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
基隆市長這麼急著每天弄出那麼多新聞...
『基隆市政府終於霸王硬上弓,把有產權爭議的2-4樓登記給自己了。

法院都還沒認定2-4樓是否為增建,市政府就自己認定是增建了。

法院還沒宣判2-4樓是誰的,市政府就自己宣布勝訴,還加碼附送強制執行程序。

基隆市民要注意一下,每個月都要上網查一下自己家房子,有沒有被市政府申請移轉登記,市政府今天可以這樣搞NET,明天也可以這樣搞你。

繼破門事件後再次嚴重侵害台灣法治
球證裁判都我的人跟我鬥?
地政人員等著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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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w律師 (@klaw1207) on X
掰噗~
太慘了吧 (p-tears)
馬克斯
不會以為這邊登記完,法院就會據此判自己贏吧?
冰鏡與君君-A漾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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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屬於市府機關單位,市府交通處都可以指揮分局長率領警員私產破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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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7日登記!笑死
Wilde
中華民國法院能信喔,而且只要檢察官搞鬼,法院就判不出什麼東西出來
天晴雲白
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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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ge
很好奇!最原始登記的使用執照與建照之起造人是基隆市府嗎?如果不是,現在才登記,豈不是又穿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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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住生心
(p-goodluck)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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