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介紹作者Amia Srinivasan的文章——她的確是擁有Oxford的DPhil in Philosophy而不是in Gender Studies,她除了寫關於性別議題還會討論動物權益?女性主義大概對她而言,只是研究的其中一個議題?她也對學生說的「feminism is “not a philosophy. It’s not a theory, it’s not a set of ideas. It’s a political struggle.”」若然她只花時間談論性別議題,而沒有身體力行去實踐或爭取什麼,那根據她對feminism的理解,她的確難稱為女性主義者 (花在性別議題和動物議題時間可能差不多)
看完了書的第二章《Talking to my student about Porn》(比想像中花的時間要多。我本身看的是Readmoo中文版,但今天對照英文版、赫然發現譯者以意創造/忽略了好些內容,擅自分段還有加標題🤯例如什麼「性的物化,也可能對女性有益」但原文並沒有這樣的主張,唯有花時間看英文原版)我想我明白你說的「左派」和「非女本位」所指的是哪些論調——
反歧視法的問題是限制了人民的言論自由吧
本來面對人人心目中不同的「歧視」可以隨意回擊並且有毀謗法等法律可以由司法介入處理爭議
但立了反歧視法後卻會變成:歧視變成一套不一定人人認同的標準
也就是即使當事人是秉持著想探討公共利益問題的態度發言討論
也可能因為觸犯一言堂而被冠上歧視之名
反對者光是說出擔心女子運動因為男跨加入影響公平性
就可能觸犯了「反歧視法」
因為在反歧視法立法者的心目中,男跨即女這種把男跨區別於女人的說法,就踩了歧視的界線
這種情況下要如何實行言論自由進行討論?
但很多永續社運團體想討論的最後都變成多數服從少數
到現在性犯罪案件的法律刑責之輕還是常常令人忍不住想笑出聲來,最初父權掌權者在制定關於性犯罪的問題時,考慮的本來就不是受害者(aka多是女性)呢:)
我們有家暴法、有性平教育法了、有性平工作法了......所以女人一點都不弱勢,若真是如此me too不會高機率是女性現身說法,被me too的也不會清一色是男性,事實上結果就是女人成為平權的墊腳石,而平權成為男人對女人說教的新時代權柄。
有了平權,男人都能對女人說你不懂女權。
極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