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打 #設定大革命前,帝國境內的山林魚鳥蟲獸皆是封地貴族的私有產物,但隨著帝國瓦解,新生共和國早期任由牧民與佃農圈地的熱潮剛來到高峰,一派由桑傑爾為首的農學派大學者及安達爾.法比烏斯.雷比達為首的城邦派法學士開始起草著一系列土地、林業,以及狩獵的治理辦法,也就是日後被稱為法比烏斯法案的雛形。秉持著新生共和國內的一草一木皆是全體公民財產的精神,法比烏斯法案的核心即為山林資源的國有化。在法案通過後無法證明為私有產權的土地皆收為國有,其上的生物資源與其下的礦產資源由國家為全體國民管理財產,私人採取皆需要支付相應費用,以示未圖利私人,而是為全體的福利著想。起初,這被視為人民自主的勝利;但當貧民發現自己無力負擔那筆「國民之林的管理費」時,許多昔日的佃農才明白,國家雖取代了貴族,卻未必比貴族更容易說話。