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是針對被告在押時,在處所內是否受到人格尊嚴方面的侵害,跟做筆錄完全不一樣,北檢混在一起講,導致社會糾紛,對司法造成嚴重傷害,請問過去20年有檢察官到醫院視察?徐錫祥回答,「醫院視察的部分,沒有。」吳宗憲強調,所以過去20年除了林姓檢察官,全國沒有人做過這種事情,希望法務部能再多加注意,尤其面對高度爭議案件,必須要求檢察官對程序更嚴謹,千萬不能為了辦案升遷、有成就感,侵害被告的基本權利,在程序方面亂做,也要要求全國檢察官確實做到訊問過程錄音錄影。[新聞] 檢察官林俊言衝醫院找沈慶京「視察」 法務部坦言:20年來沒人這樣 - Gossiping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