是黃澄,現在不過中場休息一下,方雨彤這個觀眾,憑著一張過期的通行證混來後臺,還想找回自己的梳妝臺和戲服。那句諺語不是說了嗎?戲棚底下站久了,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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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嫚》的意外讓黃澄想通了一件事,沒有一個演員無法被取代。演藝圈是一片海,缺了一口別的就補上,改變不了什麼。方雨彤自己先爬上岸,站在岸邊甩著弄濕的裙襬,一邊持續幻想著美人魚的樣子,怎能不痛苦?

它不是什麼很特別新奇的故事,是每天都會發生在各個戲劇通告裡,連路人都心知肚明卻鮮少人會寫出來的現實,我覺得還是值得一看的,至少衝著作者的文字,應該看看。

話說這部作品沒有引號表達對話,雖然看得懂,但還是很特別,我想她把這部作品當成了拍攝,正如同女主後期一直想傳遞的想法,她表達想法時不想使用主語去附加自己的情緒感情給別人解讀,關於把作品用拍攝手法寫,後面寫真人秀戲中戲的表達手法蠻明顯的。

總而言之,我蠻推薦這本書的,雖然我很討厭主角,能讓我一直幹攪,卻還推薦,不討厭主角的人,應該會很喜歡吧,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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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開始瘋狂暴雷跟幹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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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本來以為我會棄書,很平淡、很文學的寫法,沒什麼太大的劇情,從女主追夢的過程交叉寫出她的家庭,受到姊姊的影響開始演戲、看著姊姊的新男友想起姊姊的初戀,帶出姊姊曾經和初戀不倫的過去,以及撕裂姊姊和媽媽關係的那道傷痕。

黃澄追夢過程就如報章雜誌上常有的,被偶然拍到神似哪個明星,有了小XXX的名號,去試一堆面試、演了個小舞台劇後,參加大經紀公司舉辦的選美比賽,在這她遇見了參加過不少次選美比賽的林姿儀,她有道明顯的疤痕,是出校門被人潑硫酸留下,這裡有一段敘述我蠻印象深刻的:

黃澄真心覺得那片疤並沒有破壞她的好看,只是改變了其他人說她漂亮的動機。漂亮對林姿儀來說,變成可憐的同情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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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儀拿下了第一名,經紀約卻是找第二名的黃澄簽約,比賽結束那天姊姊和姊姊的男友陪她去吃飯,姊姊一口一句疤臉女,惹得黃澄抓狂,但在她簽約後她才在心裡承認,其實她從未同情過林姿儀,在姊姊面前看似為對方抱不平,只是遷怒第一名不是自己而已,此時像是頒錯的冠軍重新頒發。

那段我真的是無言,我和朋友討論時,她說她只是藉口很多而已?
說自己本來沒有想要得冠軍了,是因為林姿儀提了她才想要。

這才是讓我無法喜歡黃澄的點,她如果坦然承認她想要,我還佩服她,但全書她就是一邊做破事一邊委屈,她總有這麼多理由。

姊姊在知道她沒和家人討論就簽了八年合約時,兩個人大吵,姊姊問她妳知道我為什麼這麼生氣嗎?黃澄說,因為我做了一件妳想做的事情。

黃茜問號,問說什麼?

黃澄說,妳想讓所有人都喜歡妳、所有人都看見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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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敘述是,這其實是黃澄自己內心最底層的渴望。

我真的覺得她有病,就是那張垃圾梗圖,別碰我的垃圾!我跟導演交往是因為欣賞對方的才華、喜歡他,這不是權勢性交!但黃澄也很清楚,她不過是想用身體換機會,哪怕知道這個人睡遍女主角,她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其實我沒辦法把這當成權勢性交,以客觀條件上來說是,但她是根本沒機會,為了換機會去給人家睡。我對於性愛這件事沒有處女情節,大家講好就好,但她之所以這麼讓我不舒服,她真的理由一堆。

一切都是被逼的,我不睡就沒機會、我不睡我就不紅啊!妳又不在演藝圈妳哪會懂我的辛苦!妳憑什麼指責我!就是既要賣又想擺高姿態,她大方承認我還不會這麼討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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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找了一位和初戀長得很像的男友結婚了,對方是個好人,黃澄在婚禮上認識了TEN,是很好的男生,兩人聊天聊一晚後對方對她很有好感,黃澄沒有明說自己跟導演「交往」中,後來雖然會聯絡,她還是會找理由拒絕見面,直到TEN出國學習飛行前,兩人終於見了一面。

她其實也很清楚對方對她是什麼想法,我是覺得,妳既然要賣、放棄不了機會,就不要去招惹別人。中間黃澄因為看了《令人討厭的松子的一生》,她忽然感覺到自己要毀了,她以為追隨王導就是追隨戲劇,但在我看來她其實清楚得很,只是一直在自我欺騙,只有這樣她才不是賣身、她才不是妓女(用身體換錢跟用身體換機會對我來說沒什麼差別)。

黃澄頓然醒悟去了國外念戲劇,這邊我超感動,我有種姊姊的感覺,就是看到妹妹終於要改變,覺得沒事只要妳願意改,我都覺得很棒的欣慰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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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澄一開始還沒和導演斷,因為上對下的交往模式到極限後破裂,TEN又從美國來英國找她,兩人總算成了男女朋友。

看得出來這才是真的愛,比起王導那種講出噁男話語,什麼不用戴套我自己可以控制的人,TEN真的很棒。

後來一個天上砸下來的機會聯絡黃澄,她急忙回國才發現原來導演是王導,公司早就知道他們有關係,但能紅都無所謂,王導希望把她合約買走,公司說我能保妳這點,但妳如果不想接,自己找理由跟上層說(威脅)

其實黃澄也很清楚,這種機會哪怕知道是王導,她也拒絕不了。
她自己本身的慾望,百分之百會接,她只是太喜歡在被動位置上,一切都是別人逼迫她,她不得不接的態度。

這也是讓我更討厭她的主因,妳如果沒打算掙脫之前的生活,有一點點機會做什麼都願意的急迫,那就不要和TEN交往!要繼續糟蹋自己就不要拉別人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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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點,兩姊妹一模一樣。

黃澄後面因為一些事情跟導演睡了,去買醉又跟陌生人睡了(這段都還沒分手),懷孕後想辦法引導男友心死說出隨便她的話好分手,只因為她覺得要是她攤牌對方這麼好,搞不好會把人接到美國當接盤俠,她不想放棄演戲,對方也快拿到飛行執照,她也不想對放棄飛行。

在我眼裡就是屁話一堆。

孩子生下來給姊姊後,後面黃澄發展越來越好了,有一次姊姊問她能不能幫忙照顧小孩,黃澄說在拍戲,姊姊把小孩給媽媽顧,自己開車出去遇到車禍過世,爆傻眼的是,初戀在車上,車也是初戀的。

這邊才揭開,原來初戀一開始是人家介紹給媽媽的對象,兩個人搞上難怪媽媽抓狂,妳搶誰不好,妳去跟媽媽搶對象,雌競到家裡來?????有沒有搞錯?????
唯莿@行走的自爆彈
那時候姊姊懷孕了,期待對方開口娶她,他卻沒開口。後面黃澄跟初戀女兒見面時,對方透露其實爸爸有想過要娶,我認真白眼翻到爆。

不是,你們這麼真愛為啥要禍害別人啊?姊妹倆一個樣欸,女主放棄不了機會就不要跟人家交往、姊姊忘不了前任就不要跟人家結婚,兩個一樣垃圾。

最爛的是姊夫在姊姊死後有想帶小孩走,黃澄不給,她不給又不願意一起去美國生活,放棄她那偉大的演員生涯,是我我就直接爆料毀了她,不是為了演戲可以去陪睡、放棄愛人小孩嗎?

笑死我了。

結論:

男主成功逃跑了!
兩姊妹都很爛!
姊夫是這本書最大受害者。
唯莿@行走的自爆彈
我推的是演藝圈部分,這本書另一半是狗血跟噁女,黃澄一直重複著她多愛演戲,但就我看來她只是愛紅而已,她不愛演戲嗎?愛啊,但假設讓她這輩子都出不了名,只能在小劇場演戲,妳看她愛不愛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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