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2:36 AM
Tue, Feb 6, 2024 3:19 AM
10
2
[政治][ACG產業][兒童色情(的討論)][iWIN][衛福部]
[iWin] 事件相關討論個人整理跟看法
這篇整理的滿淺顯易懂的,適合還沒跟上的人快速瞭解狀況
問題的根源在法律和衛福部解釋,所以大部分討論者已經不把目標放在iWIN,因為即使iWIN關門,在法律和解釋包含虛擬作品的前提下,基本就是換另一個民間機關來做一樣的事情而已
機器狼🌧️雨世界合作
@KMN_BOT
說
Tue, Feb 6, 2024 2:37 AM
(´つ///⊂`)(害羞不敢看)
(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2:39 AM
[轉錄] 現任立委兼刑法學者對iWIN議題觀點
沈伯洋完全從法律觀點對iWIN議題的討論
(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2:43 AM
Tue, Feb 6, 2024 2:44 AM
Re: [iwin] iWIN FB回應這次事件
這篇也是完全從法律觀點下手的文章,裡面的論文非常值得閱讀,關於虛擬兒色部分也不長,可以只閱讀該部分
基本上,無論從個人法益說,還是社會法益說,我認為虛擬作品都可以站穩絕對優勢的立場,問題只是在保守團體與其相關人士
(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3:06 AM
社會法益說的部分應該可以直接借用iWIN講座時未來數位總編輯的說法
現有的數據看起來,就是有開放虛擬創作的地方性犯罪比例遠遠低過禁止的地方
如果保守派的目標是要保護兒童,那禁止虛擬創作實際上是在增加兒童危險
(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3:21 AM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看完只覺得范雲終於到了「自由到底就是保守」的地步了
洗米
@shimitakao002
Tue, Feb 6, 2024 4:30 AM
目前的數據還不足以說明虛擬創作跟兒少犯罪沒有相關所以可以完全切割,能拿出的例子只有日本,而日本因民族性和社會風氣影響,各種犯罪事實上本來就不高(至少相比西方人來說),如果有日本曾經限制創作到現在開放的犯罪比例變化或許會比較有說服力,我是這樣想的
然後真實的兒少犯罪有很多其實不是戀童癖,只是看孩子好欺負才下手,用體格和權力優勢來欺壓弱勢小孩的卑劣大人
(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4:33 AM
洗米
: 「數據不足以說明相關性」本身也是不能立法的理由啊,要立法應該「要從數據證明相關性」,證明了之後才能來討論該不該立法,如果這個東西一開始就沒辦法說明相關性,那立法不是毫無道理嗎
(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4:38 AM
每到這時候就是舉例「電玩造成暴力」的時候
保守派覺得電玩造成暴力,因此即使沒有數據證明也要禁止暴力電玩,這是一樣的意思
洗米
@shimitakao002
Tue, Feb 6, 2024 4:49 AM
對啊我就是在說這個,現在的情況就是噗首貼的那篇闢謠第一點,單純有人想煽動大眾以便定思想罪
(扌д・)斤
@winter0718
Tue, Feb 6, 2024 4:51 AM
洗米
: 好
最低限我覺得大家都應該踩穩思想不得入罪,要討論這件事只能說實在是個匪夷所思的事情
(扌д・)斤
@winter0718
Wed, Feb 7, 2024 3:29 AM
二次元創作(虛擬產物、圖畫)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 提點子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這篇的論述我覺得寫的很好,如果支持相關議題想請大家協助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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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in] 事件相關討論個人整理跟看法
這篇整理的滿淺顯易懂的,適合還沒跟上的人快速瞭解狀況
問題的根源在法律和衛福部解釋,所以大部分討論者已經不把目標放在iWIN,因為即使iWIN關門,在法律和解釋包含虛擬作品的前提下,基本就是換另一個民間機關來做一樣的事情而已
沈伯洋完全從法律觀點對iWIN議題的討論
這篇也是完全從法律觀點下手的文章,裡面的論文非常值得閱讀,關於虛擬兒色部分也不長,可以只閱讀該部分
基本上,無論從個人法益說,還是社會法益說,我認為虛擬作品都可以站穩絕對優勢的立場,問題只是在保守團體與其相關人士
現有的數據看起來,就是有開放虛擬創作的地方性犯罪比例遠遠低過禁止的地方
如果保守派的目標是要保護兒童,那禁止虛擬創作實際上是在增加兒童危險
看完只覺得范雲終於到了「自由到底就是保守」的地步了
然後真實的兒少犯罪有很多其實不是戀童癖,只是看孩子好欺負才下手,用體格和權力優勢來欺壓弱勢小孩的卑劣大人
保守派覺得電玩造成暴力,因此即使沒有數據證明也要禁止暴力電玩,這是一樣的意思
最低限我覺得大家都應該踩穩思想不得入罪,要討論這件事只能說實在是個匪夷所思的事情
這篇的論述我覺得寫的很好,如果支持相關議題想請大家協助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