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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籲脫鉤代理孕母議題 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 | 生活 | 中央社 CNA

性平團體籲人工生殖法排除「代理孕母」:優先適用單身女性、女同志家庭/沃草

​「於 2007 年立法、僅針對不孕症夫妻的《 人工生殖法 》,衛福部下周二 27 日將召開修法公聽會,預計將擴大適用對象至 單身女性同性配偶 ,並可能納入 代理孕母

2月21日 12 個性平相關民團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人工生殖法》的修法和『代理孕母』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議題,牽涉到的規範也大不相同,不應該綁在一起。

⚠️ 通過代理孕母可能造成對弱勢女性的剝削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 指出,《人工生殖法》所要規範的是人工生殖技術的使用、程序、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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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議題不只關乎到生殖技術,還涉及到女性的子宮是否會被作為他人的生產工具。

當女性身體成為生產工具時,尤其可能造成對 弱勢女性的壓迫跟剝削。

因此,不應該一起放在《人工生殖法》一起來修法,代孕應該單獨脫離、好好跟社會民眾對話討論。

🧬人工生殖法應優先對單身女性、女同志家庭鬆綁

目前《人工生殖法》規定只有不孕的『 異性戀夫妻 』可以用,即使是海外的不孕夫妻也可以飛來台灣做。

但相較之下,在法律上是合法配偶的女同志家庭卻不能夠用。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倡議專員 李欣 就表示,開放女同志使用台灣的人工技術,對現在的醫療技術或是法規,幾乎沒有任何的挑戰。

但是我們卻把這些想要成家、擁有生育決心的女性排除在外,其實是一件非常不平等而且荒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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