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爆卦] iWin:父女亂倫對兒少身心無害
都忘了宗教角色也是屬於兒少法包含要保護的對象www
Domo☆🦮
這些人真的蠻無聊的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Domo☆🦮 : 其實就是法律界定太寬,一定會碰到荒謬的矛盾
Domo☆🦮
如果他們覺得這樣鬧有用的話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Domo☆🦮 : 鬧得又沒有希望有用,他們只是想嘲笑立法與執法的單位罷了
Domo☆🦮
akura
文字又不管
Timshan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所以才需要行政裁量權,透過函釋來解釋現行法律執行標準
fhrop450215
反正就CF的受虐兒玩法,輸罵獨裁政府,贏罵管理無據,精神勝利法
seeyeu
油罐車日常,得罪宗教人士拉更多敵對勢力的操作。
Domo☆🦮
seeyeu : 我覺得根本樂子人想拖全部二次員一起死而已
seeyeu
Domo☆🦮 : 真的 這一串操作下來,真的樂子人太多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seeyeu : 所以別隨著樂子人起舞,重點不是在執法單位或執法依據,而是法源本身留下的問題才有荒謬的操作空間
梅子
某種程度上你要執法一定會遇到這種挑戰者。

而想也知道官方不敢惹長老教會。

而長老教會本來就半敵對吧,討厭gay又討厭色情,主張只有守貞到結婚什麼的,本來就看宅圈不爽
梅子
只能說可惜台灣的哲學不是用在這樣的地方,反而用在「兒童有性自主可以決定他們要不要跟成年人進行性交」上面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梅子 : 進步思想以哲學為名傳播
梅子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就感覺進步派瘋子一堆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進步本來就是挑戰現有秩序,100年前被挑戰的人也是有一樣的感悟吧
梅子
可能吧,但不管我有多想吊死他們都不能這樣做。

不然真的就變成中世紀基督教了
梅子
https://images.plurk.com/a2kdnVnOSE16wFeLmkUzH.png
雖然我看到這個也很想大喊iwin就是
藍希爾(☄ ≖ ‿ ≖)☄
梅子 : 這個不算蘿莉吧?亞洲女性的乳那麼貧,隨便都小黑人白人兩個罩杯,所以一堆成年人都符合啊…
梅子
藍希爾(☄ ≖ ‿ ≖)☄ : 這個正是反方的重點,然後依照衛生福利部的標準,這就是蘿莉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藍希爾(☄ ≖ ‿ ≖)☄ : 現在是以「三次元兒童性徵發展的程度來判斷該二次元角色的年紀」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最有名的就是其中用「眼睛佔臉部面積幾分之幾」來決定該圖片有沒有剝削兒童
遊蕩者卡爾
這個在某個對岸城市有鬧過,當時因為一間大學的學生報被保守宗教組織舉報,於是大家紛紛舉報聖經,但當局以該刊物的歷史意義故拒絕跟進
梅子
遊蕩者卡爾 : 所以我覺得以後就畫聖經內容,對話也用聖經內容吧。
或是紅樓夢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kogking: 本質上就是對這句話的反諷罷了:
兒少保護主管機關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沒有特別指涉法條中的「圖畫」是指虛擬或者真人,只要外表上像是兒童或者少年,都適用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kogking: 還在嘴民進黨的他們搞的對焦點才神奇啊w
Domo☆🦮
簡單來說就一群廢宅
梅子
個人覺得范雲被嘴活該,至於民進黨……呵呵如果現在國民黨執政,看看民進黨支持者會不會跳起來抓著這點狂轟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新聞] 滾床單無套還內射 11歲女童懷孕!這位大

讓兒童懷孕=4年 vs 貼虛擬蘿莉色圖=7年

因為現實兒童能合意且家屬能和解,虛擬腳色沒有自我意志與監護人所以會從重量刑XDDDD
Domo☆🦮
虛擬腳色監護人,如果是二創就是吃版權砲吧
梅子
版權砲我倒是沒意見喔,因為要尊重版權才會有商業作家產出。
而且版權砲的好處是別人能砲你,你自己的原創也能砲別人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Domo☆🦮 : 版權砲沒有人挑剔啊XD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把非人腳色賦予人格權保護冒出的各種弊端,原本應該是諷刺創作的擅長領域,現在就是變成現實之後的荒謬這樣
東東
聖經故事不缺圖片阿,隨便找都一堆
akura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講虛擬7年就很滑坡 因為7是上限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akura : 對,拿上限比判例是不對的;但其實可以想一下「怎樣的虛擬色圖能判到七年,然後這樣的虛擬色圖和讓12歲女童懷孕傷害比較大」
akura
那條也判實體真人照片 所以我覺得7年會是至少關西援交製片那種程度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原本設計到七年是考量以三次元兒童為原始的二次元製品販售傳遞造成的傷害,最高到七年沒有問題。

不過實際執行現在是把虛擬兒童也算進去了(遠目
梅子
不,我覺得光是「畫張圖就要被抓去關」就很扯,不需要七年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akura : 台灣相似的應該是大貓迷姦,一審無期徒刑終審十年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梅子 : 原本是,懲罰犯人製作或散播兒童性侵的影響或圖像,「圖像」部分被延伸為包含圖畫(含臨摹創作),然後現在進一步的解釋為包含單純的創作
梅子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三次元圖像或是把真人(兒童)依照素描紀錄等本來就應該受罰沒有任何問題。

現在的問題是立委擴張解釋刑法然後亂來
akura
擴張解釋又又不是立委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法律豆】你被iWIN了嗎?作為律師,我反對將虛擬兒少納入兒少性剝削管制
https://images.plurk.com/4AOkPclorZSXZYIVGr00Z9.png
iWIN在執行上其實還是保守的,唯他下面有貼iWIN承辦人員的對話,這個機構目前仍是以「避免未成年無意間接觸限制級資訊」為接受檢舉的條件。

問題在iWIN的上層,實際的主管機關衛福部對刑罰的擴張認知。

立委則是修法導致能擴張的字眼納入法條(遠目
seeyeu
akura : 這是我的想法:網路上是用來釋放心情不是用來討論事情的,如果看到別人在做些甚麼來釋放焦慮的話,就別靠過去的。不過見到油罐車行為的話,還是要點一下。
梅子
akura : 是立委啊,把二次元圖像包進去的就是那些立委們啊
更別說衛福部那群智障
梅子
我是覺得,你要政治無腦護航我尊重,但不要覺得我吃那套
你自己想,如果今天國民黨執政,民進黨支持者會不會藉機狂酸大家的選擇+國民黨就是爛+創作自由受限+說那些立法跟執法是中共2.0
Juneswallow
梅子 : 這點馬英九時期就有過了,當年可沒像今年一樣那麼多人敢為自己的性癖發聲阿
Juneswallow
說七年的,現在是有判例判到七年的嗎?法官的裁量權都忘了嗎?麻煩先看過相關案例有關到七年的再說吧。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Juneswallow : 說七年的,就是因為法條允許可以判到七年「怎樣的虛擬色圖能判到七年,然後這樣的虛擬色圖和讓12歲女童懷孕傷害比較大」?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如果不存在這樣的虛擬色圖,那該條法律不就根本設計錯了嗎~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法官沒判叫做法官都覺得這法律太智障,不代表"反正法官不會真的判這麼重,所以法律亂寫也不會怎樣"
akura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等下你又滑坡了

“第 38 條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

本來法律就很多地方是法官裁量權
akura
最近才在嘴有人覺得妨害兵役 明明可以判最高5年 法官幾乎都只判6個月以下
Juneswallow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圖畫在立法時就已經納入法條內了,但再過去的判例也有判無罪的,所以這點上來說,我是認為法官不會想管衛福部的說詞,就算衛福部再吵,裁定罪刑的也是法官,沒必要讓自己背冤枉創作者的鍋
akura
12歲以下性交懷孕是3年以上 10年以下 和這條7年以下根本不一樣
梅子
問題是畫張圖要三年~七年本來就是……別說量刑,光是要被抓去關就很扯了
梅子
法官裁量權?刑法自由心證真的好嗎
梅子
Juneswallow : 所以呢?政治腦可以洗一下自己的嘴再講話嗎
akura
梅子 : 誰跟你畫一張圖3年起跳 你看不懂法條嗎
Juneswallow
直接上標籤誒,我講事實不行嗎?馬英九時期也有迫害過色情漫畫,警察直接進書店,看到有賣色情漫畫把店員銬走的案例
Juneswallow
而當時的氛圍都是自行選擇低調,直到換黨執政後,創作的風氣才好不容易起來的
梅子
akura : 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就構成「兒少性剝削」

畫圖屬於製造,如果你的圖片被主觀認定兒童又認定色情,恭喜關一年起跳

到底是誰看不懂法條
梅子
我講得也是事實啊,在這種時候扯政治不過就是護主心切而已,中間選民看了都覺得有夠噁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Juneswallow : akura : 就立法時參考外國的法律,但把picture翻譯成圖畫(遠目),我相信大部分法官不會太扯,問題始終在執行單位,而執行單位能這麼作正是法源用詞不夠嚴謹
Juneswallow
自己先提政治然後不給別人提,優秀,你也是喜歡言論限制的人呢。
反正到現在沒有一個政黨的主席敢聲援這件事,你也該知道二次元色情本來就不該拿到檯面上的事,而不是在那邊怪罪哪一黨。
真正的敵人是保守團體,他們的思想甚至能左右老人的選票,藍白綠都不敢得罪,如果你還搞不清楚二次元圈真正的敵人是誰,我想講再多都沒用了
梅子
https://images.plurk.com/2t9DZOfgXltWwfLjgJvfSe.jpg

剛剛說錯不是三年是一年到七年

然後還可以沒收你的製造工具,好級了繪圖版跟電腦還要被沒收呵呵
akura
你說的是36條 那個明明是一年 那來3年
梅子
Juneswallow : 言論自由是我有嗆你的自由你也有嗆我的自由,你自己經不起嗆怪我?

限制言論自由是你被下架或是抓去關,請問你是被抓走了還是被下架了?
梅子
akura : 我有更正啊,我說的沒錯啊,不但要抓去關還可以沒收你的工具,一整個呵呵
Juneswallow
梅子 : 同理阿,請問有相關法律判虛擬色情七年了嗎
梅子
Juneswallow : 你可以看三月後有沒有人抓去關啊,我等著支持者被爆破
梅子
沒有人那很好,虛驚一場,馬照跑舞照跳五十年不變(笑)

如果有的話支持者何不割掉雙手以示負責呢
Juneswallow
直接貼支持者標籤誒?我反對衛福部官員的說詞也是反對者,只是觀點看得跟你不一樣,就要被當支持者喔?沒跟著你一起罵政府不代表就是敵人誒?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梅子 : 不要這麼嗆,沒什意義
梅子
我沒說你是支持者啊?你那隻眼睛看到了?我說支持者割掉雙手以示負責,請問有說你是嗎?
梅子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啊,抱歉,看到欠嗆的人忍不住。

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笑到這裡就好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Juneswallow : 我到不認為要聲援"二次元色情",而是"保護三次元兒童的法規不該擴張到保護二次元創作的腳色",這是把保護真實世界孩童的資源分去保護虛擬產物上,是有害的~
Juneswallow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這點我本身就是創作者了,當然也希望會這樣,但在現在保守團體的想法,很難實現,未來最好的情況一樣就是分級制度做好,不要有白目人檢舉,繼續享受二次圓圈的創作自由
梅子
嚴格來說我的立場是要管制可以用別的法案,例如「虛擬色情創作管制條例」、「同人販賣場管制條例」之類的

不是不可以談,但衛福部玩這招就是欠揍,而擴大法條讓整個模糊不清的立委也是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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